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洋洗完碗出来就看见了白未与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擦了擦手,走过去,电视里还播放着又臭又长的偶像剧,白未与已经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看着白未与脸上的疤痕,宋城洋感觉心间有些堵,虽然白未与看起来无所谓,但是每次他看白未与的时候,白未与都会无意识的低头,应该是习惯,光是从这个动作,他便能想到以前白未与遭受了什么。
自己一定要多多赚钱。
宋城洋咬牙想到,随即弯身抱起睡熟的白未与,走回房间,将白未与放在床上。俯身亲了亲白未与,心间炙热,他想告诉白未与他不在意他脸上的伤疤,也不在意他怎么样,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再等等,等他攒点钱,能够给他幸福生活后,再和他说清楚。
趁着还早,宋城洋出去将家里打扫了一遍。
白未与送走了去上班的宋城洋,看了看冰箱,已经没有肉了,宋城洋干重活儿,没有油水是不行的。
白未与出门去买肉,却在小区外遇到了一个不速之客。
一辆与小车格格不入的豪车停在小区门口,靠在小车门上的男人穿着一身贵气的西装三件套,皮鞋擦得锃亮,带着一副墨镜,反差感极强。
虽然不记得这个人是谁,但是第一直觉就告诉白未与这个人是冲着他来的。
果然男人在看见白未与后,站直了身体,白未与微微蹙眉,明明他戴了口罩和帽子,这个人还能一眼认出来他是谁?
“林知礼是吧?”男人走到小区门口,取下墨镜,垂眸看着林知礼。
那是一张很有攻击性的俊脸,精致又邪性。
看见他的整张脸后,林知礼在原主的记忆里找到了这个人的名字——南斯与。
易欢喜欢的人,与易欢青梅竹马,小时候也算见过,那时候易家厨房的下人见原主可怜,给了原主一块炸鸡,就是被南斯与给扬了的。
“有事?”白未与微微偏头。
南斯与微愣,没想到白未与的声音会那么冰冷,仿佛藏了冰块一样,不看脸色都知道他很不想和他交谈。
想着易欢受的委屈,他咬了咬牙,他可是花了不小的功夫才查到林知礼的下落的。
“我叫南斯与,是易欢的……朋友,关于易欢和你以及易家的事儿,我想和你谈谈。”南斯与挑眉道。
之前白未与一直不明白易欢是怎么找到那群混混来收拾自己的,现在看见南斯与他就全部都明白了。
南斯与可不是什么翩翩公子,南家出了名的混世魔王,看着穿的人摸人样的的,净不干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