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的冬天无疑很冷,但是它吃了个热乎乎的烧饼,南瓜奶香的吐司,肚子里暖烘烘的,头一次觉得夜晚不那么难熬。
它红色的舌头从嘴里伸出来,舔了一下鼻尖,又缩了回去,嘴里是甜的。
跟着那个男人来他的家里是个意外,它不应该来,因为之前有人类说黑猫不吉利,会给人带去灾难和厄运。
而且那个男人看起来身体也不太好,胸前能看见肋骨的形状,白得失去血色,他浑身的气息都很虚弱,就算它什么都不懂,也知道那不是一副健康强壮的身体,但它不明白,为什么看起来那么虚弱的人,在将它按进水池中时,力气居然那样大。
这是一个很危险的男人。
阳台冰凉的瓷砖贴着肚皮,诧感觉到自己肚子上面的伤口比之前要好多了,它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它受的伤,好得很快。
它之前也被不少人类抓到家里去过,短暂地被收养过,不过每次都会被抛弃,因为它吃得太多,也不喜欢在盆子里上厕所,更加不喜欢被人类拥抱亲吻,一起睡觉更是无法接受,它,讨厌人类。
它的耳朵被剪掉过,两个晚上就长了回来,剪掉的时候很痛,长回来的时候痒得它满地打滚。
诧的眼珠也被挖掉过,挖掉后,塞进嘴里,或者装进它的肚子里。
被剪掉尾巴更是家常便饭。
疼痛没有特例,所以它反复被疼痛、寒冷、饥饿折磨。
所以即使是缩在冷得要命的阳台上,它也觉得很满足,那个男人很虚弱,它很安全。
诧睡了一觉,又醒了,它肉垫落在地上一点声音都没有,小心翼翼走到了那个男人睡觉的房间。
不知道为什么,室内比阳台要暖和多了,它蹲在厚厚的窗帘旁边,看着男人睡觉时的脸庞。
他心跳很慢,跳动得虚弱无力,像是快死了。
诧想到刚刚男人吃面时候的样子,那么一小碗食物,还不够自己塞牙缝的,难怪这么虚弱。
它在窗帘上踩了踩,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盘好身体,准备就在这里接着睡觉。
它完全没想到男人忽然醒了。
诧立马跳起来跑了出去,并希望对方没发现自己,不然的话,它只能杀死他,再吃光他冰箱里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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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点,赏南准时起床,窗外日光明媚,赏南目光落在了房间角落那被不知名生物压成一个圆盘的多余窗帘,心情复杂。
它还真跑进来过。
书店一般上午十点或者十一点才开门,没有准确的时间,小城不大,来来往往的都成了熟人,就算不认识基本上也是老客,大家都知道这书店老板对挣钱不算热衷。
赏南从冰箱里拿出食材,什么都没少,看来那家伙没有趁他睡觉的时候偷吃。
怕被发现了后被赶出去吗?
那还光明正大偷吐司吃?
赏南做了两个三明治,他厨艺不算好,不仅不中看,吃也不是很中吃,能入口就是了。
他将吐司的两面都煎得微微焦黄,煎蛋和培根也都煎得熟透,生菜是全生,他不喜欢蔬菜酱,冰箱里基本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酱,他挑了挑,拿了一罐蓝莓的。
将三明治放在盘子里后,赏南榨了果汁,倒了牛奶,“猫不能喝牛奶吧。”
[14:你还真把它当猫了?那牙齿,那爪子,哪儿像猫了?]
“好吧。”赏南拧上牛奶的盖子,他喝了一口牛奶,就将牛奶放到一边,三明治也咬了一口,跟着牛奶放到了一起。
他不确定对方会不会吃,只能装作自己吃剩,吃不完了,放在一旁,不管怎样,先让它吃饱饭再说。
赏南离开家去店里时,那被咬了一口的三明治和牛奶都还纹丝未动,还在灶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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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是赏南父母留下来的遗物,赏南很舍得打理,他打理自己房间都没这么上心。
店员杨希也是这个时间,两人在店门口相遇,杨希手里拎了两碗抄手,“您吃早饭了吗?要不要吃,我正好买的有多的。”
“我在家里吃过了,”赏南拒绝后,又一顿,他掀起卷闸门,开始开里头的玻璃门,“你这馄饨哪里买的?”
“就隔壁老李馄饨,皮薄馅大,饺子似的,用的是大骨汤,我看见他们熬过一次,用料特实在。”杨希也住这附近,但跟赏南不在同一个小区,他大学一毕业就在赏南店里工作,每个月四千五百块的工资,赏南还给出五险一金,就是没休息,但在这里上班也没什么活儿,休不休息的,不重要,杨希特满意这份工作,他准备干到死。
“您想去买?”
“家里……养了个小孩,”赏南将钥匙丢进收银台的抽屉,给电脑开了机,“中午给他带份回去。”
“小孩?什么小孩?”杨希在靠近马路的窗台边上坐下,“您哪来的孩子?”
“不是我的孩子,都二十岁了,”赏南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但他知道这个肯定瞒不住,要是以后诧跑来店里,那时候解释起来,会更混乱,“解释起来有点麻烦,反正现在暂时住在我家。”
杨希点点头,“亲戚小孩?那我明白了,不过他都这么大了,还要您带饭回去,不上学?网瘾少年?”
赏南:“没念过书,认生。”
“那这认生有点严重啊,吃饭都不出门。”杨希大口嚼着馄饨,烫得呲牙咧嘴,“对了,下个星期我生日,我妈说让您也去家里吃饭。”
“我?”站在书架后面整理书籍的赏南一脸茫然,“我去做什么?”
杨希很少在老板脸上看见这样的表情,老板也是他见过最不像老板的人,老板好像不缺钱吧,还挺有钱的,毕竟在那个年代,他父母就能买得起富人小区的大平层了,后来老板父母去世,不管是留下的财产还是赔偿款,都是一大笔钱,但老板却从不奢侈消费,他还穿几千块一双的鞋呢,老板那鞋,都洗得掉出线头了。
衣服翻来覆去就那几件,他在这里工作两年,就没见老板身上出现过黑白灰以外的颜色。
发型也没法说,过长了就用夹子夹上去,长得无法忍受了就掏出抽屉的剪刀让自己随便给剪两下。
综合看下来,老板是一个酷爱极简生活的人,甚至,他的情绪都跟他的生活一样单调,像行尸走肉似的,开店闭店,上班下班,吃饭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