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12节(1 / 2)

早说啊,害得她还以为自己做了什么错事。

    不过秦猎户的精神值得表扬,发现不足之处之后,他没有回避问题还在努力寻找解决方法。简嘉就欣赏这种态度,她接过黄麻纸认真看了看,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没有写错,写得很好!”

    秦易应了一声收回了纸,耳根微微发烫。

    正在炼制的这锅油是为了坛坛肉准备的,因而不能熬制得太老。当锅中的油脂从乳白色变得清澈时,简嘉便开始往陶罐中舀油脂。舀了小半罐猪油后,她小心将陶罐转移到一边的架子上,防止被人不小心碰倒。

    此时的肥肉已经不见初时的模样了,它们缩小了好几圈,外表已经从乳白色变成了金色。它们正在完成从肥肉到油渣的进化过程,熬制的时间越长,深藏在肥肉内部的油脂越少。

    诱人的油脂香味从厨房扩散出去,引得小两只在厨房外探头探脑。简嘉转眼一看,就见窗外晃动的两个小脑袋,当下她差点笑出声:“别着急啊,油渣还没熬好,一会儿好了唤你们。”

    记得小时候过年时,村里家家户户都会熬猪油。每当到了那个时候,简嘉总是格外期待那一口酥香味美的油渣。比起板油的油渣,她更爱花油的油渣。

    缠绕在猪肠肠外的花油油炸之后像鸡冠一样,口感又香又酥,还有那裹挟在油脂中暗红色的沙肝,现在想来口水都要往外掉了。

    说起来……花油呢?

    简嘉用笊篱推了推漂浮在油上的油渣:“秦易,你看到猪肠子上的那一层油了吗?那层油丢了吗?”

    秦易正色道:“没丢,二叔还没收拾好,一会儿收拾好了会拿过来。”

    锅中的油渣挨挨挤挤漂浮着,金黄色的油渣外表已经被炸得酥脆,笊篱一碰就发出了酥脆的声响。静静等待了一会儿后,简嘉捞起两块油渣看了看:“好了。”

    刚出锅的油渣还在发出细小的声响,热腾腾的油渣堆放在大碗中像是一座金色的小山。简嘉招呼秦易:“秦易,把油渣端走。朗儿,吃油渣了,吃的时候注意别烫到了啊。还有,不能吃太多,中午还有好吃的!”

    说罢简嘉顺手从小山上捡了一粒油渣,吹了吹后丢入口中。油渣入口满口香,嚼一嚼又酥又脆,香得让人停不下来。

    简嘉哼着小调将锅中剩余的油脂舀到了另一口罐子中,清亮的油脂装了大半罐,端在手中沉甸甸。将罐子搁在灶台角落后,她的心中涌出了一股莫名的安全感。

    这可能就是家里有粮心不慌吧?

    作者有话说:

    阿聋我啊,最喜欢吃鸡冠油了,农家大猪杀好之后取下猪肠外面的那一层鸡冠油和网油,柴火灶架起慢慢熬,熬好了之后鸡冠油又脆又香,我特别喜欢藏在里面的“瘦肉”,后来才知道那玩意是淋巴==。

    不过架不住它香啊!再说了,炸了那么久就算是淋巴也熟透了,哼哼……

    上一次吃油渣已经是好几年之前的事情了,自从家里不养猪也不买年猪之后,很多隐藏美味都消失了。

    第19章 第十九章

    ◎被压制的天性◎

    熬好猪油之后,终于到了简嘉最期待的红烧肉环节。天知道她馋这一口多久了,穿越之后,她还没能大口吃过猪肉。肥嫩嫩油滋滋香喷喷的红烧肉,吃到嘴里的满足感无法替代。

    方才熬了油的锅中还残留着一点油,锅中正热,简嘉往锅中丢了一小把冰糖,准备炒个糖色。

    在大景,糖比盐要贵重,因为技术的限制,现在还没有白雪一样的白糖,只有像板砖一样的红糖块和颜色发黄的冰糖。秦易买回来的便是□□糖,若是细细看,能清楚看见其中的杂质。

    结实的冰糖入了热油后发出了碎裂声,大块的冰糖崩裂成小块,小块的冰糖则慢慢融化同热油融合在了一处。锅中的油越发浓稠,待到冰糖完全融化之后,简嘉握着锅铲在糖油混合物中缓慢搅拌着,时刻注意着糖稀的颜色变化。

    秦易再一次站到了灶台旁,他看看糖稀又瞅了瞅简嘉。这一次简嘉不等秦易发问便主动告知道:“我在炒糖色,糖色就是将糖加入热油中融化升温,等变成棕色时炒肉,肉的颜色会非常好看。”

    一边熬着糖色,简嘉一边同秦易说着熬糖色时要注意的点。秦易认真地听着,眉头轻轻扬起。不得不承认,先前他确实小瞧了简嘉,看着柔弱的简嘉其实懂的东西挺多的,就比如炒糖色这事,他之前就没听说过,更不知道炒个糖色竟然还有这么多的注意点。

    简嘉很快就适应了秦易这个“学生”的存在,既然秦易有心学习做菜,她就不会藏私。在学习这件事上,她觉得说千遍不如做一遍,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她会让秦易有动手的机会。

    随着温度上升,糖稀的颜色逐渐从淡黄色转成了焦红色,浓稠的糖稀间还出现了细密的气泡。炒到这个程度,糖色就算成了,若是继续熬煮,煮出来的肉就会发苦了。

    简嘉指挥道:“把切好的五花肉递给我。”

    秦易快步走到了方桌旁端起宽大的砧板,砧板上堆着切得方正的五花肉块。小野猪的五花只有一寸厚,厚厚的猪皮之上瘦肉的比例远高于肥肉,暗红色的瘦肉间夹杂着白色肥肉层,看起来漂亮极了。

    “肉可以下锅了。”别说,有个人能搭把手的滋味还真不错,简嘉抬起锅铲对着锅点了两下,“下锅。”

    秦易将砧板上的五花肉推入锅,只听“刺啦”声响起,锅中冒出了青色的油烟。受热的肉块四周开始变色,暗红色的瘦肉部分变成了粉白色。这时就能看出糖色的威力了,翻炒几下后,每一块肉都均匀的过上了油亮的糖色。

    原以为加了糖色之后,锅中就不用再添加酱油了,可简嘉沿着锅边烹入白酒之后,还往肉中浇了两小勺酱油。这下轮到秦易不解了:“糖色……”

    简嘉解释道:“糖色只是让肉的颜色更好看,不能给肉增加味道。这里放酱油,是为了给肉增加咸味和鲜味。”

    料酒姜片去腥,八角香叶增香提味……放进去的每一种调料都有它的作用。秦易抬手摸了摸下巴,面色严肃的记下了锅中放着的每一种调味料。简嘉唇角不由得抽了两下,秦易的表情和神色让她感觉自己不是在做红烧肉,而是在实验室里做秘密试验。

    充分翻炒均匀后,锅中的肉变成了好看的红棕色,方正的肉块间夹杂着姜片香叶八角。简嘉揭开了灶台上最小的那口锅,这是专门用来烧热水的锅,今日用灶台的时间长,锅中的水早已煮开。她舀出滚水添入大锅,待滚水浅浅淹没肉块后,她盖上大锅盖静等美味在锅中酝酿。

    农家土灶用泥土和石头搭建而成,灶台最上方铺着一层黑色的石板。作为家中最有烟火气的地方,灶台也是最容易脏乱的地方。方才熬油和炒肉时,锅沿上不可避免地溅上了一些油渍。

    简嘉喜欢一边做菜一边收拾灶台,接管秦家灶台之后,她立刻换了灶台上黑得看不出形状的抹布。现在用的两块抹布是用白色的棉布做成的,白色最不耐脏,也是最能检验清洁度的颜色。

    肉香混着油烟从锅盖的缝隙中冒出,白色的水蒸气慢悠悠地在灶台上转上两圈,又顺着大窗口飘出了厨房。简嘉手握抹布,不紧不慢地擦拭着灶台一圈。收拾干净的石板泛着油光,看起来像墨玉一般温润。

    秦易本想帮忙,可是一时之间却不知道能帮忙做些什么,只能后退几步看简嘉收拾灶台。简嘉身穿藏蓝色的裙子,明明是当地最常见的布料,穿在她身上却格外好看。秦易的目光从灶台挪到了简嘉的双手上,又从她的胳膊转到了她的鬓发上。

    白色的栀子花随着简嘉的动作微微摇晃,秦易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简嘉一边收拾着灶台,一边和秦易打着商量:“一会儿你能帮忙把猪肝切成薄片吗?中午咱吃个爆炒猪肝?”这么棒的刀工,不用来切猪肝可惜了。

    秦易收回视线,声音有些低沉:“好。”

    *

    从小到大因为体弱,秦朗有很多东西不能吃,稍不注意轻则上吐下泻,重则卧床不起。酥香的油渣嚼起来又脆又香,不用沾任何调料滋味已经非常鲜美,这是他从没品尝过的滋味。他郑重从油渣中挑选了三块看起来最顺眼的放在了小碗中,然后端着小碗坐在了小板凳上。

    小心捏起一块金黄的油渣,秦朗侧过头呲着两个细细的门牙一点一点啃着香喷喷的美味。这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小妙招,慢慢啃着吃,一块油渣能吃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