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透过红发青年的肩上皮包拉链的一点空隙,他心头一跳,瞧见了——那里有一个黑色的皮夹子。尽管只露出一角,但季眠很确定,那就是钱包。

    待青年走入一家卖肉饼的店,季眠紧随及后跟了进去。

    肉饼的油香、面香和肉香顿时冲着他的鼻腔,香得他脚步都晃了晃。

    前面还有人在排队,红发青年站到队尾,嗓门很大,喊:“老板!要两个香河肉饼!打包带走,分两个袋儿装。”

    里面传来女人爽快的声音:“好嘞。”

    季眠的思绪歪了一下:香河肉饼……听上去应该挺好吃的,也许比关东煮的菠菜鸡蛋糕好吃。

    【愣什么神呢,快干活!】系统催促道。

    季眠应了一声,跟在青年背后排着队,右手悄无声息地摸过去,将他的皮包拉开一条十来公分的缝隙。

    手势转为斜竖着,顺着拉链的缝隙顺利滑进去,没碰到皮包一下。

    这时季眠的手指已然摸到那包里的皮夹子了,天衣无缝。

    两根手指一夹,捞到手心里捏住了。

    季眠一顿,动作停住了。

    在右手的手里,厚厚的一沓。这厚度如果是他自己的,季眠会感觉安心,偏偏他不是这钱包的主人,他只感觉惶恐。

    太、太多了!他只想要个打车钱。

    季眠不安极了。能想办法退回去一点不?

    【……退什么退!】系统恨铁不成钢,【扒手哪有嫌钱多的?】

    【那他待会儿没钱付账怎么办?】

    【你管呢!】系统几乎要被气成河豚,【想那么多,怎么不想想,万一这钱是这人给躺在病床上的老母亲治病救命的钱呢?】

    它随口一说,季眠却神情一变,当真了。

    好像……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季眠的手瞬间抖了一抖。他居然偷了人家的救命钱!

    扒手的手是最要稳的,偷东西的手一个不稳,手里捏着的赃物就可能跟着也颤一颤,叫目标发觉。

    季眠这一抖,不得了了。钱包不小心磕在皮包的内侧,那一点细微的颤动引来了青年的回头。

    “臭小子干什么呢!”红发青年一看到季眠的手,大吼了一声。

    他的大嗓门就在季眠耳边,震得他耳膜一疼。

    【完了完了……】系统直叹气。

    怎么就摊上这么个任务者呢?

    它埋怨季眠的同时,又忍不住埋怨自己:刚才嘴贱多说那么一句做什么呢?

    “偷老子的东西?”红毛的眼睛眯起来。

    “我……”

    季眠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

    毕竟他的手现在还在人家包里塞着呢。

    老板娘听到外头的动静,从厨房走出来,一见季眠,眉头立即拧起来:“呀,又是这小子!”

    “唷,还是惯犯?”

    红毛乐了,猛地扼住季眠的手腕,力气大得要命,季眠怎么也抽不动。

    他这才发现,被自己选作为目标的这人,脸上竟有一道细长的刀疤。看起来就很不好惹。

    “真对不起。”季眠放弃把手抽出来了,“您要把我送警察局吗?”

    红毛扬了扬眉头,发现这小子的口吻居然还挺淡定。

    “警察局?”他咧着嘴笑了一下,“你爷爷我喜欢私了。”

    “……”

    红毛拽着季眠的手腕,粗暴地把人拉到外面。

    季眠又挨揍了。

    红毛的拳头不比上次那人的脚轻,拳拳到肉。季眠旧伤还没好,有时红毛的拳头砸到他的旧伤处,疼得他叫都叫不出声。

    这回连系统都不忍心了,忍不住念叨他:【我说什么来着,乱发善心没好报的。下次出手果断一些。】

    季眠挨着揍,还有空回它:【可你不是说,那是救命钱吗?】

    【……是我错了。】大错特错。

    对这种没有记忆的笨蛋任务者,是开不了玩笑的。系统深刻地反省自己。

    就在红毛又一拳头即将落下时,忽然一道声音打断了他——

    “我让你做这个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