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开衣柜,挑了件薄款的黑色皮夹克套在身上。
三紧款式的夹克,衬得肩部线条更加宽阔,再扣上鸭舌帽和墨镜,立马好像出街的明星,帅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车上还有一件款式相同的皮夹克,是温焓的。
陆卓勋拿出来在他身上比量一下。
黑色皮面的夹克更衬托的人面白如玉,凌厉的漂亮。
陆卓勋把夹克又放回柜子里。
这人太过惹眼,男女通杀,得想办法遮掩一下。
他转而拿出一件黑色套头卫衣,套在温焓身上。
温焓伸出手,习惯的等对方帮他穿袖子,“这是不是你第一次来这里”
“不是。”
“和谁一起来的?”温焓狡黠的笑容有一点僵,
半晌,陆卓勋才不情愿的吐出来两个字,“沈临。”
大多数时候,沈临的名字等同于一个精彩的故事。
温焓仰起脸看他,满眼期待。
陆卓勋现出不堪回首的神情,“上学的时候,沈临说和我很熟,他和同学打赌,赌注是能把我约到这里。”
温焓笑了起来。
他大概可以想象,小时候的沈临如现在一样,一直以认识他勋哥为荣,可能还到处炫耀。
同学们自然不相信陆卓勋这种性子的人会和沈临做朋友,于是鼓动沈临打赌。
沈临那种二哈性格,自然一激就上当。
陆卓勋满心嫌弃,却还是按时赴约了。
“然后你就和沈临,还有打赌的同学一起逛了夜市?”
“没有,我让人把他抓回去了。”
“所以你还是第一次逛这个夜市?”温焓的眼睛亮起来。
陆卓勋开始帮他套另一只袖子,闻言点头,“是第一次逛。”
温焓的心情又雀跃起来。
他举着一只胳膊,不停朝远处灯火通明的夜市望去。
衣服终于穿好。
衣袖没过手掌好长一块,伸直才能露出一节细白的手指。
这卫衣本来就是宽松的款式,套在温焓身上像个麻袋一样,长度一直到大腿根。
“穿错了,这件是你的。”温焓抻着胳膊给他看。
“嗯,我知道,这件暖和。”陆卓勋把鸭舌帽扣在他头上。
橱柜里还有件一模一样,但明显小一号的卫衣。
温焓懒得折腾,穿什么都一样,暖和就行。
两人穿戴完毕,一打开车门,热闹的人间烟火气扑面而来。
叫卖声和煎炒烹炸的声音交织在一起,人流熙熙攘攘,空气中满是食物的香气。
夜市里,数排小吃摊位延伸向远处,一眼望不到头。
每一个小摊位都不大,挂着五颜六色的招牌,上面或黄色或白色的灯泡早早亮起,把一方小摊子照的雪亮。
黄色的鸡排、鸡柳,黑黢黢的烧仙草,油汪汪烤串,各式切好的水果......
琳琅满目,是温焓最爱的平淡又热闹的生活。
“老板,来一份烧仙草。”
“呦!帅哥!好家伙,你这是多高啊?”老板是个热情的话痨,手脚麻利的开始制作。
陆卓勋扫码付账,居然扯起唇角笑了一下。
老板一边做,一边对温焓道:“呦!我这摊子今天争气,净招大帅哥!帅哥,你要不要来一份?给你打折。”
陆卓勋:“就是给他的。”
老板:“你自己不吃啊?”
“我吃他剩下的。”
老板脸上露出微微诧异的神色,随即哈哈一笑,“你俩感情真好,多给你俩来两勺,吃好再来啊!”
陆卓勋点头道谢,接过装烧仙草的塑料碗,转手递给温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