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白昳丽,神色清冷。
偏偏眼尾一点泪痣,平添几分艶色。
气质淡漠又带着一点脆弱感,十分吸引人。
林清词没忍住,多看了好几眼。
是她喜欢的类型,甚至愿意为他砰砰砸钱。
他实在是生的很好,出道即顶流。
长成这样居然没有什么知名度吗?
林清词并不知道,当她看清薄清霆的瞬间,眼睛就亮了,在夜色中尤其明显。
薄清霆心神微动,眼中浮现些笑意。林清词一开始和他在一起,除了孩子,就是因为这张脸。不管记不记得,她总是会喜欢他的。
“我是来找你的。”
“来接你回家。”
“回家?我家就在这里,但是最近不能离开办公室。”林清词不太明白薄清霆的意思。
“那你想不想离开这里?”薄清霆问。
“当然想啊,办公室的砖我都数清楚了。”林清词叹息。
“我试试,看能不能带你离开。”薄清霆握住林清词的手腕,虽然林清词身体介于虚实之间,但他还是触碰到了。魂体的手感又轻又软,难以形容。总感觉一阵风就能吹跑。
“你要带我去哪里?”
林清词虽然下意识觉得这个人不会伤害自己,但还是有些担心。该不会有鬼贩子吧?
“带你回家。”薄清霆解释道。他已经看出来,林清词现在应该没有与他相处的那段记忆。
崽崽自她出现,就开心得打滚,恨不得立刻贴上去,薄清霆极力忍耐,才没有露出异色。任谁肚子里揣个崽,崽还来回翻滚,都很难保持平静。
“这好像不是回我家的路。”林清词被他牵着,完全看不清前路,只觉得离自己所在的地方越来越远,本能生出一种恐慌感。
“是回我们的家。”薄清霆耐心解释道,“你失去了一段时间的记忆。”
“有没有觉得时间对不上?”
“你忘记了我们之间发生过的事。”
“没关系,等你和我回去,总会想起来的,就算想不起来,我们也可以重新认识。”
“等等……”林清词止住脚步。
这种狗血的失忆梗一般只会发生在小说里,她虽然可能猝死了,但总不会在短时间内,和谁谈上一段吧?
虽然这个人确实是她喜欢的类型,他出现的时候,林清词甚至觉得自己心跳加速。也不知道阿飘有没有心脏。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薄清霆。”
“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确定自己没有认错?”
“现在我的身体里还有一个人,你确定不是来找她的吗?”林清词担心狗血事件升级,变成认错替身梗。
“你是林清词,会做游戏,擅长编程。”
“黑客技术也不差。”
“喜欢吃灌汤小笼包,麻辣小龙虾,螺蛳粉、臭豆腐,喜欢喝奶茶,喜欢吃烤苕皮,吃肠粉……葱姜蒜香菜都可以接受,不怎么挑食,只要好吃都喜欢,非常好养。”薄清霆仍然牵着她,边走边说。
“我们要去什么地方?”林清词已经半信半疑,怎么感觉薄清霆走了很远?
“我的身体还在家里,不是要回去吗?”
“我想回自己的身体……虽然这样有点对不住现在在我身体里的那个人,但我可以继续养着她、烧东西供奉她。”
“你应该和她交换了身体,现在还有一具身体在等着你,长得和你现在差不多,头发很浓密,你会喜欢的。”薄清霆无法拒绝林清词的任何要求,但他却无法坐视她回原来的身体。
异地恋终究还有一点希望,但异界恋就太远太远了,大概死了也不在同一个地府。而且,他们还有一个孩子。
“那我能回家看看吗?”
“我先回家,再跟你走。”林清词想再看一眼自己的身体,看看自己辛辛苦苦工作这么多年攒出来的快乐小家。
虽然她大致相信了薄清霆的话,但真正放弃自己的身体,跟随一个刚出现、记忆里没有的人离开,也相当难。
“好。”薄清霆同意了。
这次轮到林清词去牵薄清霆。
她循着记忆里的方向,很快找到自己的家。
她看到自己在敷面膜,与此同时,还在瑜伽垫上做运动,摆出来的高难度姿势,林清词看着都心颤。
显然,这个“林清词”具备良好的自我管理意思,非常自律。
两个人之间可能有某种感应,瑜伽垫上的人睁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