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胡同甜爽夫妻 第6节(1 / 2)

上一世也是这样,虽然后来公交车司机从铁饭碗沦为平凡的工作,但集体的温暖跟各种荣誉让她一直为自己的工作感到骄傲。

    傍晚,还是初迎去接闺女放学,依然是高一头的小哥哥牵着小妹妹的手往外走。

    等到秦丹,俩小孩在校门口道别。

    “识峤哥哥明天见。”春燕的圆脸像蛋清一样瓷白,鼓着腮帮子热情洋溢地挥手。

    沈识峤抿了抿唇,感觉好像这个小不点像橡皮糖一样粘上他了,不知道过几天她能不能去找她同龄人玩儿。

    兑现承诺,路过副食店,初迎买了两个鸡腿,母女俩就在拐弯没啥人的地方,背对马路坐在石墩子上啃鸡腿。

    边吃初迎边吐槽:“现在的京城想买啥都有,别说电视,冰箱、洗衣机、收录机什么都有,大大小小的饭店多的是,高级的有,路边店也有,咱们家在你奶奶管制下,连鸡腿都舍不得吃,肉吃不着,钱也没了。”

    一只大巴掌拍在她肩上,身后的人问:“鸡腿香不?”

    等一大一小两张精致的肖似的脸转过来,方戬掏出手绢给她们擦嘴。

    晚上要跟方戬配合提分家的事儿,初迎对他态度极其友好,热情地想要分他半个鸡腿。

    “吃吧。”

    “我不吃。”

    方戬不是舍不得吃,他是觉得在大街上吃东西不文雅,同是老百姓家庭出身,方戬就特别讲究。

    初迎坚持让他吃,三人吃完鸡腿,用手绢把嘴上的油擦干净,一起回家。

    到吃晚饭的时候,刚开饭两分钟,初迎开口:“妈,我想买辆自行车,方戬现在天天接送我上下班,他太辛苦了,妈你知道他的工作关系国家安危,责任重于泰山,出不得半点差错,接送我占用了他太多的时间,买辆自行车我就能骑车上下班。”

    方戬是全家人的骄傲,尤其是姜铁梅的骄傲,她当然不愿意让儿子太辛苦,接话很快:“那就让你公公把车给你骑,你爸坐公交加走路。”

    初迎知道她就会提出这种方案,马上否决,说:“妈,我爸上班的饽饽厂离得太远,往郊区去的公交车也少,再说下车还得走三里地,还是骑车方便,我爸岁数也不小了,你就别让他又是换乘公交又是走路了。”

    她跟方戬轮番说服,姜铁梅又是心疼儿子又是心疼男人,虽觉得肉疼,可还是勉为其难地答应:“那就给你买一辆。”

    陶芋一直默不作声地听着,就等着捡现成的,初迎有自行车,她也得走,于是她马上说:“妈,我也得买辆自行车,早上公交太挤,我跟晋南上班也不方便。”

    姜铁梅马上就炸了:“啥,你也要车,一家三辆车,这像话吗?谁坐公交车不挤啊,一年到头攒几个钱多不容易,能这么花吗?”

    陶芋不高兴了,弟妹比她会说话,比她讨人喜欢,她要车婆婆答应的那么痛快,可轮到自己婆婆马上反对,她不管,她咬死了也要自行车。

    姜铁梅觉得俩儿媳妇就是在她心尖上往下剜肉,本来是饭桌上的闲聊变成家庭会议,在姜铁梅嘬了无数次牙花子之后,她终于同意买两辆自行车。

    她觉得心都在滴血,这时初迎瞅着婆婆把嘴里的饭咽了下去,又补了一刀,说:“妈,我还要买个手表,我开车的时候要看时间,我没手表只能总问小李,有了手表,我能更好地工作。”

    “啥?”姜铁梅炸裂成了无数的碎片。

    陶芋默默看了眼手腕,手表,她有!

    方戬趁机提出分家的事儿,要求财物独立,大哥大嫂举手赞同,方洪年不言语,姜铁梅黑着脸不答应。

    陶芋觉得分家好啊,早就不想让婆婆管着了,嘚吧嘚的说了半天。

    方戬言简意赅地复述初迎跟她说过的话,他说:“我们要求经济上独立,人格上自主。”

    姜铁梅觉得这可不得了啦,儿子儿媳全都忤逆她,她只恨自己口笨舌拙,压根就顶不回去。

    她只能蛮横又强硬地说:“除非等我死了,否则分家门都没有。”

    陶芋坚决要向婆婆施压,吃完饭就收拾东西回娘家了,临走时还撂下一句话:“要么分家,要么离婚。”

    姜铁梅不理这茬,洗碗的时候还心情很好地哼唱京剧。

    回到自己屋里,方戬说:“你看,咱妈不同意分家。”

    初迎很有把握:“咱等等,等妈意识到她没能力管钱,她就愿意放权了。”

    方戬说:“妈自我感觉良好。”

    初迎知道以后会有机会,安心地说:“咱妈就是银样蜡枪头,不急,肯定能分。”

    ——

    这天是初迎近期最后一次接闺女放学,之后她要换成晚班,春燕已经有了新朋友,跟同班小姑娘站在班级队伍里往外走,好像把沈识峤忘到脑后。

    直到沈识峤走过来,她才好像突然想起他,兴奋地跺着小脚喊他名字。

    “初阿姨,春燕今天没哭。”沈识峤说。

    初迎笑眯眯地说:“多谢你关心她。”

    初迎现在由上午班换成了下午班,到七点四十把车开到公交总站,在食堂吃完晚饭,她检查车况,小李打扫卫生,如果车辆有故障需要向专职维修员报修的话,会折腾到更晚。

    等忙完工作转过身,灯光下,方戬跨坐在自行车上,穿着厚实的毛呢外套,皮鞋一尘不染,大长腿支地,正往这边看。

    灯光勾勒出他脸部刚硬分明的线条,剑眉浓长,眼睛黑亮,棱角分明的嘴唇抿成直线,很有威严感,也很帅。

    很辛苦地接送她却毫无怨言。

    初迎的心头微微起了波澜,她觉得两人的婚姻是自己赚了,年轻时她拥有他强健的身体,老的时候拥有厨师。

    八十年代九点多的京城马路上人并不多,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初迎双臂搂着方戬的腰,把脸贴在他后背上挡风,说:“你当时要找个有文化的媳妇,当老师的,或者在这个局那个局上班的,就不用这么辛苦地接送她上下班。”

    方戬说:“胡思乱想,你把嘴合上,灌进风去肚子要疼了。”

    零零星星飘着几点雪花,初迎摘了手套伸手去接,说:“多年以后,回想起天上飘着洁白晶莹的雪花,你骑车接送我上下班,会不会觉得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