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女主她无所不能 第125节(1 / 2)

当两个人各执一词时,至少有一个人在撒谎吧?

    一个是主动找上门的,一个是被动见面的。

    一个是有犯罪动机的,一个是临时被叫出来的。

    一个是有作恶证据的,一个是证据上的被害者。

    就问你信谁?

    是信一个行事鬼祟的垃圾,还是一个有口皆碑的公众人物?

    而且陶然觉得自己也没说错,这狗男人敢说他原本没有恶意图?自己不过是把他没做的事提前了一下,自己不过是还制其人之身。

    “这女人下贱,是她自己脱的衣服!”

    “荒谬……我都不认识他,我怎么会特意脱衣服给一个流氓?”

    “我呸!你居心叵测,否则你怎么会和我一起进到这个空间里?”

    陶然这才看向那家伙:

    “因为你威胁我,说掌握了很多我和你的亲密照,我如果不进来,你就要公之于众。我害怕,只能进来。我清清白白,知道你是坏人,所以带了喷雾!我也知道我的工作人员都在外面,我大概率不会有事,所以才敢和你同处一室。”

    警方又问:“你为什么会随身带喷雾?”

    “是我经纪人准备的。最近我火了,我的身价高了,我的对头也多了。保镖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跟着我,所以有备无患,我助理手上人手一只,就是怕有意外。”

    几个助理都拿出了相同的喷雾。

    事实证明,这个准备是有必要的。

    喷雾的来源可查,陶然可没撒谎。

    如此,整个前因后果都连起来了。

    她的言辞,并没什么漏洞。

    第167章 顶流之梦65

    男人的辩驳,基本没多少意义。

    因为他带来的那几个小喽啰已经认了,说他们之所以来这儿,就是为了听从老大的安排,要“弄”那个孟阳一下。这话一出,已可谓是证据确凿。

    至于理由,好像是为了女人。

    至于目的, 好像是为了逼孟阳做什么……

    至于其他,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他们也就是来助威的。总之,这六人把责任全都推到了那男人身上。

    所有人都在指证那男人,那么,男人自己那没有对证的言辞,还重要吗?

    现在的重点,是他原计划是要做什么!

    警官警告, 他现在犯罪行为基本已是人证物证俱全,如果坦白从宽他只是从犯,继续谎话或有所隐瞒,便难逃牢狱之灾。

    男子害怕了。

    陈都被交代了出来。

    他的所言,也和警官所查都对应上了。

    ……

    原来,这男人与陈都认识了多年。男人是个混子,长得不错,手里有些小钱,早年就和贪财的陈都有过勾搭。

    最近陈都从孟阳身上蹭到热度,抓到商机,一个人忙不过来,便又找到了这家伙帮忙。数月以来,男人一直作为她的左膀右臂帮她搞事业,除问题来着。

    哪知前阵陈都出事了。

    近来尝到暴富甜头,过得潇洒的男人坐不住了。

    摇钱树可不能倒。

    于是,他想要帮陈都摆脱困境。这才有了今天这事。

    “主意是陈都出的,与我无关。那些照片就是为了吓唬下孟阳……”

    “为了敲诈?”

    “不不不。就是想让她撤诉。仅此而已。我所说的千真万确!”

    “利用胁迫等行为,妨碍司法公正, 逼迫原告撤诉,这本身就是犯罪!”

    “是, 是,我知道错了。是陈都!她才是主谋!警官,我一时糊涂,我错了。而且,我也受到惩罚了。”

    确实受惩罚了,当时这男子已经躺在了医院病床上。

    他身上多处骨折,腰椎也有些错位。

    对此,陶然供认不讳,承认自己下手重了。“我去抢他手机,他反击。我就踹了他后腰好几脚。我只是害怕。可如果不是那样,恐怕手机已经被他砸了,那还有谁能证明我的清白?我有错,我愿意承担医药费。”她的认错态度很好。

    床上的垃圾是唯一一个知道孟阳真面目的人,可他却不敢折腾,不敢指证孟阳对自己故意伤害。他知道,自己没有胜率,但万一激怒对方,对方咬死了自己不放,那有错在先的自己, 大概率要陪着那陈都一起蹲监狱了。

    按着律师的建议, 他只有跳过孟阳对自己的伤害,去主动认错,交代陈都犯罪的事实,成为污点证人,才能有最好的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