我就这么闲散轻松的和实弥逛悠到了半夜。
期间我时不时玩弄心发作,用各种不会被发现的方式偷袭着他,他一开始还会咬牙切齿的低声警告我下次不许这样了,但后来可能也发现了我其实握有分寸,就慢慢无奈的由着我来了。
嘛,不过就算是一开始很惊慌很羞窘的时候,他也没有真的拒绝过我就是了。
说实话,无论是开始时因为紧张而紧紧揪着我的样子,还是后来习惯了就慢慢展现出依赖和对接吻的沉迷的样子,实弥在我眼里都非常可爱。
他虽然日常习惯竖起凶恶的尖刺,性子也极为不坦率,但却是只要被我亲亲揉揉就会低喘着变乖变软的类型,还会不自觉地变得主动和迫切,对与我肌肤接触这件事表现出比我设想中还强烈的渴望。
像一只表面凶悍实则粘人又专情的狗狗,无论怎么看都可爱的不得了。
可惜愉悦温馨的约会时间总是短暂的。
感应到鬼特有的阴冷气息时,我和实弥正肩并肩的坐在拱桥上看夜景。
我悠闲敲打着拱桥的手指一停下,实弥就扭头看了过来,而在看清我的表情之后,他脸上的轻松便无声隐去了。
“我去。”
冷下脸的白发少年从羽织下面取出刀,拇指轻推刀锷,露出了些许寒亮的刀身。
我按住了他的手,低声叮嘱道:“先把他引到郊外。”
实弥点了点头,从袖中掏出一把小刀,反手就想往手腕上划。
在那一瞬间,他的动作突然僵硬的顿住,抬头有些无措的看向我。
我因为他这已经像条件反射一样熟练的动作沉默了一下,随后无奈的叹了口气,妥协道:“只能划小口子。而且以后不准随便弄伤自己,除非到了紧要关头。”
实弥显而易见的松了口气,“唰”一下在手腕上划了道在我看来绝对不小的口子:“啊,我记住了。”
……记没记住可不是你说了我就信的。
我不着痕迹的瞥了他一眼,在心里轻哼一声,决定今天暂时先放过他,等以后再慢慢调.教。
稀血一经暴露在空气中,身后的鬼就明显骚动起来,失去理智一样被我和实弥引到了人少的郊外。
在大都市杀鬼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灯光照亮了黑夜的天空,哪怕在人烟稀少的地方,视野也不至于一片漆黑。
不过在今天——不,或者说,在如今的形势下,这样的视野还有另一个好处。
——让鬼看清我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