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8章(2 / 2)

问鼎十国 无言不信 1010 字 7个月前

    乌珠穆沁马体型中等,力速兼备,不畏严寒,不择食,尤其是耐力持久,冠绝中外。

    而白岔铁蹄马马如其名,因生于白岔沟而得名。白岔沟沟长三百余里,沟内小山环抱,乱石遍布,道路崎岖。但白岔沟里水草丰美,这里盛产的蒙古马天生蹄质坚硬,不易裂缝,在乱石遍布的崎岖山路上也如履平地。

    后世的铁木真有一支禁卫叫怯薛军,军中上下都骑乘白岔铁蹄马,任何恶劣的地形环境都能适应。

    至于上都河马并非战马,而是负重的驮马,是蒙古马中体型最大的。当然跟中原驮马相比,还是一个矮子,力量远比不上中原驮马。但同乌珠穆沁马、白岔铁蹄马一样,它们都具备蒙古马耐劳,不畏寒冷,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的特点。

    这是中原马不具备的优秀因素。

    中原马一深入东北苦寒之地,就得冻成傻子。

    历史上李世民亲征高句丽,一路上摧枯拉朽,取十城斩首四万余,士兵只死了两千,可战马却死了十之七八,不就是因为受不住寒气生病冻死的?

    罗幼度登基以后,没少通过与云中契丹的互市购买蒙古马。后来与北契丹决裂,也派遣走私商人想尽办法的买马。

    对于蒙古现在的情况,他并非一无所知。

    兀氏乞儿趁势崛起,已经引起了他的注意,只是无暇兼顾,对方现在识时务地归顺,这倒是一件好事,毕竟平白多了一个帮手,数万兵马。

    于是,语气稍显热情,笑道:“兀氏乞儿能够弃暗投明,朕很是欢喜。这样吧,让他准备三万精兵助战,胜利后,朕册封他为可汗,允许他在漠北草原建立王庭。”

    第六十四章 朕的漠南 再见萧胡辇

    罗幼度明显误会了胡铭的意思,以为他是来给自己当狗的。

    作为天朝之主,他本能地觉得能够给自己当狗,那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立刻就给蒙古下达了命令。

    他并不介意养条狗,哪怕对方是蒙古。

    能养敢养,罗幼度自然就有把握将之打死。

    罗幼度来到古代已经很多年了,已经深入这个时代,深知有些东西,不可逆转。

    漠北那个地方朝廷是不可能完全实际控制的,那里环境恶劣,戈壁沼泽沙漠,交通又不方便,物资亦不丰富,夏热冬寒,还有各种野兽出没。

    中原百姓移民到幽燕之地都不太情愿,何况是漠北?

    在铁路火车未普及之前,封建时代想要掌控漠北太难了。

    即便出兵征伐,也无济于事,只要对方避战,在几百万公里的土地上,要找到几万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漠北注定是游牧民族的专场……

    最好的办法就是多养几条狗,让他们有事没事地互咬一嘴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