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8章(1 / 2)

其中一部分,有八成,这八成属于朝廷,朝廷出固定的钱资去购买这些土地。

    另外一部分,有两成,这两成属于这些民众,这些田地依旧是如同原本的法子一样,民众们拥有这些田地的使用权,但延长了使用的期限,将根据一个人的生命改成两代人的生命。

    两代人以内,这个土地都是可以让这些民众们无偿使用了。

    等到这两代人死去之后,官府才会将这土地收走。

    这是两分。

    另外的一分则是在规定可以无条件砍树的期限之外,规定的不可以砍树的期限之内这一段时间,砍树还耕开垦出来的土地,是一九分,一成归民众,九成归朝廷。

    这一成按照原本秦律规定的一代人法子去施行,同时也要上交一部分的钱资给朝廷。

    砍树所得的木柴归民众所有。

    这一份在现在看来十分不合理的法子,在秦朝这个时代却是黔首们占据了大便宜。

    因为秦朝时期,或者说整个古代时期树木都是不可以随意砍伐的。

    为何杜甫有一句诗叫做“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民众为何会被冻死?

    就是因为如此,因为柴火太贵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用得起的。

    这个时期,冬日对民众来说最大的威胁就是寒冷了。

    所以看似是民众们既要付出劳动力,又要出钱购买土地的赔钱局面,其实是民众们既得到了以往不能轻易砍伐的树木获得柴火过冬,又只需要出少量的钱财就能够获得额外的土地。

    即便这土地不能够世代相传,可因为主权不在自己的手中,也不会被不肖子孙卖掉。

    两代之内,不必担忧,只要勤勉就能够过上幸福生活;两代之后,即便子孙不孝没有本事,也有最基本的田地可以生存。

    更何况......

    三分田法的第一条中有规定,那八分的田并不是无偿交给朝廷,而是朝廷用一部分的钱资去购买的....

    这对于黔首们来说,相当于什么?

    相当于用朝廷的钱,去买了朝廷的地,自己简直是双赢,赢了两次。

    至于开垦土地时候所付出的劳动力?

    那叫什么大事?

    君不见战场上拼命杀敌才能够获得一部分土地?

    君不见当年没有土地的时候,饿死山野之间的黔首民众么?

    能够用劳动力换取生存的土地,这简直是大好事一件了。

    这是砍和拆。

    至于最后的建就很简单了。

    在完成了上述的几样事情之后,就要开始修建港口、修建一座城池,而修建这座城池所需要的,也不再是劳民伤财的石头、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