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租住的院子,才不过中午。
韩宁很高兴,在回来的路上他已经让人去云霄楼买菜肴了,今天一定得好好庆祝。
下午时,过了兴奋劲儿的庄文孟月徐瑛来了,他们想知道黎荞的文章是如何写的。
此次圣上没有把黎荞的文章贴出,黎荞自己又不说,他们实在是太好奇了。
迎着众人好奇的眼神,黎荞轻声咳了一下:“我之前看过几本兵书,再加上我之前不是天天卖鱼嘛,我就把我自身的经验结合兵书,写了篇文章。”
练兵,这个题目黎荞不敢放肆,因为太敏感了,他不敢写超出三柳村黎荞这个范围的内容,他怕引起盛鸿的猜疑。
当初赵存去平城时,特意调查了他,当时他的回答滴水不漏,因此赵存没了怀疑。
安稳日子只过了几年而已,他不想重新引起盛鸿的猜疑。
所以,他尽可能的联系他自身,从他自身的经验出发来解答这道题。
他开篇便讲他从前手无缚鸡之力,但连黎粮都不养他时,他被逼上绝路,只能卖鱼。
鱼加上水,很是沉重,而且每日还要走那么远的路,第一日下来,他累的几乎要死了。
但日子久了,他发现他力气大了,干活也持久了。
于是他给出的建议是先训练捕快的体能,搞一些三公里长跑、负重跑、障碍跑等基本练习。
等体能上来了,便是实用技巧。
不管是捕快还是士兵,抓敌、杀敌是最终的目标,不需要太多的招式,他把他上辈子时学来的杀人、杀丧尸招式写了上去。
当然,他有很好的理由。
他说当初刚得了粉条的巨额银子时,惶惶不可终日,整日琢磨着如何反杀入室抢劫的盗匪,于是就有了这些技巧。
但是,只提高体能和技巧是不够的,练兵嘛,先得练心,要抓思想。
人心齐一,则百万之众,即一人之身。
这一点儿,他联系了红薯作坊的经验。
当全县农人都想着挣钱时,于是爆发出了巨大的凝聚力,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愣是一下子搞出了七个可以容纳两万一千人的大庄子。
他认为这是一个奇迹。
他重点讲了练心的重要,捕快、士兵光有技巧和体能怎么行,还得心往一处使,这样才能常胜不败。
总之,他这篇殿试文章,全篇联系他自身的经验和感悟,不敢漏出任何会引起盛鸿怀疑的内容。
因为没写的太详细,是以他在太极殿内有些紧张,怕这文章太拙而拿不到状元。
幸好幸好,这状元还是他的。
黎荞说的笼统,但庄文、孟月、徐瑛都明白此话题敏感,便没有再追问。
反正他们自己写的不好,拿到题目时大脑里除了以往看过的几本兵书外,什么都想不起来。
“算了,已经结束了,这辈子都不会再考科举了,以后不会再为五花八门的考题头疼了。”
孟月叹道。
“可不是,不用再头疼了。”
庄文深以为然,他一把老骨头了,今后不用受折腾了。
“但我还有五十套衣服要头疼,来来来,给点意见。”徐瑛愁眉苦脸。
黎荞闻言登时笑了:“科举是结束了,但仕途才刚开始,今后咱们少不了各种头疼。”
漫漫为官之旅,这才刚开始呢。
一旁的陶竹听着这话,嘴唇抿了抿,却是一个字都未说。
到了晚上时,两人洗漱后躺到了床上,他趴在黎荞怀中,叹道:“我真的想三柳村的大房子了。”
如果黎荞没有走科举之路,那此时他和黎荞会在大房子里过着简单又重复的日子。
这样黎荞就不用累了。
光是科举就累得黎荞经常头疼了,若是做了官,那岂不是更累。
但是,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他脸颊在黎荞心口蹭了蹭:“咱们什么时候回去?”
黎荞闻言,抬手在他背上轻轻拍了两下,然后抱紧了他:“等授官圣旨下来,我就告假回乡。”
他也想回家了。
三柳村那个大房子,是他和陶竹的根,是他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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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第111章 回到三柳村 有了官职,回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