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千夜牵着纲手的手,走向她所下塌的旅馆。
一路上,两人受到了不少行人的关注。
由于纲手外表年龄只有二十几岁的缘故,因此两人走在一起并没有老妻少夫的感觉。
更像是姐弟恋。
不过这也足以让纲手感到十分羞耻了,脸颊通红,就连脖颈都被抹上一层粉红色彩。
直至行到旅店楼梯口,周围再也没有外人,纲手终于开口,“事先说好,你别看我外表年轻,实际上我今年可是五十一岁了。比你大了三十岁不止。小鬼,你要是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这有什么后悔的,娶鸡随鸡,娶狗随狗,不过你倒是提醒了我,这个给你。”千夜伸手掏进腰间,一阵装模作样的摸索,从系统仓库取出早已做好的纯金戒指。
“黄金....”纲手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化作市绘。她还正愁最近因为欠下赌债而手头紧呢,一枚这么大的黄金戒指,应该值不少钱。
千夜心中一阵无语,‘啪’的一声,一巴掌拍在纲手翘臀上。
“你干嘛...”纲手娇喝。
“只是让你从市绘中清醒过来而已。”千夜反问道:“你刚刚是不是想着拿它去卖钱然后充当赌资?”
“怎...怎么可能....”纲手脸颊通红,心虚的偏头挪开目光,用手指拨弄起了自己的长发。
“我就知道是这样。”千夜轻叹一声,握住纲手的左手,将戒指戴在了她无名指上,正色道:“你可知道这是一枚什么戒指?”
“不就是男女双方结婚是互换的结婚戒指嘛...”纲手扬起玉手,上下打量着金戒指,竟然罕见的傲娇起来。
“当然不可能这么简单...”千夜见闻色勘探四周,发觉没有人偷听后,正色道:“这是纯金,是一种能够让人容颜不老的金属。”
“真的假的?”纲手骤然一惊,面露不可置信。
容颜不老,这可是无数女性追捧的东西,即便是纲手本人,也毫不例外。
若是真有这样的效果,那么即便她把自己祖父初代火影留下的项链卖了,也不会卖掉这枚纯金戒指。
“我这么跟你说吧,当我在一个海外小岛找到这种金属时,已经有一个人试验过了,她带上后,足足活活两百年,直到现在,依旧保持着少女的姿态。”
千夜隐瞒了纯金能够治病的特性。
他担心等纲手当上火影后,哪天脑袋发热一下,为了所谓的火之意志,就把戒指给人治病去了。
“两百年...”纲手喉咙翻滚,狠狠咽了咽口水。
“现在你还想拿着它去换赌资吗?”千夜笑吟吟的问道。
“不想,白痴蠢蛋才会想着。”纲手再度上下打量了戒指一眼,如获珍宝的用脸蛋蹭了蹭,目光转向千夜,忽的问道:“话说回来,这样的戒指,你应该还有吧?”
“还有几枚。”千夜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实际上,他有上百枚这样的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