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丫鬟在他身边不无得意的邀功道:“婢子料着爷一准儿得多喝几杯,前头席上油腻,只怕也是吃不好的,还是粥最养人,这是一等好的珍珠香蜜,婢子亲自盯着火……”
珍珠香蜜。李熙停下动作,仔细看向碗中粥。
这米因形似珍珠、蒸煮时异香扑鼻、食之清甜无比而得名,成化年间成了贡米,富贵人家多以能食此米来彰显身份。
他,年幼时,府里只有每逢除夕阖家一处吃团圆饭,才会从祖父老丰城侯的份例里拨这金贵的贡米出来给所有儿孙吃,每人也就一碗,盛得都是有定数的。
他父亲是个不得宠的庶子,平日能吃上饭就不错了,哪里还会挑拣是什么米。自从祖父去世,他再没吃过这样香的米饭。
珍珠香蜜,太夫人恨不得一粒粒数着来吃的贡米,如今他身边一个丫鬟,就能随便要来煮粥。
李熙端着饭碗,忽然就呵呵笑了起来。
那丫鬟只道他耍酒疯,蹭到他身边,依旧撩拨着哄他。却听他问,“你听没听过那句,好饭不怕晚。”
那丫鬟有些莫名其妙,茫然道:“爷不爱吃粥,想吃饭?爷这肚子里还空着,还是先喝粥的好,干饭忒硬,别伤了脾胃……”
李熙不再理会她,笑声越来越大,最终几近癫狂。
翌日府上收到邀请丰城侯和世子(并没请封却也都这么叫上了)赴宴的帖子堆得一尺高。
李熙却翻也没翻,请示了李,便往库房里翻箱倒柜寻了些珍稀物件来,命人悄没声的分送到张永私宅和英国公府,李熙自己带了一份亲自去了沈府。
“并不是想求请封,我也知父亲这爵位刚得,还得稳当稳当才行,但我也总不好这么游手好闲的,想谋个差事,也不求什么前程,就是办点儿实事儿,学学本事,哪怕长长见识也好。可惜我从前就没认识个明白人,什么都不懂,所以厚着脸皮来求二哥指点迷津。”
李熙比沈瑞大了整整六岁,却是一口一个二哥叫得亲热。
沈瑞也不给他纠错,李熙若是得寸进尺跑来活动封世子的事,那沈瑞会敷衍两句送客出门,此后只跟李打交道,不会再理会李熙。
但李熙跑来说想谋个能学本事的差事,倒是让沈瑞高看他一眼。
沈瑞淡笑道:“李兄……”
李熙连忙道:“昨日父亲已与我取字,耀庭,二哥唤我表字就好。”
光耀门庭么,沈瑞一笑,从善如流,“按照本朝法度,耀庭兄很快就能有个锦衣卫百户的职衔罢,西苑是不好进的,府军前卫又是令尊所掌,为避嫌也是不能去的。旁处还不是耀庭兄想去哪里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