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的杀招不曾停歇,我来不及仔细回想,他弹出刀尖的战术靴迎着我的脸砸过来。
传送门再次打开,这次是挡在我身前。
经验丰富的杀手立刻转换目标,踢中了一旁趁能量鞭松开准备偷袭的阿道夫。
“嗷!”倒霉蛋胸口血流如注。
胸口的剧痛让我喘不过气。头晕眼花中,利爪拾起右臂,按在自己肩膀的切口上。
他轻松得仿佛只是把两团橡皮泥揉在一起,血色的纤维在断口与手臂间搭建起来,整个过程不超过十秒钟。
这是传说人物的神秘加成吗?
有自愈能力的超能力者不在少数,恢复速度能达成这种速度的屈指可数。
逃走?
还是想办法应对?
我没有选择,我需要他身上的线索。
一击不成,利爪没有继续动手,他撑手翻过窗台,如来时一般快速离开。
他翻窗是用的是左手,他的左臂没有完全长好。
我滑动手指,传送门接二连三开在半空,被他闪躲避过。
利爪在腰侧的武器绑带里抽出一把枪。枪口没有对准我,那颗子弹命中红心,击穿别墅外汽车的油箱。
滚烫炽热的火焰将他的身影吞没,靠近路边的窗户尽数碎裂,玻璃碎片在我眼下切开一道小口,皮肤传来细小的痛感。
阿福似乎在通讯那头说话,我听不见,伸手一摸才发现我的耳朵里正淌出血。
世界在毛玻璃的外面。
我看了眼沙发上的阿道夫,他正不停扭动,看上去除了胸口的伤势外生龙活虎。
我没有犹豫,追出别墅,爆.炸后汽车的残骸好似某种铁兽的尸骨。我没有找到利爪存在过的痕迹。
除了我淌血的耳朵和眼下的枪口,除了受伤的阿道夫和我拍下的照片,没有东西能证明他来过。
我用传送门挪动车的残骸,在下方发现了下水道的井盖。
原来如此,这就是他们的行动路线。
布鲁斯对哥谭的部分下水道进行过改造,在其中藏匿有各类机关、紧急装备库和用以逃跑的暗门。
当然,肯定少不了他心爱的监控探头。
奇怪的是除了今天以外,这些探头从未捕捉到名为“利爪”的杀手的踪迹。
我把阿道夫送回了警察局,在蹲大牢前,他恐怕要去医院一趟。
我没有给他治疗,因为他偷走了佩珀送给我的猫咪摆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