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杀了谁?”
“她养父母!”辛队长无奈道,“这姑娘一开始就被列为嫌疑人,因为有不在场证据,逃过去了,但现在发现了目击者,目击者说行凶的人背着光,但转身的时候他看到了胳膊上的纹身,不过只看到个兴字。”
兰静秋皱眉:“没道理啊,阿兴能耐大得很,把他女朋友送走不行吗?为什么要栽赃给我?再说他要怎么栽赃?我跟她养父母又没仇,还有他们怎么知道我没有时间证人,我肯定也有不在场证明啊。”
辛队长说:“他女朋友刚进市歌舞团,那是她从小的梦想,肯定不想就此中断成为逃犯。如果有一个身形跟她差不多的人畏罪自杀,身边有凶器,身上还有目击者看到的纹身,这不就全了吗?”
兰静秋皱眉:“可纹身师可以证明我是什么时候纹的身啊,根本经不住查,警察也不是傻子。”
“那个纹身师已经关店走人了,可能要去沪市,他肯定收了钱。办这案子的其中一个人是阿兴的老乡,也已经收了钱。”
兰静秋真没想到事情这么复杂,而且这些事她一点也不知道,阿兴这人城府是真的深,这种事还能瞒得住。
辛队长叹口气:“什么群体里都可能有败类,要不是公安部在这里安插了人手,还真没准就让阿兴得逞了,目前我们查到他已经把纹身师打发走了,而且之前他还以入帮派的名义叫了几个人纹上这两个字,有男有女,可能那时候就在寻找替死鬼了。”
兰静秋皱眉:“为什么会找上我?
“她女朋友是跳舞的,身材跟你很像,而且当时她也是短发。”
“当时也是短发?”兰静秋疑惑地问,“案发是什么时候,她现在已经留了长发吗?”
“上月末的事,她当时戴了头套,所以目击者看到的是一个短发,胳膊上有纹身,纹身其中一个字是兴字的人。”
兰静秋耸耸肩,“我还真是完美贴合啊。这女孩看来准备充足居然戴着头套做案?为什么不多穿件衣服,把胳膊上的纹身盖上?还有她胳膊上有纹身能进歌舞团吗?”
辛队长无奈地叹口气:“这种偏远的小地方没那么严格,阿兴给歌舞团捐过款,这女孩才能进歌舞团,她刚把关系转过去,还没上过台。”
兰静秋更好奇了:“胳膊上有纹身,还一心想进歌舞团,还把自己养父母杀了?杀的时候她还带着头套,这姑娘一定要好好审一审,肯定能审出来,只有一个收了钱,别的警察又不是饭桶,怎么能放了呢?”
“她不承认自己杀过人,刀上也没有她的指纹,所以当地警方不可能一直扣留她,不过他们一直在调查她,再调查下去总会发现蛛丝马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