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多的是,何必对一个幽灵念念不忘呢?现在忘不掉,多谈几次恋爱,肯定就能忘了。
“也有可能是我太久没接吻了,”她想,“我就不信,我再接一百个吻也忘不了他。”
自我安慰完毕,莉齐彻底放松了下来,露出两个甜蜜迷人的酒靥。
她从裤兜里掏出化妆镜,在脸颊和嘴唇上搽了一点儿胭脂——要是叫兰斯看见,估计又得大吃一惊。尽管不少贵妇人都开始搽胭脂,但在一些保守的人眼中,仍然只有轻佻女人才会涂脂抹粉。
见失恋并没有损坏自己的美貌,莉齐合上化妆镜,撑着下巴,继续观看E先生的演出。
等演出一结束,她就去问他愿不愿意当她的情人——他要是不愿意,她就换个人继续问,直到有人愿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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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里克第一次在指挥时走神。
他只要一想到,莉齐正在包厢看着他,就会不可避免地走神。
这段时间,他因为那个吻心绪混乱,一直不知道如何面对她,直到昨天才想出解决办法。
遇到她之前,他闭上眼睛,从来只能回忆起汗水、尘土、鲜血、恐怖的黑暗、遁逃的老鼠和枪口淌出的硝烟。
遇到她之后,尽管他还是会梦见那些阴冷的画面,梦境中却多了一双白皙的脚——莉齐的脚,脚背微弓,脚踝上有三颗小小的黑痣。
当时他身受重伤,几乎已经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假如不是她向他走来,他根本无法走出那个牢笼。
从那时起,她就与他的梦境如影随形。
因为她,他的梦境不再恐怖而充满恶意,变得浓丽而香-艳。
明明他从未近距离接触过她,却莫名能在梦中闻到她汗水的气味;明明他从未在剧院外见过她,却总能看见她穿过昏暗的沙尘,向他走来。
恐怖因她而不再恐怖,黑暗因她而不再黑暗。
就连刺鼻的硝烟,都因她而带上了一丝清馥的香味。
不过,尽管他时常梦见她,却从未对她产生过不适宜的想法。
就像饥饿到生吃草根的人,决不会幻想佳肴多么鲜美一般,他也不会幻想莉齐会喜欢上他。
所以,当她故作娇憨,让他亲她的手背和手心时,他虽然心跳加速,脑中却没有任何出格的想法。
当他揽住她的腰身时,尽管他的手因此而微微发抖,仿佛被无数根通红的、尖细的针轻轻地扎了一下,头脑却仍然没有往暧-昧的方向想过。
直到,她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