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予还在做菜。
这混小子像是完全不知道自己刚才说了什么事儿似得,好像什么都没有他手里这盘菜重要,他做的是红烧肉,陈钊就爱这一口,一锅红烧肉出锅,瞬间把陈钊的馋虫勾出来了,谢予把红烧肉盛出锅,递给陈钊,又开始炒青菜。
一顿菜炒完,谢予关火盛饭拿碗筷,还没忘从冰箱里拿出来两个罐子,一个冰啤一个可乐,俩人一起坐在了茶几上,拿筷子吃饭,陈钊一边吃着,一边挑了一个最轻松的话题问:“小丑是什么时候找上来的。”
谢予塞了一口蔬菜,回:“今天凌晨三点十五分,在门口传出来点动静,我拉开门,没看见任何人,就看见了这张纸条贴在门上。”
陈钊觉得嘴里的红烧肉都不香了,在吃饭这个神圣的事情前真不该讨论这些糟心的事儿,但是他对查案的好奇心又根本无法压制,只好忍耐着,一边吃一边问:“时间记得这么清楚?你没追出去吗。”
谢予没说话。
没人比他更清楚那一刻的感觉,热血涌上脑袋,他恨不得插上翅膀抓到小丑,但是又理智的克制住了。
说是克制,其实不如说是“吃一堑长一智”。
之前在王婷婷的案子上,谢予就因为冲动办错过事儿,他吃过一次教训,下一次就记得了,绝不会再犯傻。
他不觉得小丑是真的想帮助他,此时,在暗处蹦跶的小丑就像是当日的百事通一样,看上去好像算是正义的一方,但实际上,他看起来厉害神秘,是因为他脚下踩着鲜血淋漓的尸体,就算是勉强维持出正义的样子,但浑身依旧溢着腐烂的血臭味儿。
相比于一个莫名其妙跳出来,以当年事情为要挟、拿人命当草芥的小丑,谢予更相信的,是坐在他眼前的人。
哪怕他眼前的人没那么出色,并不算敏锐,在查案过程中忙活的团团转也没什么起色,但最起码,他脚下踩着的正义是陈钊一点一点堆积起来的,哪怕光芒微弱,但依旧坚不可摧。
谢予垂下眼帘,拿筷子敲了敲碗沿,回了一句:“看了时间。”
跟陈钊混久了,他也知道时间是个很重要的因素。
陈钊紧绷的脊梁微微放松,他的肩膀上肌肉发达,紧绷起来的时候有一种近乎是骁勇的锋锐,放松下来时又带着一种长辈的厚重感,连带着他的语气都跟着温和起来了,他说:“不错。”
不知道是夸谢予主动和他讲这件事,还是夸谢予看了时间。
说着,陈钊扒拉了两口饭,又问:“怎么想的?”
谢予能在这种事情上和他坦诚讨论,让陈钊很欣慰,有一种自己养大的傻小子终于长脑袋了的感觉。
毕竟如果搁在十八岁,哦,不,十七岁零十一个月的陈钊的脑袋上,陈钊早就上当了,还是嗷呜嗷呜自己往里跳那种。
“我想。”谢予放下了手里的筷子,灌了一口可乐,然后抬起眼眸来,直视着陈钊,说:“你不觉得,我是个很好的诱饵吗?”
陈钊咬着筷子的牙一颤,咬上了舌头,疼的陈钊一个激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