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主角的心魔之后 第71节(1 / 2)

第46章

    飞舟上膳食处的伙食味道很一般, 不过他们小东西卖的不少,包括灵宠的吃食, 买了一小袋灵宠食物,球球倒是啄得很开心。

    从膳食处出来,周围暂时没看见那个魔修的人影,目光扫过去,却发现有个少年模样的人正扒拉在飞舟边上狂吐。

    “呕——!”

    吐得眼泪花子都出来了。

    阿这,晕船?

    萧墨忽然有点好奇,这吐出去的东西, 是高空抛物为难下面的人,还是会被飞舟周围的防护罩兜了?

    他想着,装作不经意低头去看。

    却见污秽之物触到防护罩后, 有相应的清洁符文亮起,直接把垃圾消融了, 萧墨扬眉,虽然飞舟整体朴素, 但基本硬件条件着实算不错了,连这都有考虑到。

    那吐得昏天黑地的少年旁边跟着个人,心疼又无奈,在少年抬头时赶紧递水又递丹药,小声道:“少爷, 我就说坐自家飞舟就好吧,您非得来受这个罪。”

    那少年漱了口吃了丹药,略微缓过来, 一身珠玉宝翠都点不亮他此刻恹恹的神情:“我没想到飞得这样不稳啊。”

    不稳?萧墨低头看了看甲板, 他觉得挺稳啊。

    那少年展开一把扇子, 可能努力想要维持点风度, 跟身边约莫是侍从的人小声逼逼:“回头我建议改进改进此种类型的飞舟,再说,这也算是自家的,怎么不能坐。”

    自家的?

    萧墨又瞧了瞧少年身上的装扮,直接让系统去扫描他的身份。

    系统:“姓名王卢殿,年龄十九,中界锦绣阁王家少主。”

    难怪呢,从头上的发冠到腰带再到脚下的靴子,都透着灵力,分明全是灵器,处处都是有钱的味道。

    旁边跟着他的不知是侍从还是护卫,元婴中期,身上也是不少好东西,没准还有许多法器,全扔出来后,元婴巅峰都不一定是他对手。

    王家对修为当然也有要求,督促弟子们修行,但在外还有法子,那就是修为不够法宝来凑,没错,有钱就是这么任性。

    王小少爷在原著没什么格外表现,但他在上界的某位堂哥,却是基石人物之一。

    这位堂哥以后跟楚惊澜还有些交集,和楚惊澜做过生意,卖过消息法宝,也请过楚惊澜帮忙,原著里,王公子还去楚惊澜面前边喝酒边哇哇哭过,说自己有钱有本事,送法宝送资源,怎么就不能单独拥有苏白沫的心呢。

    哭完,他又叹气,对楚惊澜说:“若我跟你一样,不奢求从他那儿得到什么,是不是就不会这么苦了?但这么一想,还是你更惨,连他的小手都没牵过,全便宜别的狗男人了。”

    不知王公子有没有意识到,狗男人三个字把自己也骂了进去。

    姓王的精明聪慧,时常爱打扮得跟个花孔雀似的,去苏白沫其他后攻面前炫富,但唯独在楚惊澜跟前很收敛,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算不得楚惊澜的朋友,但他确实是最像楚惊澜朋友的一个人了。

    他曾不解,对楚惊澜半醉地喃喃:你那么孤高一个人,怎么也会被拉进这乱七八糟的红尘里呢?

    萧墨对这句话深以为然。

    他多瞧了王小少爷两眼,楚惊澜当然注意到了,问:“他有什么不对?”

    “没。”萧墨收回视线,随口道,“就是看他好像很有钱。”

    楚惊澜顿了顿。

    确实很有钱,而且他身上那件云紫法衣,不仅瞧着就品级不低,还有暗光流云纹随着光线漂浮,绣工精美,翩翩若飞,应当也很符合萧墨的审美。

    心魔闻到好吃的食物会忍不住多嗅嗅,碰上好看的衣服也会多看,上等灵食和又美又好用的法衣都是要钱的。

    萧墨和楚惊澜相比刚上中界时确实算身负巨款,但放在中界和上界还是不够看。

    并且坐吃山空的道理谁都懂,楚惊澜想,或许这次秘境里该多寻些东西,哪怕他们用不上,能拿出来换钱也行。

    而等他修为恢复了,也得找点来钱的法子,作为一个合作者,他可以给合作对象提供更好的条件,免得心魔去羡慕别人。

    两人没有待在甲板上,而是回了船舱房间,隔壁丝毫没有动静,萧墨把神识和心魔的感知都铺了出去,确认隔壁房间暂且是空的,魔修还没回来。

    萧墨将灵宠袋里的窝拿出来放到床边柜子上,球球跳进窝里趴好,抖抖羽毛要睡觉。

    房间内只有一张床,还有张小桌配一把椅子,萧墨和楚惊澜暂时分开,没有共用身体,楚惊澜坐在椅子上看剑谱,萧墨趴在床头,眼前开着面板,阅读魔音册心法。

    而他们隔壁的魔修在外半天没有等到合适的下手机会。

    这趟船上有不少人都是奔着幻月秘境去的,原本互相不认识的某些人,都能凑到一起交换情报,或者靠近人群在旁边蹭听,甲板上还有锦绣阁的修士在,根本没找到动手的机会。

    越是如此,越是心焦,他好不容易压下去的食欲得不到满足,愈发汹涌澎湃翻滚起来,不仅是口舌生津,他的胃和嗓子已经开始灼烧,若再得不到足够的血肉来缓解,他肯定会在极度痛苦中精神失常。

    虽说本来也已经是半个疯子了。

    魔修急切又焦躁地转过两圈,不断咽下口中的唾沫,他干脆披上一件兜袍,免得自己狰狞的表情被谁发现,他将脸遮在兜帽的阴暗里,跟个蠕虫似地,扭曲着挪动。

    他很快就知道,自己到底是忍不住了,如果还想维持一点神智,必须立刻进食……魔修将视线重新投回了船舱。

    隔壁那家伙的血肉实在是好闻,嚼起来肯定很香,方才在膳食处见时,就觉得他细皮嫩肉的,必然鲜嫩可口,还有那修长的手指,沾了血一点点啃下去,一定酥脆甜香。

    越这么想,他的饥饿越发控制不住,仅存的理智看似在思考,实则在不断蛊惑和说服自己:

    你看他也来挤飞舟,还是独身一人,必不可能是什么大能,你能对付他的,好饿啊,撑不下去了,选他,吃了就好了,对,快去,就吃他了!

    魔怔压垮了理性,他先是回到自己房间,打开窗户,当看到隔壁窗户也敞开时一阵狂喜,立刻以最快的速度窜了进去。

    他双目充满了血丝,嗓子里咕哝吞咽的声音已经显得十分可怕,窗户中传出浓郁的血肉味道,他入窗后便直接朝屋内人影扑去,准备趁其不备扭断他脖子,杀完再好好享用。

    他仿佛已经感受到了美食到嘴的滋味,面上不由露出狰狞得逞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