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嘛,总是这家看着那家好,岂不知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呢,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反正我是知道,皇帝这双鞋,是绝对不适合我的。”
五千铁鹞子再加上黑水镇燕军司兵马,以及从各路征调而来的部族骑兵,在乌兰布拉格大峡谷,萧定汇集了足足二万骑兵。
而他的对面,由辽军大将萧思温率领的辽军铁骑,在兵力之上也丝毫不逊色于萧定。
虽然打西军只是一个战略上的掩护,但如果真能顺手将西军拿下来,却也是大辽求之不得的事情。
对于萧思温来说,这一仗,皇帝与皇后对他是没有战绩要求的。
但他自己,却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这些年来,西军着实是把大辽折腾得不轻。
走的时候,萧思温专门去见了皇后,旁敲侧击了一番,从皇后的态度来看,大致是只要萧定一家子不死,其余的事情,都不是事情,萧思温要是真能将西军顺手灭了,那便是封他为王也无所谓。
功高自当赏。
现在的大辽,皇帝也好,皇后也罢,压根儿就不担心什么功高震主。
因为没有人能比得了他们。
第四百八十七章:前锋
将肉干塞在嘴里,撕下一条,用力地咀嚼着,吃上几口,仰脖子喝一口皮囊中的水,这些肉干都是用各种佐料卤制过的,味道极佳,如今不但作为军用干粮,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被商家买走,然后流入到了辽国、大宋等地,居然打开了销路,成为了一种颇有名头的零食。
杨富贵吃完了两根肉干,站起身来,满意地吧哒了一下嘴,长长地伸了一个懒腰。
每当吃起这种肉干,他便想起当年的那个少年。
这种肉干,便是当年那个少年在广锐营带着大家一起弄出来的。
那个时候,广锐营要移驻陕西路神堂堡,远行千里,一路过来,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少年便带着大家一起卤制这种肉干,里头加入各种材料,既能饱肚,也就保证各种营养,如果有条件的话,将这种肉干和米放在一起煮成肉粥,那味道会更好。
当时谁也没有想到,那个出身高门大户的少年,那个主将的弟弟,不但懂得疱厨之道,而且还是其中高手。
那段时间,可是杨富贵吃得最好的时候。
要说当年跟着主将萧定的时候,一向都是吃得不差的,但主将萧定的弟弟来了之后,杨富贵才明白什么叫做吃。
也正是那一段时间,养刁了杨富贵的嘴,从那时起,对于吃,杨富贵就特别的挑剔起来。
当年的杨富贵,只是广锐营的一个普通的什长,跟着主将的弟弟,一来是保护那个少年,二来也是跟着少年一起为大军的移营做一些准备性的工作。
如今,已经是十余年过去了。
杨富贵年过四十,已经是铁鹞子的一名营将,麾下五百铁骑,纵横西北所向无敌。
别看只带五百人,但铁鹞子营将的地位,在西军之中,却是完全可以比拟其它军队的主将的。
而那段日子,也是杨富贵一向与众人吹嘘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