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成是林麦的青梅竹马,两人虽然不同村,却一起读完小学和初中。
读书那会,他对她很好,过生日,他妈给他煮个鸡蛋他都会带给她吃。
前世,她要嫁给吴晓茧,他还来苦劝过她,说吴晓茧不值得她托付终身。
只可惜,当时她鬼迷了心窍,一个字也听不进,还因此和他决裂了。
后来他出了意外死了,她也就渐渐把他给遗忘了。
这次重生,是在大婚当日,已经遗忘了许多年的人她也从未记起。
今天李明成如果没有出现在她面前,她可能依然记不起他。
林麦停下三轮车,略带惊喜地叫了声:“李明成!”
靠坐在树上的李明成睁开了眼睛,也认出她来,喊了声:“麦子!”激动得都破了音。
林麦从三轮车上下来,上下打量着他:“你怎么搞成这样?我还以为我认错了人~”
李明成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不好意思道:“我来城里打工,工作没找到,被人抢劫了,流浪了几天,就成了这个样子。”
林麦不解道:“现在正是农忙季节,你怎么跑到城里来打工?至少要等过了农忙再来呀。”
李明成干笑了一下:“乡下田地承包到户了,你也是知道的,我们村的田地少,而我家劳力多,那点田哪够种?
与其在家闲着,不如来城里闯一闯,看能不能挣两个钱。”
家里的田地少虽然是实话,但李明成有勇气从山沟来到江城找工作,却不全是因为想赚钱。
而是听人说,林麦被吴晓茧赶出家门,在江城闯荡。
有人说她混得还不错,他想亲眼看见她过得好,他才会放心。
可这些话他不好意思跟林麦讲,这丫头从来不知道他喜欢她,一直把他当哥们看。
冷不丁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意,不知道会不会反感~
林麦笑着道:“那你来我店里当伙计好了。”说罢,推着三轮车往前走。
李明成忙抢过三轮车帮她推,惊喜地问:“你自己开了店呀。”
林麦嗯了一声。
“卖什么呀?”
“小吃。”
李明成“哦”了一声,打量着身边的女孩子。
也就大半年没见,林麦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自信,充满朝气,再也不是那个傻乎乎的小女孩了。
林麦好奇地问他怎么被人抢劫了。
虽然现在治安不太好,扒手小偷横行,可是江城的治安还是可以的。
大白天在闹市里被人抢劫,这种情况很少发生,除非是在偏僻的小巷子里。
李明成哂笑了两声,把他被抢劫的经过说给了林麦听。
前几天他乘火车来到江城,走在繁华的车站路。
前面有个人掉了一叠钱,后面有个人冲上来捡起那叠钱刚要放进口袋,见他盯着他看,心里发虚。
就跟他说,他愿意跟他平分,但是前提是他不要声张,于是把他带到偏僻的小巷里。
没想到小巷里有好几个那个捡钱人的同伙,把他洗劫一空就跑了。
林麦听了很无语:“这一看就是圈套,以后出门在外千万别有贪念,没有贪念就不会上当。”
李明成的脸红透了:“我没有贪念,我当时就跟那个骗子说,我不参与分钱。
可是他说,如果我不参与分钱就会举报他,硬把我拉到小巷去的。”
“你可以大声呼叫,只要你大声呼叫,骗子就会吓得落荒而逃。”
李明成弱弱道:“我怕……人家不是骗子,只是好心想跟我分钱。”
林麦见他这么天真,不知该说什么。
见李明成什么都没有,带他去商场买了两套换洗衣服和洗漱用品回到了店里。
周彩云见林麦带回一个男人,忙问他是谁。
林麦给他们双方做x了介绍,就让李明成去楼上套间洗澡,换身干净衣服。
等李明成一身清爽地下了楼,已是一个浓眉大眼的精神小伙了。
招待老同学不能马虎,林麦把卖剩的两只鸡里面的一只公鸡给杀了。
又去黑市买了些别的好食材,中午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就在楼上的套间里招待李明成。
老同学边吃边聊。
林麦随口问了一下林家,特别是林蓜的情况。
李明成住的村子离王家村不远,应该知道林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