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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面上,他不管去哪里,都能看到反光的东西。

    但在他一手改造的寓所里,每一堵石墙,每一个机关,每一条暗道都完全由他主宰。

    他可以像神操纵创造物一般,杜绝一切反光的东西。

    然而,不管这个地方再怎么适合他,曾经都是一个黑牢,墙上还能看到密密麻麻的缩写字母,很明显是那些不幸的囚犯留下的,任何一个人看到那些缩写字母,都会感到毛骨悚然;有的暗道还能看到堆积成山的骸骨,有的骸骨苦撑着仰望的姿势,渴望见到自由的曙光。

    他却在这样一个黑暗、腐败、污秽的地方感到泰然自若,实在讽刺。

    他在这里唯一碰到的活物,是一群老鼠。

    它们无时无刻都在盗窃,都在遁逃,都在啃噬。

    在这座巨大而漆黑的坟墓里,肮脏的群鼠是他唯一的邻居。

    他厌恶这里,却又离不开这里。

    再没有一个地方,能像地下迷宫一般,使他彻底远离世俗的纷争,远离镜面充满恶意的反光。

    同时,这也是一个理想的牢狱。

    他十分清楚,自己是一个疯子,头脑看似沉着冷静,极度理智,然而保持冷静理智的代价,却是不停地学习冷僻的知识,一旦他停止学习和思考,就会被自己异于常人的命运折磨到疯狂。

    当一个头等聪明的疯子,爱上了一个女人,并且发现那个女人有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爱他的人,他会怎么做呢?

    他会把她藏起来。

    藏在哪里?

    地底的寓所。

    那里不见天日,到处都是致命的机关,还有他发明的能传声的空心砖,他可以像蜘蛛用银丝控制猎物一般,控制她的行踪。

    只要她进入地下迷宫,她就再无逃脱的可能,无论去哪里,都会被千丝万缕的银丝套牢,动弹不得。

    他不想伤害她。

    但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爱他的人。

    他要守着她。

    他知道自己的想法卑鄙而龌龊,居然想用囚禁的手段,永远地留住一个人。

    可是,如果不把她拴在视线范围之内,她有可能会离开他,爱上其他人——他其实知道这种事可能性极低,她虽然是个轻佻而娇媚的女孩,很乐意放送自己的秋波,但并不是谁都能博取她的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