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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人意外的是,方诚本人对于教唆杀人和杀人,全都供认不讳,他只是惋惜,警方对于网络和现实的信息扩散,竟然做到了严防死守,比两年前他还在体制内时的技术层面高明了不少。虽然他也通过虚拟IP试图在网上放料,却因为敏感词被迅速捕捉,进而屏蔽、限流、限制阅读甚至不予显示,最终没能达到他想要的舆论效果。

    他确实就是想要通过这一系列案件,引发网友和群众对这种事件的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

    以嫌疑人的身份受审,他的态度却不像是个嫌疑人,十分从容淡定,回答问题时配合得像在面试,似乎是他早已想到了自己会有这一天,并且对自己即将接受何种审判,也全然不以为意一位刑法学博士,他很可能比在座所有人都清楚这一系列犯罪行为,会得到什么样的刑罚。

    两年前,我主办那起女研究生的案件,最后法院判下来,只有做手术的医生和中介被判了刑,其他人竟然都没事。

    我用尽我毕生所学,想要的就是替死者讨个公平公道,最后发现,我所学过的每一条刑法条例,统统做不到。

    我知道你们想说,法治建设需要过程,未来会越来越好,可是现在的我们,就活该不够好吗?

    我只是想为我心中的公平正义,做些什么,哪怕粉身碎骨,肝脑涂地,我也不会后悔。

    他的话并非无法反驳,任何公平与正义,在以犯罪做筹码来交换的那一刻,换回来的就再也不是公平和正义。

    但同时,在场众人也并非不能理解方诚,每一个执法者都曾在某一个时刻,曾经产生过与方诚类似的疑惑。只是此时在场的大家已跨了这道关卡,它像一道试炼,考验着信仰和信念,跨过去,向前追寻,只要脚步不停,今日所做的一切就都有意义,倘若停下,倘若无所作为,不仅是现在的我们活该,未来的我们也将一无所有。

    这个坎,翻越了就是试炼,是宝贵经验和精神财富,没能越过去,屠龙者就变成了恶龙。

    方诚沦落为恶龙,令人惋惜,他此时的状态,却带着一种英雄般的自豪。

    在回答完他如何使得井轩的司机同意套取井轩的指纹,协助他完成这起栽赃后,他还反问起了警官们:我可以确认案发现场那间屋子,被我清理得很干净,我当天伪装成一个外卖员进入了死者租住的民房,进房间时还特意戴了鞋套和手套,怕不小心掉落头发,偷窥下还多戴了一层浴帽。请问,你们在现场发现了什么,能指证我到过现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