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44节(1 / 2)

这可是一百两银子,秦易就这么把银票给自己了?他也太放心自己了,万一自己给他用了,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简嘉迟疑着:“这……不好吧?”

    秦易就知道简嘉会拒绝,他轻笑一声,在方凳上转了个身,正色看向简嘉:“这段时间家里用钱的地方多,你收着。”建房子的四十两银子加上这段时间的吃喝拉撒都是嘉儿出的钱,在此之前秦易一直在苦恼,该从何处赚钱将嘉儿贴补的这笔银钱还上。如今银票给了嘉儿,他舒心许多。

    简嘉捏着薄薄的银票,看着秦易认真的眼神,心中感动的同时还升起了想要逗弄他的心思:“你知道的,我花钱大手大脚的哦,万一给你用光了,你后悔都来不及哦。”

    秦易突然展颜一笑,这一笑如高岭之花绽放,烛光下俊美的青年敛去了周身的戾气,变得温柔又和煦:“给了你就是你的,你想怎么花都可以,不用告知我。”

    简嘉老脸一红,心噗通噗通跳了起来。要死了,秦易竟然还会用美男计,这谁能顶得住啊!故作轻松的简嘉呲牙笑了笑,扬了扬银票,开玩笑道:“秦猎户,你这算是上交生活费吗?”

    秦易不知道“生活费”的意思,却本能的感觉到这不是个坏词语,他点了点头:“对,生活费。”

    想到接下来的囤货计划,简嘉深吸一口气,将银票折叠好塞入了袖中:“行吧,我就勉为其难收下了。”

    见简嘉收下了银票,秦易轻松地转身继续拿起长筷吃馄饨。小碳炉中的中药味越发浓重,混着馄饨香,闻起来有些怪怪的。

    秦易三两下捞光了碗里的馄饨,又抬头将碗中的馄饨汤都喝完。放下碗筷后,他看了一眼泥炉,纳闷道:“这是给谁煮的中药?”

    简嘉对他眨了眨眼,又瞅了瞅他的腿:“你说呢?自然是给你准备的,你那脚肿成那样,当然要散瘀止痛。”方才秦易解绷带时,她看了一眼那肿胀的伤口,老虎爪子果然厉害,秦易被那一爪子挠得不轻。要不是大景没有地方打狂犬疫苗针,她一定会拉着秦易去补三针。

    秦易眼神柔和的看了简嘉一眼,抬手捡了桌上的空碗:“行,我等药熬煮好了就喝。你别守着我了,快去休息吧。”

    简嘉也不同秦易客气,她对着秦易挥挥手,而后快步走出了厨房。回房间的路上,简嘉一直揣着手,手心中攒着那张薄薄的银票。

    秦易这个队友真的太给力了,这可是一百两白银啊,有了这笔钱,等秋收到来,她就能安心去山下的村子里购买粮食了。她已经想好了,这一次买粮食,她要一次性买足三年份的存粮。万一外头乱了,大不了院门一关不出门就是。

    *

    前几日简嘉托林岑询问了一下鸡鸣镇的粮价,记得简嘉刚穿越来大景时,那时两文小钱可以买一斤稻谷,一个铜板能买三斤多的白米。可半年过去了,眼看又到了秋收季,鸡鸣镇的粮价不降反升。现在稻谷的价格逼近三文小钱一斤,一斗米原先要十二个铜板,现在已经张到十三个铜板了。

    虽然涨幅不算太离谱,可是简嘉已经感觉到了不安。趁着手中有银钱,她准备去周边几个产粮的村子,同村上的种田大户提前定一些稻谷。这年头的稻谷产粮不高,一亩地也就产个五六百斤,若是不提前打好招呼,到时候多花钱不说,可能还买不到质量好的稻子。

    入秋之后下了几场雨,山风一吹,吸入肺腑的空气都变得柔和了。简嘉深吸一口气:“秋天真好。”秋高气爽,温度也不冷不热,最重要的是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各色的果子会陆续成熟。简嘉戳了戳驾车的秦易,商量道:“听说柳家村的梨很好吃,一会儿我们买一些怎么样?还有张家桥的板栗,王家湾的花生,都买点怎么样?”

    秦易慢悠悠地扯着缰绳,轻笑道:“好,买。”

    话音一落,简嘉开心地放下帘子缩回到车架中:“朗儿,你兄长说了,今天看中什么都可以买!”

    秦朗扒在车窗上,双眼亮晶晶地看着窗外的风景。他还没去过除了鸡鸣镇和范家庄之外的地方,没想到姐姐和兄长会带着他出门溜达。听见简嘉的话,秦朗开心的点了点头:“嗯!谢谢姐姐,谢谢兄长。”

    眼前的路越发眼熟,简嘉摸着下巴瞅着前方的小村庄若有所思:“这村子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秦易转身看了看半挂着的车帘子,眼神无奈:“这是回简家村的那条路,你不记得了吗?”这也不奇怪,上次走这里时,还是简嘉“出嫁”那一日。那一天简嘉只顾着闷头骑马,哪里注意到路边路过了哪些村子?

    简嘉恍然大悟:“竟有此事。”只怪她光注意听二叔说哪个村子良田多,哪个村子有什么特产,差点忘记了原主所在的简家村也是富庶的村子,也在他们前行的道路上。

    前方就是柳家壮了,还没到村口,简嘉就看见了一片片青黄色的稻田,再过一个多月就到了要收获的季节了,稻穗已经染上了金色,微风一吹稻香四溢。简嘉不懂水稻种植,光是凭着感觉,她就断定,这次柳家村之行没错。瞧瞧人家这稻田,闻闻这香味,这里产出的稻谷一定差不了。

    简嘉要找的种田大户位于柳家村村子中间,憨厚的庄稼人听说简嘉他们要定自己家的稻子,连定金也只向征性的收了一百个铜板。约好了提稻谷的时间后,简嘉和秦易便调转马车,准备向柳家村后方的果林走去。

    就在在马车快要驶出柳家村时,秦朗突然站起了身,紧张地扯住了简嘉的衣摆:“姐姐,你看河边的那个男的,好像是子初的二哥!”

    简嘉连忙叫停了秦易,她同秦朗一起趴在了窗口,循着秦朗的指引看向了柳家村后面的小河。小河边有一个不大的码头,一个身穿布衣的高大男人手中正端着木盆从码头上来。

    说真的,那一天在范夫子的家门外,简嘉并没有看清萧清旭的模样。但是秦朗看清了,他笃定道:“没错,姐姐,他就是子初师兄的二哥。你看他左边眼角,还有个米粒大的痣。”

    简嘉:……

    不得不说少年郎的眼神就是好,任凭简嘉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她也没看出那一粒米粒大的痣在何处。

    “是的,是有一粒痣。”秦易的身影从车厢外传来,简嘉探头看去,就见秦易站在车外,装着正在整理车帘的模样。简嘉瞪着眼睛,一边看看秦朗,一边又瞅瞅秦易:“你们老秦家属老鹰的吗?我连他的五官都看不清,你们竟然能看清他脸上的痣?”

    简嘉陷入了深深的怀疑:“要不一会儿从鸡鸣镇上的药铺绕一下?我开点决明子和枸杞回去泡水喝?”

    这时一道娇俏的身影从柳家村后的巷子中走出,朝着码头的方向笔直而去。柳思瑶娇柔的声音响起:“水生哥哥,你怎么起来了?呀,你快把手里的脏衣服放下,放着我来洗吧。”

    简嘉眉头一挑,没错了,眼前的男人还真是太子。她还顺便回忆起了原著的部分剧情,太子萧清旭微服出行路遇贼寇,他的侍卫拼死抵抗给他争取了一线生机,受伤的萧清旭顺着水流一路飘到了女主柳思瑶所在的村子里。柳思瑶将他从河里救了上来,将他安置在家中。

    萧清旭在打斗中伤了脑袋,醒来之后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姓名,无处可去的他只能留在了女主家中,还接受了女主给他取的“柳水生”的大名。日夜相处中,柳水生被温柔善良的柳思瑶吸引,自愿成为了她的护花使者。最终哪怕恢复了记忆和身份,也依毅然决然要和柳思瑶在一起。

    原书前一千章,花了大量的笔墨描写柳思瑶、柳水生、许灵生之间的爱恨纠葛,至于简嘉这个反派女配,只是在需要时被拎出来踩一踩。

    简嘉冷笑一声:“好一个生生不息啊。”许灵生,柳水生,柳思瑶还真是和‘生’杠上了。

    秦朗有些紧张的询问着简嘉的意见:“姐姐,现在怎么办?子初的二哥怎么会在这里?”

    秦易不知萧清旭的真实身份,于是又坦然又疑惑道:“既然是子初的家人,自然要通知他家里人来领人。”

    秦朗和简嘉对视一眼,有些忐忑道:“兄长,子初的二哥是当今太子,子初也是皇子。就算我想联系他家里人,我们也不知道如何联络他们。”

    秦易瞳孔一缩,英俊的面容上出现了片刻呆滞。他怔怔的看了看秦朗,又瞅了瞅一边看戏的简嘉,半晌后才沉声道:“你们怎不告诉我?”前几天他教秦朗他们射箭时,还重点批评了萧子初,早知他是皇子,当时就留些情面了。

    简嘉摆摆手不在意道:“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怎么办。”

    秦易还是那句话:“自然是通知他的家人,既然子初是他的弟弟,那他会有办法联系家里。总不能任由堂堂太子流落民间吧?他也有自己该做的事。”

    简嘉豁然开朗:“是哦!”原著中,萧清旭和柳思瑶是日久生情,他在柳思瑶家住了大半年,后来才被他的部下找了回去。正是因为他的失踪,才让其他皇子觉得自己有机可乘,原本就浑浊的朝堂彻底陷入了混乱。

    虽说萧清旭和柳思瑶二人是原著的男女主,整本书都要围绕着他们来转,但是……作为一个普普通通活着的老百姓,简嘉只希望天下太平,她只想安稳生活。千千万万老实种田的老百姓们同样如此,简嘉不在乎男女主恋不恋爱,不在乎原文里面各种爱恨情仇,但如果涉及到他们的生活安稳,那肯定要想办法让萧清旭回到正轨人生。

    否则,凭什么让他们凌驾于其他人的生命之上,只在乎自己喜怒哀乐?

    简嘉只是思考了片刻就笑了,她轻轻摸了摸秦朗的脑袋:“稍后我们回去的时候从范家庄走一趟,告诉子初和范夫子这个消息。”

    说完这话,简嘉双目沉沉地看向了柳思瑶的方向。自从穿越以来,她为了避免和女主起冲突,总是刻意绕开他们。这一次她不想绕了,就让她做个反派女配吧。她倒是想看看,当自己认真做反派的时候,究竟会对原著产生怎么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