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些诧异地抬起头,却见他正在用餐巾内侧擦拭唇角,神色并无异常。
“嫁给我?”他问。
“是呀。”她说,“你不觉得我们很般配吗?”
他没有说话。
莉齐是真的觉得他们很般配。
她说不清为什么这样觉得,但跟埃里克在一起时,她时常会有这样的感觉。
他从不在意她喝了几杯烈酒,在餐桌上打了几个饱嗝,也不在意她穿的是裙子还是裤子,更不在意她骑马的时候,两条腿是分开还是合拢。
她看得出来,他是真的不在意,并非装模作样地讨好她。
即使莉齐很难对一个人做出恰当的分析来,也能隐隐感觉到,相较于兰斯,埃里克似乎更像一个绅士。
他几乎不会去评判一个女性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除非对方在音乐上弄虚作假。
在他的眼里,所有女人包括她都是普通人,而不是羊圈里的小羊羔,既不会过分优待,也不会过分轻视。
他现在优待她,也是因为爱她,而不是因为她是女人。
莉齐爱极了他的态度。
她喜欢撒娇,但不喜欢别人规定她必须撒娇。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埃里克什么都能不在意,但有一件事,他做不到视而不见,那就是她和别的男人调情。
莉齐一想到这事,就想叹气。
她没法跟他解释,她为什么喜欢跟男人调情——是的,那些男人蠢得要命,不像他一样冷静理智、博学广闻,也不像他一样会变魔术哄她开心。
可是,她要怎么跟他解释,就算不跟那些男人深入交往下去,能得到他们的追捧和爱慕,也是一件美事哪。
她这么年轻,这么漂亮,身姿窈窕,酒窝甜甜,非常需要一大堆男朋友来衬托她的美丽——哦,她保证,她不会跟他们发展成别的关系,她也看不上他们,她只是需要他们争先恐后地亲吻她的手背,满足她妙龄少女的虚荣心,再跟她跳舞、打打牌,聊聊毫无营养的话题。
然而,埃里克在她的身边,男士们别说用爱慕的眼光看她,就是跟她打个招呼,都会被埃里克冷得恐怖的神色吓得发抖。
唉,她真是自豪又忧伤。
就这样,一个星期过去了。
古巴没有传来新的消息,埃里克准备去那边看看。他不知去哪里收拾行李去了。莉齐一个人在屋里闷得发慌,便出来散散步,却在林荫道上撞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那是一个极其俊美的男人,穿着简朴的黑法衣,身材清瘦而优美,里面是白袍、马裤和擦得锃亮的长筒靴。
他正在跟一位太太说话。莉齐认得那位太太,好像是某个教堂的管理人,未婚姑娘要组织野餐,教堂的牧师要做宣讲,都要给她和另一位太太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