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男主他妹回来了 第124节(2 / 2)

    “人家是选唱得好,长得好,还年轻的人回去培养成歌星的。你这么大年纪,没有一家公司会要你的。”司徒光耀觉得自己应该打醒温韶钰,让他清醒一点。

    温韶钰又不是真正的大傻子。

    “我知道。我就是想去舞台上唱首歌。感受一下那是什么感觉。等我唱完就回家了。你最好快点把好养伤。我在这里呆不久,等我走的时候,你也必须得离开。”温韶钰拿着自己的小本子,都没瞅霸占自己床的司徒光耀直接去客房睡觉了。

    司徒光耀:“……”

    搞了半天,他刚刚说的话都白说了。

    温渡还不知道他爸要去参加唱歌比赛,就算知道,他也不会阻拦,说不定还会替他爸去报名。

    有些事儿不努力一下,不试一试,就永远过不去。

    等老了,还会成为遗憾。

    温渡不想让爸留下遗憾。

    再说,他爸爸年纪是大了点,出道晚了点,可他长得年轻,看着就跟二十出头似的。是这个年代少有的心态好。

    温老太太要是知道孙子这么想,肯定会嫌弃地说:“什么心态好?那就是缺心眼。整天没心没肺,万事不操心,一家吃饱全家不饿,可不年轻咋地?”

    温韶钰这会儿戴着安全帽。

    是的,安全帽。

    温渡特意让律皓之托人买来的,他还让律皓之帮忙找几个这方面的人才,专门给他研究安全帽之类的防具等等。

    律皓之手底下还真有几个人才。

    不过大都不愿意过来。

    其中一个愿意。

    郝文博之所以愿意过来,是因为他爸欠了很多外债,那些讨债的人天天上门,还到他的公司去闹。公司的老板直接辞退了他。

    他在香城找不到工作,恰好听见有人招工,要去楚城工作,他就过去面试了。

    律皓之好歹也找到一个人,当时就让人把人带过来了。

    郝文博穿着宽大的西装,人却很瘦很小,鼻梁上戴着眼镜,一副知识分子的模样,穷的穿着露脚趾的袜子,局促不安地看着温渡。

    他没想到自己的老板竟然这么年轻。

    温渡问了郝文博几句话,就让铁锁把人带回家了。

    傍晚,他在工地上盯着工人们干完活,骑着车子去找律皓之。不是他不想找别人,是他目前所有的关系里,只有律皓之最给力。

    “我能帮我联系人买一套安全帽的生产设备吗?”温渡也不是空着手来的,他手里还拎着不少东西。

    律皓之头一次看到温渡拎着东西上门,惊讶了半天。

    “你还真要做这个?你大可以直接买,没必要花大价钱去买这个。”律皓之知道但凡是机器,价格都不便宜。

    温渡知道,未来的花国会成为令世界都为之震惊的基建狂魔。可安全帽却在二十年后才进入花国市场。温渡要做的事就是提前这个时间,拯救二十年里很多人因为没有佩戴更好的安全帽丧命的人。

    他要做的也不只是安全帽,安全帽只是一个开始。

    “我以后要搞工程队,一干就是一辈子。以后的工人只会越老越多,这类消耗品也是很大一笔支出。还不如我自己做,要是卖出去了,我还能省下这些钱。”

    温渡主意已定。

    律皓之还是打算劝他冷静下:“我可以帮你问,这段时间你先好好考虑,考虑清楚再说。”

    “人你都帮我找到了,现在劝我这个不觉得晚了点吗?”温渡轻嗤。

    律皓之说:“我以为你是帮别人找的。”

    “你赶紧帮我联系设备吧。”他这边要招工,先把工厂盖起来。

    温渡转悠了一圈,发现现在地皮价格已经起来了。

    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建厂子也不容易。

    他选来选去,找了个比较偏僻的地方。看中那块荒地之后,温渡拎着酒去找黄老头。

    黄老头看到温渡就心里咯噔一下:“你小子又来干啥?”

    “叔公,我想买块地。”温渡这次还给黄老头割了二斤肉过来。

    黄老头警惕地问:“你想要哪块地?我跟你说,好地你是买不着的,村里不让卖了。”

    “荒地,我要南边的一块荒地。”

    黄老头还以为温渡要买好地呢,结果买的是块荒地,那边还离火车站最远,车站也最远,几乎没啥人烟的地方。

    “那块地狗都不要,你确定要买?”黄老头担心这小子忽悠自己。

    温渡这个买字堵在嗓子眼,那叫一个难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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