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爱丽丝叹了口气, “你说得对。”
“你怎么了?”瑟西里安问,“居然在意这种事, 这不像你。”
“确实有点。”爱丽丝承认, “最近和菲洛骑士在一起待得太久,多少有点受了他的影响。”
“菲洛是个很把骑士守则当回事的人。”瑟西里安说, “说来好笑,那些真正信奉贝尔特契和光明神的人反而没那么讲究。”
“我现在已经是骑士了。”她说, “我该按照他的去做吗?”
神明的回答一如往常:
“没有什么应不应该,一切都只在于你自己的选择。”
爱丽丝没再说别的, 第二天上场比赛的时候, 仍是骑着由瑟西里安变化的马去了。
瑟西里安变化的黑马, 有着任何良驹都无法匹敌的优点。它与她心灵相通,能感知她的情绪。
谁也不知道爱丽丝从哪里弄来这么一匹马, 那些卸掉“别扭”钉子的骑士嫉妒得要死,当他们再度冒着风险,趁着没人时潜入马厩,却发现那匹引人注目的黑马并不在那里,只得悻悻地回去了。
与此同时,爱丽丝在比赛中势如破竹。
她虽然是第一次参加马上比武,但她出色的反应力让她迅速找到了节奏,当她赛到第四场时,她的能力几乎达到巅峰,以极为出色的敏捷和少见的膂力,在第一个回合就把对手戳下马去。
四场赛完,她又一次进入了决赛。
肯特却没有她这样的好运,进入六强之后,他遭遇了流浪骑士贝内特。
流浪骑士贝内特是整场比赛中最闪亮的黑马,他在斗剑比赛中排在第二名,射箭成绩也相当不俗。虽说他所在的小组中,另两位流浪骑士并没能取得什么像样的成绩,但他本人目前的总分正以微弱的优势领先爱丽丝,位于排行榜第一。能够想象得到,等到比赛结束,他一定会成为各地领主竞相争夺的对象。
不过到目前为止,他应当还没确定要效忠的主人,他穿的还是商人赞助的铠甲,上面绘制着食品店的广告,他的马老到掉了牙,又瘦骨嶙峋,简直像是从屠夫那里救出来的。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比赛时表现得非常迅猛,就连那匹老马也有一股疯劲儿,拼了命地冲刺,光凭那气势也能把对手吓住。每当他赢了比赛,都跑去村里的酒馆,喝一杯淡麦酒庆祝胜利。他喜欢在酒馆里高谈阔论,还要举着酒杯感谢赞助他铠甲的食品商,笑称他为“我的主君”。
肯特与贝内特差不多打了了平手。三个回合比完,每个人都戳中了对方两次,谁也没能把谁打落下马。最后他们只能依据长矛的损坏程度判断输赢。贝内特的长矛损坏得更厉害,因此得以被判胜利 ,得到了参加决赛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