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页(1 / 2)

其实突然拥有一个男朋友也不是什么坏事,虽然拥有了两辈子的记忆,但不管是上辈子的社畜还是这辈子的白富美都是我。白富美欣赏的男人必然也在我的审美点上。

    食色性也,年轻貌美的小狼狗是富婆保持心情愉悦的秘诀之一。我很愿意和拥有十块腹肌的美人保持走肾不走心的快乐关系。

    唯一的问题是,我的胸肌枕头男友名叫布鲁斯·韦恩,是赫赫有名的哥谭宝贝。

    同时也是蝙蝠侠。

    噫。

    正当我在思考如何委婉地说出“既然已经打过一炮不如我们就此分道扬镳”时,被我垫在身下的男人侧过身来,温热的皮肤贴在我的背上,把我们两人的位置从一上一下改成一左一右。

    他的下巴抵在我的肩窝里蹭了两下,坐起身懒洋洋地舒展身体,满身疤痕在窗外泄进来的路灯灯光下仿佛某种神秘的花纹。他像一只大猫前屈扒拉两下,拉开筋骨,抓过旁边的衣服就往身上套。

    “你醒得好早,宝贝。”

    我侧头看了眼酒店桌上的闹钟,现在是晚上十二点,距离我们认识刚好六个小时,距离我们探索完生命的奥义刚好一小时,而我在床上思考了十五分钟人生的哲学。

    “你要走了吗?”我问,“通常这种拔吊无情的男人,我们会称呼他为‘渣男’。”

    大名鼎鼎的哥谭宝贝正在给自己套裤子,半明半暗中我只能看见他模糊的轮廓,含了糖水似的轻笑声比平常更明显,“原谅我吧,我的管家告诉我要是今晚再不回庄园睡觉,他就要怒而辞职了。”

    他的理由很扯淡,语调与音色却显得十足真心实意,如果不是上辈子有限的美漫知识告诉我蝙蝠侠是一个戴着人格假面的两面派,我肯定会被他糊弄过去。

    我愿称他为糊弄学大师。

    “我要是不原谅你呢?”我还在思考如何与这位糊弄学大师和平分手。

    大师抬手打开了床头的壁灯,温柔的光线由上至下打在他身上,映出他深邃英俊的眉眼与流畅完美的肌肉线条。

    他颇有些忧郁地蹙眉,“那我会伤心的,露西尔。”

    咕咚。

    这是我吞咽口水的声音。

    怪不得哥谭娱乐小报要说,“布鲁西皱一皱眉头,全城的人会把星星都摘给他,虽然他自己就可以买下那颗星星。”

    这绝不是为我被美色所迷惑找借口。

    我开始理智思考、权衡利弊。布鲁斯的目的是找一个走肾不走心或者求财不求爱的女人补充他风流浪子的人设。大家各取所需,尽量好聚好散。我们不会成为长期情侣,到了时间就自然会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