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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静秋对奶奶不客气,还惦记着没见过面的老七,都是因为知道后边的剧情,老大离婚后,田巧凤本来心软了,想叫她回来,结果奶奶硬不让,说是不让她回来,她知道自己过日子苦了,就会复婚。

    兰招娣带着孩子住在教室里有多难她根本就不管,后来青青发高烧差点出事。

    老七找回来过,当时别人都忙着上班呢,她只见到兰奶奶,兰奶奶不认,说没扔过孩子,她找错了。

    后来老七肯定过得不好,不到三十岁就跳河了,田巧凤一直打听着老七呢,听到信后,哭了一场,家里人才知道。

    你说这老太太多气人吧!就算一天也没养过,那也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孙女,找回来了又没哭没闹,你起码问问她是不是有什么难处吧。

    兰静秋看书的时候就气得牙痒痒,穿进来了,自然要把想说得话都说出来才解气!

    她还打算撺掇着田巧凤把老七认回来,不是为让人家养老,起码有这么几个姐妹,有什么难处了帮一把,不至于年纪轻轻就跳河啊。

    兰静秋一边往派出所走,一边琢磨着家里这一滩子事,她以前不信玄学,但现在她穿进了一本书里。既然成了这家六妹,那就得替人家圆了因果,总不能脱离家庭谁也不理吧。

    快到派出所时,她看见两个七八岁的小孩用背心托着一块肉正往家跑,小点的那孩子嘴里还嚷嚷着:“吃炖肘子喽!捡来的炖肘子!”

    捡来的?这年月肉票特别少,肉价也贵,好多人家都吃不起肉,能捡这么一大块,运气真不错。

    兰静秋怕是病死的猪肉,再把孩子吃坏了,就停下来看了两眼,然后她吓了一跳,急忙叫住那两孩子:“站住,都跟我去趟派出所!”?

    第3章 麻爪了

    那两个小孩看见兰静秋这身衣服,把肉抱紧了,转身就想跑。

    他们倒不是怕警察,主要是刚在学校学会唱‘一分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捡到一分钱都得交给警察叔叔,这么大一块肉怎么能私吞呢,肯定也得交给警察叔叔吧,虽然喊住他们的是警察阿姨,但都是警察,喊他们肯定是想把肉拿走,小孩子嘴馋起来,哪还管什么拾金不昧的优良品德,先抱回家吃进肚里再说吧。

    兰静秋看出那块肉不是猪肉了,怎么可能让他们跑了,她一米七的个子,两条长腿一迈,几步就追上了那两孩子:“这肉有问题,不能吃,走,跟我去趟派出所,我给你们买糖吃。”

    抱着肉的孩子被她抓住后脖领子,想着肉吃不上了,没准还会被当贼,他立马哭了起来:“我捡的,这是我捡的!”

    兰静秋搞不懂这些孩子的脑回路,她说得够清楚了啊,这肉有问题不能吃,跟她回去有糖吃,哭什么啊!

    “别哭了,等我跟你们老师说,让老师奖励你们小红花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