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七零女主亲妹妹[穿书] 第8节(1 / 2)

烧上一锅滚烫的开水,一个碗里不需要多,舀上两三勺面粉,配上一大勺红糖,多次少量加进开水搅拌。稠稀看自己爱好,这农家的炒面就好了。

    吃进嘴里,满口都是面粉的香气,香甜香甜的。

    吃罢饭,地里都烤的烫人,队里就安排中午多休息会,晚点再去上工。累了半天,很多人都趁着时间午睡去了。

    “建军,你先把你之前的书都给抱出来晒晒。” 林芳拉住要出去的玩耍的林小弟道。

    “姐,我回头上初中了,那些书都不用了,不用管它。等回头爹有空了,直接挑到城里废品回收站卖了去。” 林小弟兴冲冲一心想往外跑,随口回复到。

    “卖什么卖,赶紧先抱出来,你姐还有用呢!” 看林芳唬着脸瞪人。

    “拿,马上拿。” 小屁孩反应贼快,屁颠屁颠就往自己屋里跑去。

    林芳的书早就被卖了,现在想看书只能找林小弟的看下。

    现在小学五年制,除了课本也没啥辅助书,小屁孩一趟全给抱出来了。男孩子不爱惜,这书本皱巴巴的散发着一股霉味,有的封面前几页都没了,每本书的页脚都是卷卷的。

    “姐~” 林小弟抱完书,就瞪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眼巴巴瞅着低头收拾书的林芳。

    听着外面各种喊人装鸟叫的各种声音,绷着的脸没忍住笑笑,真是一个男孩子长那么大眼睛干嘛 “不许下深水,去吧。”

    “不下不下,是我们之前在山上发现了野葡萄,这两天熟了要赶紧去摘。不然迟了,让别人摘了多亏。” 林小弟说完不等回复,就一溜烟蹿了出去。

    “姐,你等我给你带葡萄吃……” 远远的还能听到林小弟的声音。

    这孩子,越来越爱给林芳带东西,执着于让林芳多吃。起医院回来,今天一捧山捻子,明一点菱角,后一颗桃子,也不知道都是打哪淘来的。

    一问就田间地头,上山下水,这孩子就没不去的。

    这辈子有这么个弟弟,也挺好。林芳拍拍书本的浮尘,眉眼含笑的想到。

    第11章 秋日

    天还灰蒙蒙的,林芳便醒了。林芳现在很习惯早起了,也不需叫,生物钟一到这个点就自动醒了。

    轻手轻脚的起来,一点没扰到还睡的正香的林慧。今天是周末,林母千叮咛万嘱咐过 “你们二哥、三姐上了一周课辛苦,难得一天休息让他俩多歇歇,谁都不能吵到人。”

    自从高中开学,林家离公社高中学校远,每天来回上课太折腾,林建党和林慧就开始住校了。这个时候高中是没有食堂,要自己带饭带粮食,学校提供热饭服务的。所以每周六晚上林建党和林慧都会从公社高中赶回来,要带下周换洗衣服,还要准备下周的粮食。

    这个时候工作学校都还是单休制,印象里一直到1995年五一后才改的双休。所以林建党林慧一周也就能回来那么一天。

    出门打水洗脸,收拾好自己,直接去了厨房。和面揉面,蒸上一锅粗粮窝窝头。旁边锅里淘上两把米,再削上五六个红薯切块扔进去,煮上一大锅红薯稀饭。灶膛里多放上两块耐烧的木头,林芳便可以放心的出去打猪草去了。

    林芳还没踏进院子,便听到一家人洗漱说话的声音,秋收播种都过了,天慢慢凉下来后,地里活少些,现在都不用赶早工了。

    放下背后的背筐,里面是满满一筐的青草,翠绿绿的还带着深秋的露水,这是一大早上的成果。

    拍拍身上的灰尘,洗洗手去了厨房。灶膛里的火还未灭完,从厨房筐子里扒拉了几个半大不小的红薯,埋进灶膛底下的草木灰里。

    掀开锅盖,窝窝头都已蒸的暄软蓬松起来,旁边锅里的稀饭也已经煮的米粒开花。

    拿出碗,一人一碗浓稠的稀饭,再切上两个咸鸭蛋,一份一份的端去堂屋,这是赶上周末难得的加餐。

    多亏上次一场病,私底下不说,最起码桌面上的吃食,林芳都能混个公平对待。

    “啪” 一小块鸭蛋黄放进了林芳的稀饭里 “姐,你忙了一早了,给你吃。” 林小弟凑到林芳旁边小声说道 “我不爱吃蛋黄。”

    林芳抿嘴笑了笑,弯起的杏眼里满是笑意。几个月下来,发现这个弟弟简直就是个小天使,怎么能那么贴心呀。

    什么不爱吃,明明是发现林芳爱吃罢了。自家腌制的鸭蛋,蛋白不干不涩,蛋黄金黄流油,林芳可爱吃了。

    吃完饭,大人去上工,林芳端着碗筷去厨房,拉着林小弟指了指灶膛,小家伙瞄了瞄院子,偷偷扒拉出来,转身埋到旁边麦秸堆里挡着。

    真是……

    秋收后地里刚收获的红薯,现在的红薯泛滥着呢,生产队粮仓里还收着满满当当的小麦,红薯还要挖地窖储藏省的冻坏了,队里索性刚收完,就给各家分了。

    家家户户都吃不完,每顿还剩些配着泔水喂猪羊的。多烤些,也不过是担心男孩子正蹿个子的时候,容易饿到。万一饿很了,长不高怎么办。

    摇头失笑,这心操的像是养了个儿子似的。林芳边洗碗边瞎想到,早饭一点油水没有,就用着灶膛的余火加热的一点温水洗洗就成。

    往地下水桶里舀上三碗麦麸,掰下一块大豆饼粕,倒上刚刚稀饭多煮剩下的红薯,林小弟去院子里,把剁碎的青草都抱进来加进去,再把锅里温热的洗锅水倒进去,搅拌均匀,便可以拎进后院喂猪了。林小弟看搅拌好了,一把拎起来就往后院跑。

    “走慢点,我不和你抢。” 林芳笑到,想想之前喂个猪还抢了老半天。

    这弟弟呀,平常下了学就爱围着林芳转,林芳做什么,但凡活计稍微重点就抢着干。

    看来,还是上次林芳病重给吓到了。

    叹了口气,拿着蜀黍的炊帚一点一点把锅底的余水往外甩。农家都是大铁锅,轻易拿不起来,锅里又不能剩水,不然一夜都有铁锈了。

    林父是典型的农家人,手不闲,一有空,下个雨、雪、农闲不下地的时候,就坐在屋檐下,编芦苇席子,编柳条筐子篮子,用蜀黍做扫帚、做炊帚、做簸箕、做锅盖,还能用竹子做一些简单的竹椅子、大扫把,感觉农家用到的一切都能从他手里编出来。

    这家里里里外外用的都是林父林大哥一点一点编出来的。

    打发林小弟出门找小伙伴去,林芳端着一大盆衣服去河边洗衣服,家里的水都是林父林大哥从村里的水井一担担挑回来的。洗衣服太费水,只能去河边。早上,深秋的水微微还有些凉意。

    慢慢的河边开始热闹起来,周边聚集了一些洗衣服的婶子、小媳妇、女娃娃。

    “芳芳,又来那么早洗衣服啊。”

    “芳芳勤快,每次都那么早。手脚麻利,洗衣服也快。”

    林芳羞涩笑笑,也不用一一回她们,只是一些善意的打趣而已。以前可没这么好人缘,也不过是病了一场,村里人的关注目光就多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