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的手算不上很巧,努力了半天依旧是乱糟糟的鸡窝头,春归还被他嘴里衔着的香烟烫了一脑袋灰,闹得晚饭也不肯吃。
后来沈雪迟专门买了一个假人头放在办公室,偷偷练习。
不过等他终于练好了,春归已经喜欢上了年轻人之间很流行的狼尾头,要长不长的,扎不起来,但吃饭时头发总会掉下来几绺,沈雪迟便去买了几只水晶发夹,一到吃饭的点就习以为常地给青年卡上。
春归突然想起二中的校规不让男生留长发,他不想听李咏唠叨,也不想去理发店,他用脚尖踢了踢男人的小腿,在对方转过身时,两只手斜捧在脸下,装自己是一朵小花:“给我剪头发吧,剪丑了也没关系,我不会怪你。”
沈雪迟嘴上说着倒不如剃个光头,身子却老实地走到桌前,拿出抽屉里的剪刀,他可能早就想这么做了,连打薄款都有。
浴室堪堪容下两人,经年不见阳光,墙壁有些发黄,但看得出住着的人存在洁癖,角落没有霉点的迹象,防水帘也是新的。
沈雪迟拿来一个小板凳让春归坐下,简单地用一块毛巾围住春归的脖子。
春归笑道:“人家是挡碎发的,你倒好,这下全掉我身上。”
男人也不恼,但把头发全部梳他眼前,让他什么都看不到。
“沈雪迟。”春归闭着眼,听着剪刀在自己耳边咔擦咔擦的声音,他把缠绕自己心中好久的问题终于吐露出来:
“那你呢?为什么要同意和我做朋友,甚至未来都要把我安排进去?”
沈雪迟只顾着手上动作,一时半会没有说话。
怨吗?其实他的心中是怨的吧。
他一直在想,如果那天他没有解开手铐,结局会不会稍不一样,可春归的心怎么会这么狠,就连生日都不肯过完。从窗外顺着管子爬上六楼,到一定的高度跳下,沈雪迟在与他手指擦过、跟着跳下去的瞬间竟奇迹般地想了许多。
他想会不会是自己对春归太过溺爱,一直维护着对方心中理想的乌托邦。
众生平等,即便身份地位悬殊,贫穷或富有,他们依旧是人。
笑话。
若是二十出头年轻气盛的年纪,他大抵真的会打断春归的腿,把人整日锁在床上。
可就连最后,他都选择了最温和的处理方式。
原来他才是那条被牵着绳子的狗。
沈雪迟说:“——”
春归的头被男人用手固定住,动弹不了,剪刀声还未停止,碎发落在少年的眼皮上,毛茸茸的,痒得慌,他忍不住拱拱鼻子,听见头顶上方的人在说话,他立直脊背,想更靠近对方一些。
春归问:“你说什么?我没有听清。”
剪刀声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