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精白富美在七零被兵哥哥宠麻了 第166节(2 / 2)

    “我丈夫也是第三军区的,我和赵团也算是认识。”算完给金红介绍了一下自己,顺带问她,“还有就是,我总是听我们军区的几个军嫂说起赵团以前的对象,要是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你,对不对?”

    金红看着苏晚晚,长长的叹了口气,把自己的袋子拢了下,然后才坐在袋子上,跟苏晚晚聊起来,“对,是我,这事情说起来,也挺让人不能相信的,我和赵元谈了很多年的对象,可以说是青梅竹马,认定了对方的,但可没想到,在结婚的时候,被我的好朋友给算计了。”

    说到这,苏晚晚又想起来了,她听说过,安芬芳是抢了好朋友的对象。

    她立即问金红,“你和安芬芳是好朋友?”

    “算是吧。”听到但芬芳这个名字,金红讽刺一笑的,说了起来,“我和安芬芳两人是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的,她有一次在外边逛街的时候,穿的衣服被人勾破了,毛线被拉出去好远,正好被我看到,我就给她补上了,她要感激我,一来二去的,我们也就熟悉了。”

    “后边,我还介绍了赵元给她认识,没想到,她对赵元一见钟情,后边想尽办法见赵元,在我们准备结婚的前夕,还给赵元下了药,然后……”

    那个画面,一直是金红不愿意面对的,但她还是说了出来,

    “很多人都看到她和赵元两人睡在一张床上,你也知道如果赵元不娶她的话,她肯定会去部队告赵元,到时候别说赵元当不成军人,很可能还会坐牢,我不想看到赵元这样,所以就主动退出了。”

    的确,这也是当初安家人说的,说安芬芳和赵元已经生米煮成了熟饭,如果赵元不答应结婚,他们家就要去告赵元强奸。

    赵元也是逼不得已,才和安芬芳在一起。的

    “只是我没想到,赵元和她结婚之后,还是过的那么不好。”说到这,金红的眼里有难过。

    她之所以会和赵元分开 ,不是因为不爱对方了,她是为了赵元好,。

    虽然最后两人没在一起,但是她真的希望赵元幸福。

    没想到……

    看到金红眼里的失望,苏晚晚能理解当初他们分开的那种绝望。

    苏晚晚想到刚才赵元娘说的那些话,就小声问道,“你和赵元还有联系?”

    金红赶紧摇头,“没有了,一直没有见过面,是听我们以前的朋友说的。”

    金红和赵元都是老实人,不管以前有多么好,可既然分开了,那就不能有牵连了,这样的道德底线还是有的。

    苏晚晚那也看出来了,她挺欣赏这个金红的,要是可以,她倒是愿意帮金红一把。

    看着苏晚晚,金红问她,“妹妹,你叫……”

    苏晚晚回她,“我叫苏晚晚,我丈夫叫顾北辰。”

    “你是顾团的家属啊,难怪了……”金红认识顾北辰,笑着说道,“顾团长的好看,又有能力,当时我们还笑着说,也不知道顾团这样的人以后会娶个怎么好的对象呢。”

    看着苏晚晚,金红一直点头,“果然,好也只有优秀的人才配得上优秀的人。”

    第292章 横刀夺爱

    看着苏晚晚,金红连连点头,还笑着喊道,“苏同志……”

    的确,顾北辰那样的人,也只有眼前的女孩子才配得上。

    在金红看来,眼前的苏晚晚不只是长的好看,人也开朗善良,让人很愿意跟她相处。

    苏晚晚摇摇头,意思她太客气了,“你喊我晚晚就成,大家也算是熟人了。”

    金红点点头,和苏晚晚又聊了几句天。然后她蠕动了一下嘴唇,好似有什么想说的,但一下子没说出来。

    过了一会,她还是没忍住,问了出来,“晚晚,赵元现在过的真的不好吗?”

    苏晚晚是觉得赵元过得不太好,但是她和赵元不熟,而且人家夫妻的事情她也不好说,她就委婉的笑了下,

    “我也不太清楚,我怀孕了,和家里人住在外边,没有住在大院那边,但听说赵元和安芬芳和两人的关系一直不好。”

    说到这,金红点点头,这个早就在她的意料之内,她叹了一声,“赵元和安芬芳根本不是一类人,两人过了这么些年,也难为赵元了.”

    这么说,金红可能觉得不太合适,她又立即接着说,“哎,那也没有办法,谁让当初出了那样的事情呢。”

    她说的应该是当年安芬芳横刀夺爱的事情。

    或许是想起了当年,金红摇摇头,很是无奈的说道,

    “不过,赵元家里人倒是很喜欢安芬芳的,安芬芳娘家很好,不像我家,负担很重,我要是不出来挣钱,家里人连饭都吃不上。”

    这话,刚才赵元娘也说了,倒是让苏晚晚很同情金红,想着如果可以拉她一把,她倒是愿意的。

    而且,她之前听春燕嫂子说过,金红很会做衣服,正好她服装厂那边生意越来越好,她今年也打算招几个熟练的裁缝。

    所以,金红要是可以去她服装厂干活倒是很不错的。

    既可以帮助金红,他们服装厂那边也可以多一个干活的人。这样出货也会多一些。

    想着,苏晚晚就指了指金红身后装毛线的袋子,问她,“金红姐,你这一个月这样可以挣多少钱啊?”

    金红把苏晚晚当成了熟人,倒是也不瞒着她,实话实说,“生意好一些的话,五、六十,不好的话,也有二,三十,不算多,但是比在乡下强的多。”

    原来,春燕嫂子他们说的也没错,自从金红和赵元分手后, 金红的确是回了老家。

    但是回到家后,家里那边的日子实在是太难了,金红想到在京都的时候,看到人家在黑市卖东西的人,虽然危险,但也能挣,她就又回了京都,来这里做生意。

    她啥都卖,只要可以买到便宜的货,转手 能卖钱就行。

    看到金红 ,苏晚晚倒是也挺怜悯她的。

    金红顶多也就二十四,五岁,却背起了一个家庭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