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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他的了解并不深入,至少比哥谭胡乱报道的那些小报纸要好上一点。

    我一本本书看过去。

    《君主论》?

    不对,韦恩明显不是想走集.权封.建的人。

    《小妇人》?

    也不对,恋爱在他这里的排序绝对靠后,而且他没有与这本书非常相符的精神内核。

    《情人》?

    这就更不可能了,跳过跳过。我没办法想象这位面善心硬的肌肉壮汉流泪看《情人》的模样。

    就在我犹豫纠结之时,我的目光被一旁的老爷钟夺去。

    我注意到这尊古老的座钟,它的表盘裸露在外,这就证明任何人都可以伸手拨动它的分钟秒针。

    我皱皱眉,朝它伸出手。

    “露西尔。”吱呀一声开门声阻止了我。

    韦恩站在书房门口,比我更像一个在夜里游荡的鬼魂。

    他的头发凌乱地散在额前,眼下发黑,嘴唇干裂。与大众前面那个哥谭王子的形象截然不同。

    “回去睡吧。”他这么对我说,声音有些干哑。

    我走到他面前,用手蹭蹭他出血的嘴唇。

    当着他的面,我把蹭了他嘴唇的手指含进嘴里。

    “你不睡吗?”我问他,“半夜醒来看不见你,我睡不着。”

    他笑了笑,笑容比盛夏橱窗里摆出来的雪花更假,“我出门散散心,你知道的,我总是很忧郁。”

    “对,你是一个忧郁男孩。”我无所谓地笑笑,绕过他往门外走。

    “你喜欢看《情人》吗?”我状似随口一问。

    他很配合地回答了我,“我只看过一遍。”

    “《小妇人》呢?”

    “看了有几遍吧,书总是很多,看不完。”

    我们一前一后走在回卧室的路上,地毯的绒毛蹭得我有些发痒。

    他瞥了我一眼,“下次记得穿鞋,夜里有些冷了。”

    “谢谢你的关心。”我礼貌道谢,同时问道,“你知道你的下巴上有一块淤青吗?”

    他面对我站着,我们相互观察对方,是两只伺机而动的毒蛇。

    韦恩蹭了蹭下巴,“我摔了一下,在楼梯上。”

    我看着他,笑笑,“大概。”

    我在思考一个问题。

    为什么眼前的人总是遭到如此之多的人迷恋,尽管布鲁西只是一个表象,一张脆弱的、画皮鬼的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