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兔眼迷离 第144节(1 / 2)

雄兔眼迷离 嗑南瓜子 3276 字 6个月前

非得论起从哪来,其实她与薛凌八九不离十,皆是平城付之一炬。连场景也相似,一个捏着一枚白玉鬼工球去当铺换花销,一个拿着俩张银票换碎银。只是薛凌再是仓皇匆忙,终不减从小养出来的举止气度。

    那掌柜的瞧出薛凌不识货,也只当她是家里好东西见多了,不知柴米贵罢了。赚个黑心钱已是撑破了胆,断没生出过要欺了薛凌的心思。

    含焉却没这般好运气,众生百相,莫说与薛凌相提并论,便是与和她一起在胡人地头流落辗转的汉妓放在一块,含焉仍是里头最为胆小的一个。

    犯而不校,唾面自干。人长成什么样,总是有迹可循。姚是平城周边大姓,在她生活的小庄子上,人与人这一辈若没有血缘,往上多数几代,总能抓出来点沾亲带故。

    梁越往西北,地越苦寒,百姓自然不比鱼米之乡富裕。梁成帝在位时,过不了冬的赤穷之家虽是极为罕见,但青黄不接却是三五载有一次。虽没严重道需要朝廷拨粮赈灾的地步,但家家户户总得勒紧点裤腰吃饭。

    平安二城既是在最西北处,个中艰难可见一般。若非如此,当初薛凌见到安城那一粮仓精米也不会忍不住咬牙,只她当时不知平城无战不得要粮的缘由罢了。

    含焉既生在平城,日子也就过的和那些人大同小异。可于个人而言,这一丁点小异,足以一生都不同。在家家都要靠着老爷家的几亩租地或者原子上野物讨活路的时候,含焉的爹在一家生意人里谋了个账房的活计。

    除了旱涝保收为家里存了些余钱外,男人得跟着东家走街串巷南来北往的跑着,一年到头没几天在家。因此,含焉家里人丁稀少。幼弟未长成,祖母年迈,娘亲一个妇人要操持里外,大小事只求个安乐祥和,哪能跟薛凌一样,去在意低头不低头。

    如此耳濡目染,含焉自是一身恭顺。太平无事的年景里,这性子在那片地,十里八乡都有名。她五官本就颇为清秀,三餐无忧又养的肤色极为白净,不似寻常农家面黄肌瘦。

    加之姚家从小请了先生跟着识文断字,书卷气惯来衬人。一到了女孩子长开的年纪,婷婷袅袅低眉,黄花嫩蕊堪怜……(卧槽……我在写什么!!!!!反正我也不记得在哪读到的了,先这么着吧。)

    没准薛凌躲在平城角落里翻话本子时,纸上所书的妙龄佳人,拿含焉的脸套上去,也能称的像模像样。

    一朝凄风苦雨后,被掳的汉人女子,应是成千上万个含焉。只是胡人没有多余的粮食来养毫无用处的牲畜,看不上眼的,或取其毛皮,或就地宰杀。能被带回鲜卑王都,起码得是个奇珍异兽。

    幸与不幸,是相对而非绝对。横死无疑是人间惨事,偷生却是各有论调。能活成什么样,也是各有造化。除了死在鲜卑王宫大牢里的珍珠,兴许还有黄金,白玉,翡翠之类的。

    流落的久了,大多就记不住自己原来姓甚名谁。

    含焉不是没忘过,她身段娇如弱柳,是典型的汉女长相,且更似中原以南的汉人些,鲜卑王都着实不多见。

    王宫里的人亲自来挑货,窑子掌柜心知人一走大概是回不来。绝佳的摇钱树,他自是不太想放手,故而并没把含焉推出去。

    前路何方,含焉并不知道。机会稍纵即逝,由不得人多作考虑。胡人无纺织手艺,薄纱绫罗都是从中原讨来的,下九流的地方,更是没什么好货。夏季纱衣生硬,线头能将人的皮肤划出一道道红痕来。

    原是无需刻意,衣料既如此不服帖,只许稍稍松了系带,就是大片春色昳丽。

    放在三年前的梁境里头,你家女儿委身于胡人这种话说出来,怕是她那好脾气的娘亲也能三天三夜骂不绝口,谁也没想到,有一天,这倒成了奢望。

    她一刻心狂跳,战战兢兢跟着进了宫,又被拎到马背上扔到石亓面前。一抬头,羯族的小王爷眉眼深邃,身体修长。弱冠之龄的少年郎,如果不是个胡人,子之于归,原并无大防啊。

    她设想中的终结没能如期而至,薛凌将那鲜卑人一剑封喉,而后石亓拔刀相向。

    含焉求着薛凌时,不止是哀伤,还有羞耻。连她自己都惊讶,居然还能生羞耻这种情绪来。三年花开任折,她哪里还会有什么礼仪荣辱。

    大概就为着这一点羞耻,她没能如薛凌想象的那般对着死亡口不择言,为着这一点羞耻,她带着些不安,小心翼翼的跟薛凌讲“我叫含焉。”

    羞耻感没什么不好,它能让一个人尽可能的避免做出畜生行径。然自省即可,自责即过。人必自轻自辱,而后人辱之。仍是为着这一点羞耻感,含焉无法正面回答银庄掌柜的问题。

    她从哪来?从胡人身子底下爬出来吗?

    含焉压根没注意到那掌柜比她还方,只顾低了头,声如蚊吶喃喃。扭捏片刻,抬起脸,却是俏脸红透。张着嘴半天,“我……”字于唇边绕了几个转也没“我”出个所以然来,那掌柜先是慌乱,后又吃惊,渐而若有所思,到最后已是明显变了脸色。

    他也未必是什么恶人,只瞧着含焉年纪轻轻,拿着这么大额银票,还说不清个来历,就犯了疑。正要继续问,含焉却是一手将银票抢了回去,丢下一句“我不换了”,见鬼似的逃出了门,和外头进来的人撞个满怀。

    掌柜的“哎”了一声,没多留。他说的好听是钱庄老板,实际全付家当加起来,有没有那两张银票数,还得合计合计。平头百姓,多一次不如少一事,杀人放火有天收,坑蒙拐骗有朝廷,关他什么事?

    被含焉撞个正着的那汉子却不肯罢休,含焉都没影了,他还痴痴瞧着不回头。故作随意的问那掌柜:“那小娘子是哪家的,以前怎么没见过。”

    掌柜却还没从刚才的事回过神,一面拨弄算盘,一面道:“怕是外乡的,近百里哪能找出这么秀致的娇小姐。”

    “她来作甚?”

    “来钱庄还能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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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8章 昭昭

    那男子失口笑了一声,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并未回身,直直出了钱庄门,转眼不见了踪影。

    钱庄掌柜一抬头,正要招手打招呼,“哎”字说出口,余下的话又吞回了肚子,手也愣愣收回算盘上。这泼皮他倒也熟,欠着庄里两贯钱快满年了。只当他是要来还钱,想想平日遇到问一句还要推三阻四,现下上门恐是只有再借的份,归还纯属痴人说梦。

    管他是何缘由,走了少费些口舌。

    含焉出了钱庄好一会仍没找着去处,她不会骑马,又一连数日大半时间都跟薛凌在马背上,整个人疲惫的很。体力不支还在其次,心中忧惧更是要命。这边塞城镇本就小的很,不消时候,被她转了好几圈。终是下定决心,捡了个瞧上去略微像样点的客栈,想落个脚再作打算。

    她尽可能的学着薛凌的样子,将一张银票拍在案台上,道:“有什么吃食捡些来”。说完又觉不对,赶紧补了一句“要间最好的房间”。

    可惜的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其眼神飘忽,脸上恐慌难掩。

    小本生意,都是家里人操持,也没什么小二。那年轻男子狐疑看了两眼含焉,抓起银票一看,赶紧进了后屋。好半天才带着一老头出来,卑躬屈膝颇有些谄媚道:“小姐,小店怕是找不开。”

    含焉本是等的无比忐忑,听他如此态度说法,不禁长出一口气,只当是自己糊弄住了这人,勉强镇定了些,道:“我身上没散碎银子,你们有就凑些于我,有多少便是多少吧。”

    那二人相互张望了一眼,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转而老者便去了后屋,不多时捧着个袋子道:“只有这些了。”

    含焉打开来一看,里头多不过二三十两碎银,比银票的面额少了一半不止。但她不是薛凌,只想着这些就算坐吃山空都足够撑个一年半载,何况自己身上还有一张。

    当下狂喜冲淡了畏惧,一把接过来道:“就这些吧,余下的算我在这盘桓几日,你替我选个房间,我去去就回。”

    她身上衣衫皆是薛凌逃跑那日为自己随手备下的,胡地弄不着好玩意,还不合含焉身量。又经过几日奔波,她自是穿的格外难受。且不管前路何方,总是要拾掇一下才能启程。

    她未必就是定下了要去找薛凌,只不自觉的想着该准备些干粮行李才能上路。最好是在客栈里好生歇息两天,问问有没过往的客商,顺路有个照应。也许不用两天那么久,孤身在这片土地上,心里无端颤栗。

    那店家欢天喜地的伸着手请含焉出门先去,道是“回来了必然一切妥当”。瞧着含焉隐没在街角,才摇摇头回身,想着这是干的什么活计。见天的请人往店里走,请人外外走当属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