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溯离思绪飘远了。

    记忆中好像有人曾经赠与他一只辟寒金。那是一种金色的鸟形神兽,能够口吐金箔。

    但他那只傻鸟却是与其他同类大相径庭。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那货倒好,成天好吃懒做。吃了睡睡了吃,大半年吐不出一粒金子。要不是他那些妖怪小弟捧着哄着说这神鸟稀罕的很,他早就把这货丢进厨房烤了吃。

    不过后来他发现这鸟总是对书画这类文雅的东西,也不知随了谁。

    加上独自修炼本就是件枯燥乏味的事,于是他常常对鸟做丹青。每每他画的不错,这傻鸟就捧场似的在旁边吐几粒金子。

    只是送他这鸟的人究竟是谁……他似乎记不大清了。

    周雾影扭头时他的搭档正垂头摆弄着手中的摄像机,似乎在思索什么。似有所感,毛茸茸的脑袋抬起,水光潋滟的眼瞳对上男人的视线。

    对方的充满疑问的眼睛圆溜溜的,像正忙着喝牛奶的猫咪被主人戳了戳耳朵时一脸惊奇。

    不过一秒不到这种懵懂的眼神便飞速散去,取而代之的是对方最擅长的狡黠又机敏的笑意。

    这熟悉的表情和胸前挂着的相机让周雾影下意识的愣怔,两道身影在脑海中交汇重合。

    那个夜晚,街角的黑衣男子也是脖前挂着相机,笑得一脸狡黠玩味。

    “你……”

    对方举起手中的相机对着他“咔嚓”一声,随后放下相机歪头一笑。

    他看到对方青葱般的手指竖起抵在桃花般艳丽的唇瓣中央。

    嘘——说出来就不好玩了。

    周雾影从动作中看出对方的恶趣味。

    原来如此,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周雾影并未追问对方身为狗仔利用素人身份上这个节目是否是想借此闹出点什么事,也并不怕对方与作为演员身份的他同吃同住会不会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无论对方究竟是何目的,方才确实让他知晓原来一塌涂地的混乱也能有塑造奇迹的潜力。

    黑暗扭曲的少年往事已经在时间的推动下随风而去。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也能尝试迎着阳光直面淋漓的过去,摆脱从前的阴影?

    *

    轰隆隆作响,一辆表面布满尘土的摩托车后头跟着两排烟灰色的尾气。绕过乡间小巷,穿过一个又一个街道门面,最后停在路边。

    男人将车锁好,又拍了拍刚卸下的用于修剪草木的大剪刀,将帽子摘下后火急火燎的赶往面前名唤“永兴饭店”的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