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阿遥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那你为什么还能看见我?”
“这个我也不知道。”莫榛无声地笑了笑,他想起师父对他说的最初的两个字便是——
冤孽。
也许他指的便是这个吧。
虽然是坐在角落,但是以莫榛的身份,还是有很多客人忍不住打量他。出入这家西餐厅的多是绅士名流,他们不会像粉丝一样扑上来签名拍照,但也耐不住一颗八卦的心。
更何况莫榛还一直在自言自语着什么,让人忍不住脑补了一出天王情场受挫导致精神失常的狗血大戏。
“榛榛,我觉得看你的人好像越来越多了。”阿遥环顾了一下四周,觉得他们在不知不觉间就被包围了。
莫榛咳了一声,右手拢成一个拳头挡在自己的嘴边,“所以你不要再和我说话。”
阿遥扁了扁嘴,却是真的不再说话了。
有高跟鞋的声音从后面接近,阿遥百无聊赖地扭过脑袋,看见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女人正朝这边走来。她手里拿着一杯红酒,艳丽得如同她唇上的口红。至少十厘米的黑色高跟踩在脚下,每一步却都走得十分平稳。
“莫天王,这么巧?”女人走到莫榛的面前时便停了下来,摇了摇手里的小半杯红酒,“一个人?”
阿遥抬头打量着她,亚麻色的头发被编成了一个精致繁复的花式,盘在脑后,上面点缀的几颗银色水钻刚好和两耳上的耳钉配成一对。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这个女人,比起漂亮,精致更为合适一些。不说她脸上精致的妆容,就连唇角上扬的弧度,都像是经过精密的计算一般,勾起得恰到好处。
“嗯。”莫榛抿了一口白水,用纸巾擦了擦嘴角。
“真巧,我也一个人,不介意我坐下吧?”女人虽然是在询问,但她的身体早就做好了随时在莫榛对面坐下的准备。
莫榛放下手中的纸巾,也抬起头来看着面前的女人。
他从来不缺这样的艳遇,不论是舞会还是派队,总会有人主动贴上来。
不过唐晓应该算是她们之中的极品了。
模特出生的唐晓,在大红大紫了一把后,就自己开起了经济公司,退居幕后。从此t台上再难见到她的倩影,只偶尔在业内的各种聚会上,大家还能有幸一睹唐晓的风采。
许多人都说唐晓背后一定有金主,莫榛也听到过不少唐晓跟各路大少的传闻,不过他没兴趣去探究,娱乐圈的这些是是非非还不就是今天我睡睡你,明天你睡睡我。
“抱歉,我已经吃完了。”莫榛拉开身后的椅子,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虽然娱乐圈从来不缺少八卦,但莫榛也不想再为它多做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