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猪神后,我逆袭成了全村首富 第425节(1 / 2)

金凤:“可以啊你。”

    小小年纪,居然就有这么…大胆的想法了。

    赵元乐:“本来就是啊,反正你现在是个寡妇,赵利娘已经不能拿你怎么样了,怕啥啊,难不成你要给赵利守一辈子的寡。”

    金凤嗤之以鼻。

    “他想的美,死了还要坑老娘一把,我才不呢。”

    赵元乐:“就是啊,把东西好好拿着,好好挣钱才是正经的,我先回去了。”

    金凤:“好嘞,等忙过这段时间我就开始。”

    再过几天,村子里也确实开始了忙的第一波。

    赵元乐也将小白那四头白四头黑的小崽子赶到了猪场里面。

    野猪对于自己亲生的崽,态度还是不一样的,几百斤的体重,围着小猪崽们蹦哒,吓得赵元乐赶紧将它赶开。

    她怕这个野猪一个不留心,一蹄子踩死自己的亲生骨肉。

    猪场里面其他的猪崽现在已经长大不少,跟这八头比起来,大了两圈,也就是小花猪看起来要娇小一些了。

    赵元乐一看到小花猪,就想起来猪神说过的话,眼神便忍不住往小花猪肚子上瞟,神色些许不自然。

    她始终觉得,挤猪奶这件事,多少是有点变态。

    但是猪神说的效果又让她本心动,特别是强身健体这一点,太吸引人了。

    算了…她觉得小花猪要长大,下崽,还有起码三个月,现在不用太着急,先不想这件事了。

    于寡妇在一旁将猪毛收拢起来,不由看了看这些小猪崽。

    她以一个常与猪毛打交道,且天天收集猪毛的过来人眼光表示。

    “乐乐,这几头小崽子的毛,特别好。”

    软硬刚好,色泽和粗细都很不错,弄来做那啥精品的好牙刷,再合适不过了。

    赵元乐:“这些毕竟品种不一样。”

    这二十多头小黑,是本地猪,野猪也是本地的,只有这八头,吸取了本地和外地的优良基因,还得到了猪神的祝福,从没出生开始就蹭她的福气,那真是身上的每根毛都不一样。

    于寡妇:“白的是母的?那四头母的,还加那一头大的白猪,再过几个月,五胎,哦不,还有小花猪,那就是六胎了,六胎,能生多少小猪啊,以后都不用再买猪崽了。”

    赵元乐:“要是快,今年底估计有一百多头了,猪毛肯定不愁,明年的话,猪场都装不下了,怕是又要买地,修宽。”

    于寡妇:“这猪感觉跟月胞兔似的,到时候哪儿来这么多猪食啊。”

    赵元乐:“到时候肯定要买猪食了。”

    地也不可能买太多的,能种粮食的地也不会允许拿来养猪,买猪食是必然的道路。

    她也想好了,以后需要扩建,就可以在每个村子选择合适的地方,这样每个村子都可以有沼气池子了。

    到时候再找合适的人管着,大不了猪出什么问题她去转一圈,也就可以了。

    脑中构想着养猪蓝图,赵元乐很快迎来了忙活的时候。

    苞米熟了。

    村子里的人都开始掰苞米了。

    赵元乐想起赵大成的话,一早坐着赵牛儿的车去了城里。

    熟悉的门口,天天站在门内,照顾来往病人的样子,看起来熟练不少。

    赵元乐背着一背篼的菜进去,对着天天笑了笑,直奔里屋。

    赵元喜正在厨房内和唐思文一起弄泡菜,两个人看到赵元乐时候,顺手给了她一块陈年老酸萝卜吃。

    赵元乐被酸的眉毛皱成一团。

    “妈耶,这个萝卜好酸啊。”

    赵元喜笑道:“这个萝卜是漏网之鱼,因为太小了,每回捞的时候都把它漏了,今天才看到。”

    赵元乐一口吃下,脸皱成了干话梅,赶忙把背篼里放下来,拿出里面的菜。

    “诺,洗干净的新鲜豆角,还有些黄瓜辣子,现在就这点菜了,四季豆都没了。”

    赵元喜很喜欢豆角。

    “豆角泡坛子里炒菜最好吃了。”

    唐思文将手洗了洗,把豆角放到一旁过了遍凉水放着。

    “这个单独泡一个坛子。”

    赵元乐:“为什么啊?”

    唐思文:“这个泡了容易坏坛子,起花,单独泡好些。”

    赵元乐恍然。

    “我说三娘怎么都不爱泡这个呢,原来是心疼坛子。”

    唐思文忍不住一笑:“你以为哦,坛子不要钱啊?以前,一个老坛子就都可以用三代人了,我这几个坛子还是陪嫁时候来的,用了都快二十年了,爱惜的好,泡的菜好吃的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