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沈雪迟,你再撑个几天行不行?我不喜欢吃水果,你要是走了,烂了就浪费了。”
沈雪迟不说话,只虚弱地看着他笑。
氧气罩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但春归知道他的笑容是何种模样。
永远是一副温吞的,嘴角微微弯到十五度。睫毛浓密又长,还生了对多情狐狸眼,眼尾上扬,偏偏他的眼睛里装不下任何人,但仔细凑近瞧,里面还是有春归的。
沈雪迟的食指轻轻抬了抬,这已经用尽了他全身的气力,因为他的食指很快垂下去,了无生机地砸在白色床单上。
春归看着,却发出一声哼笑。
看吧,沈雪迟,你就算不记得他了,身体还是会出自本能做出只有他们知晓的小暗号。
但男人只是继续看着他,在氧气机白气消失的刹那,张口无声说了三个字。
“不吃了。”
“哦。”春归迅速低下头,用食指在地板上画小圈圈,不愧是大医院,地板擦得这么干净,一点灰尘都没有。
“你不出声,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狡辩道。
沈雪迟无奈地弯了眼睛,他很困,眼睛闭上的频率比刚才更多了。
春归连忙拿起手机打开相册,找出鹿可燃家出生的小狗崽。
这是一年前的事,他不确定沈雪迟记不记得,但随便什么,能和他多说说话就够了。
“沈雪迟,你看这是刚出生的小狗崽,等你好起来,我们就去领养一只好不好?你叫雪迟,那我们就叫它雪来,让它早点来。”
沈雪迟睁开眼,静静地听着。
他长得太好看了,任谁见了都得说一句美人,这几年得病了,就是病美人,但唯一一个敢这样称呼他的,已经被春归揍进了医院落下终身残疾。
当年他和沈雪迟刚在一起时,朋友们都以为他是鬼迷心窍,成了被妲己勾心的纣王,而沈雪迟呢,贫苦书生一个,肯定是为了钱才和他在一起。
毕竟这圈子里有个公认的说法,春归除了钱和颜值,一无所有。
春归听了不气,反而觉得开心。
幸好他有很多钱,还有张好看的脸,这不得把沈雪迟栓他身边一辈子。
但沈雪迟可能是个注重内在的家伙,他肚子里没有墨水,所以留不住人。
……可恶,下辈子他一定饱读诗书。
整整一个小时,都是沈雪迟在听他讲话,春归恨不得扒开这人的眼睛,叫他别闭上,他每一次闭眼,青年的心都要骤停一次,说话的速度不由得急上几分,最后没忍住带了丝哭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