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4章(1 / 2)

抚宋 枪手1号 1000 字 6个月前

一旦有事,哨所燃起狼烟,然后依次烽火传信,迅速地将敌情传递回驻地。

    每个哨所驻军一个什,每十五天为一个轮换。

    在两军对垒的边境之上,几十里的无人区便成为了双方默认的缓冲地带。

    张任这个什,这一次便担任着最为突前的一个哨所的守卫。

    这样的守卫任务,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最为轻松的一个活计。

    因为这是正儿八经的军事行动。

    而在军事行动期间,他们是不必要再进行枯燥的军事科目训练,也不用出去帮着百姓修路挖渠什么的。虽然做这些事情,能赢得本地百姓的爱戴,但人都是懒惰的,能不干,自然还是不干的好!

    摊平了躺在床上不好吗?

    现在,他们大抵便是这种状态。

    对面的赵军,压根儿就没有被他们放在眼里。

    而赵军,也没有修建诸如这一类的哨所。

    放眼望去,茫茫然一片葱绿。

    这里原本应当是一片良田的,只不过现在都荒芜了。

    没有人料理的土地,荒草顿时便疯长起来,如今正是草长茑飞的时候,草都比人高了,更有一些速生的树木,居然都长得有手臂粗细了。

    草从之中,突然探出了一支手臂,大手之上,还抓着一支硕大的野兔。

    然后,另一只手也探了出来,同样一只兔子正在努力地蹬着腿。

    土屋外顿时便爆发出了一阵喝彩之声。

    荒草一阵抖动,从内里钻出来了两个人。

    张任和同伴伍长鲁河。

    张任手上是两只野兔,鲁河的肩上,赫然扛着一只獐子,看那个头,小几十斤的,足够大家吃上两天的了。

    这也是大家都喜欢出来值守的原因所在。

    因为可以去打野。

    在驻地的时候,哪里能看到这些玩意儿。

    天天的训练,那几百上千人齐唰唰地踏步声,战马的奔驰嘶鸣声,但凡还不算太蠢的动物,早就跑得光光的了。

    当然,即便有,他们也不敢擅自出营去打。

    但现在,自由度可就大了。

    獐子肉剔了骨头,再架在火上烧烤,只需要撒上盐巴,然后再配上采来的野韭菜花,便是无上的美味。

    骨头架子丢在大锅里一煮,一人一碗,啃一口饼,喝一口汤,美美的。

    两个兔子且容他们再活上两天,被拴了腿儿绑在土屋外头。

    袅袅青烟升起,阵阵香气四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