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32节(1 / 2)

秦易摸了摸鼻尖,尴尬地看了林岑一眼,“这是个误会。”

    方才他感觉到有人在窥探自己,一开始还以为是相熟的猎户同自己开玩笑,本不想放在心上。可是那窥探的目光越来越强烈,引得他不得不出手了。不出手也就罢了,一出手,秦易发现对方竟然是个硬茬子,一时间两人打得难解难分……

    林岑不好意思道:“都怪我不知轻重,想和秦兄弟开个玩笑,却忘记了他身手有多利落……”话没说完,两行鼻血从他鼻腔中滚落,林岑抬手擦去鼻血打着哈哈:“天热,上火,上火。”

    旧友见面,怎么能不邀请到家中来坐坐?因此回去的时候,林岑同秦易一起坐在了车厢外,架起了马车。两人有说有笑,回忆着在军中的酸甜苦乐。

    听着车帘外传来的说笑声,秦朗轻轻拉了拉简嘉的衣袖,小声道:“姐姐,我从没见兄长笑得这么开心过,外面那个林伯伯一定是他很好的兄弟。”

    简嘉笑着摸了摸秦朗的软发:“将来你也会有同样好的兄弟,比如你成章师兄和子初师兄。”顿了顿后她缓声道:“等什么时候有空,你可以邀请你的两位师兄来我们家玩耍。”

    秦朗抿了抿唇,有些迟疑地说道:“我想他们不一定会来。”杜文昌家里有冰室,还有侍女扇扇子,两位师兄都不愿意去,他家里远没有范夫子家好,师兄们能过来吗?

    简嘉笑道:“没事,你邀请了看看,邀不邀请是你的事,来不来是他们的事。”

    秦朗点了点头:“好,等下次休沐之前,我邀请他们看看。”

    马车缓缓停在了秦家的院落中,林岑环视着山坳间宁静的农家院落,肿胀的双眼中满是惊叹。院中的菜地整齐排开,菜地中的菜虽然被太阳晒得有些蔫吧,可不难看出品种之多管理之好。再看向菜地后方的屋子,虽然看起来有些年份,可收拾得干干净净,廊檐下的木头堆放得整整齐齐……

    有猫有狗有果园有鱼塘,还有家人相伴……林岑咧嘴笑了笑,眼中的晶莹混着血,笑起来像哭似的:“秦老弟,你现在过的真是神仙日子啊!”

    秦易微笑着将螃蟹车从马车上卸下,眼神温柔地看了简嘉一眼,都是因为嘉儿,他们一家才能过上这么好的生活。

    一行人到家时已经过了午时,来不及做饭,只能用早上剩下的凉皮垫了肚子。好在林岑半点都不挑剔,他捧着大碗蹲在秦家的廊檐下,一口凉皮一口蒜,一连吃了五碗凉皮,他才心满意足地放下了碗筷:“弟妹好厨艺!”

    简嘉笑道:“时间仓促,中午先委屈三哥了,晚上我做几道好菜,你和秦易坐下好好聊聊。”林岑是秦易的朋友,简嘉跟着秦易唤人准没错。

    下午时分,原本艳阳高照的天空突然堆积起了厚厚的云朵,直到这时简嘉才明白这几天为什么会突然这么闷热,原来是台风前的闷热。

    台风来得很快云层堆起没到半个时辰,瓢泼的大雨便从天而降,水汽带来的凉意冲散了屋中的闷热,让厨房中的简嘉舒坦了不少。

    *

    天一热,秦家人更爱吃一些口感清爽的菜肴。简嘉利用秦家现有的食材随意搭配,做出了一桌清爽的农家菜。比起往常吃晚饭,只多了两道菜。秦易将厨房中的方桌搬到了西厢房中,结实的方桌上摆了满满的菜肴,其中最显眼的应当是桌角那一坛甜米酒了。

    前段时间简嘉逛杂货铺的时候发现了甜酒曲,就买了一些回来尝试着用了。没想到第一次做甜米酒就格外成功,做出来的米酒气味芳香,口感甘甜,就连秦朗喝得都停不下来。

    刚做好的米酒只有甜味,酒精度数不算高,可是放在架子上几日后,一开坛口,一股浓郁的甜酒味便迎面而来。这时候品尝,口感依然甘甜,只是后劲十足,稍不留意就会被这甜甜的米酒醉倒。简嘉和秦朗已经无法饮用这坛米酒,正巧能拿出来招待客人。

    秦易给林岑倒了满满一碗甜米酒,又给自己添了整碗酒,他端起大碗起身弯腰:“三哥,敬你。”

    林岑赶紧摁着秦易坐下:“千万别这么客气,说起来今天是我给你们添麻烦了。这样,我自罚一碗!”说罢林岑端着大碗喝了一大口,一口米酒还没入喉,他的双眸已经惊讶的睁大了。

    这酒口感顺滑,甜味沿着舌尖一路蔓延,所过之处每个细胞都欢呼起来。细细品砸间又能品尝到大米的清香,经过发酵的酒香气温柔缠绵。只喝了第一口,林岑的动作便慢了下来,这是值得他细品的琼浆玉液,可不能被他鲸吞牛饮糟蹋了。

    林岑和很多人一起吃过饭,经历的宴会大大小小几百场,可没有哪一次的感觉像今天这般奇妙。抬眼看去,秦易一家正围坐在桌边说说笑笑,他们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加入而局促不安,自己也没有因为他们的聊天而觉得受到了冷漠。

    最神奇的是面前的这一桌菜,看着普通的菜肴,每一道都色香味俱全,无论是荤菜还是素菜,吃起来都有独特的口感和滋味。谈笑中简嘉和秦朗他们已经吃饱了,简嘉收拾了碍事的碗筷,“三哥,您和秦易慢慢吃慢慢聊,我们就不打扰你们谈心了。有什么事,唤一声就好。”

    待到西厢房中只剩下了林岑和秦易,林岑忍不住夸道:“秦老弟,你娶了一位好娘子啊!”机缘巧合下,林岑做了大户人家的护院,说来也巧,他的东家不是别人,正是皇商崔巍。崔巍派他查一查简嘉的情况,却没想到他跟着简嘉却意外看到了曾经的部下秦易,更没想到简嘉是秦易的娘子。

    绕来绕去,大家还是熟人!要不是因为简嘉,林岑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见秦易了。

    秦易笑着同林岑碰了碗:“嘉儿确实是个好姑娘,不过三哥你有所不知,嘉儿她只是我名义上的娘子,我和她只有夫妻的虚名。”说着便将他凑彩礼娶简嘉的前因后果同林岑说了一遍。

    林岑听完后唏嘘不已:“这就是好人有好报啊!”

    米酒后劲十足,一碗酒下肚,林岑的面皮已经开始涨红了。推杯换盏间,秦易的话也多了起来,“三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从将军变成了护院了?”而且从西北到鸡鸣镇上千里,林岑的老家又在西北,无论从哪个原因分析,他都不可能出现在鸡鸣镇。

    林岑长叹一声,懊恼道:“此事说来话长。你知道,我是元帅的亲信,是他一手提拔上来的后辈。”

    秦易缓缓点了点头:“此事有所耳闻。”在炽翎军中的那几年,他从一脸懵逼的大头兵渐渐变成了林岑直属的斥候队队长,有些事情就算他不想知道也会有人告诉他。林岑同元帅沾亲带故,名义上算是元帅的侄儿,有很多人说,等元帅退下之后,林岑很有可能会成为下一任炽翎军的元帅。

    林岑喝了一大口米酒,放下酒盏后伸手指了指天,眼眶开始泛红:“炽翎军二十万雄师,虎符至今在元帅手中,圣上一日不禅位,虎符一日不易主。可圣上终究年迈,迟早一日新帝要上位。关键是,谁是新帝?”

    秦易摇了摇头,垂下眼帘苦笑一声:“三哥,我只是个百姓。”在军中时,他是个听命行事的斥候。离开军营,他又是个平头百姓。朝堂风云,他怎么知道?

    林岑“哈”的一声笑了,笑着笑着脸上的表情变得阴翳:“谁能拿到虎符,谁就是下一任新帝。太子、淮王、梁王……谁不想要炽翎军二十万雄师?可元帅忠于圣上,坚决不站任何一位皇子。若你是其中的某位皇子,你当如何?”

    秦易仿佛有些明白了:“我会派探子渗入炽翎军,想办法接近元帅,策反他甚至杀了他。”

    林岑微微颔首,欣慰地拍了拍秦易的肩膀:“秦老弟这些年没白在军营呆,不过你放心,炽翎军是元帅的地盘,那些人想要动老元帅怕是没那么容易。动不了元帅,就只能想办法剪了元帅的左膀右臂,换成自己的人上。”

    林岑就是那个倒霉的不知被哪个皇子剪掉的臂膀,对方手段高明,他只是出了一趟军营就遭受了伏击,随他一起出行的三十多名兄弟全部遭难,只活了他一人。

    “老子被捅了三个大窟窿,血都快流干了,要不是遇到了崔巍的货队正巧路过,这条命也就交代了。”林岑眼底通红,想到那时的遭遇,后槽牙都快咬碎了,“好不容易活下来,我拼命想要回军中报信,结果你猜怎么着,我成了叛军。”

    “我们老林家世代忠良,他们为了抹黑我,给我安了个叛军的名头,说我投靠了敌国,发下了追杀令!见我者杀无赦……”

    秦易终于明白林岑为什么会模样大变了遮遮掩掩了,他能活下来实属侥幸:“难怪你会成为崔巍的护院。”

    林岑擦了一把脸,抽了一下鼻涕,“不然还能怎样?这半年我无数次派人去西北打听,可是听到的消息都不尽人意。有时候我甚至想着,要是那天和兄弟们一起死了或许是好事,就不用独自一人面对这个烂摊子了。可有时候我又想,或许老天爷让最不擅长勾心斗角的我活下来,就是为了有一天能为兄弟们洗清冤屈。为了兄弟们,为了洗刷我身上的冤屈,别说做护院,就算做乞丐,我也无悔。”

    秦易连忙在林岑的碗中添上了米酒:“三哥别难过,人活着就有希望。那你现在知道是谁对你下的黑手吗?”

    林岑眼神黯淡:“实不相瞒秦老弟,我不知。事发突然,我毫无防备。那人能对我们下如此狠手,必定做了万全准备。我独身一人,连回营都做不到,更别说探明是谁下的手了。”独身一人太难了……

    想到这里,林岑无比羡慕地拍拍秦易的肩膀:“幸亏那时你坚持要回家照顾幼弟,若是当时你听我的话留在军中,只怕现在也成了刀下亡魂。”

    “你对我提出要走的时候,我气恼了好一阵,觉得你胸无大志,白瞎了这么好的身手,这么聪明的脑子。你不知道,我当时真心想着拉你一把,升你做我的前锋大将。你这一走,所有的功勋换成了几两银钱,我那时恨哪,恨铁不成钢。”

    “可今天再遇到你,看到你的家人,看到你的家里,说实话,我羡慕了。秦易,还是你聪明啊,早早的离开了纷扰之地,一家子和和美美,不像我,不像我……”

    说道伤心处,林岑再也绷不住泪了:“我十岁随着元帅进了炽翎军,十五年没有回家门,我老娘想我想得眼睛都哭瞎了。你说,我现在这样到底为什么,为什么啊……一将功成万骨枯,成的只是那一将,谁能保证我不会成为枯骨中的一员呢?”

    听着林岑压抑的哭声,秦易眼眶也红了,他没说话,只是举起了手中的酒盏同林岑重重碰了一杯:“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