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兔眼迷离 第175节(2 / 2)

雄兔眼迷离 嗑南瓜子 2959 字 6个月前

    这般想了好些时辰,薛凌忽然记起个极好的人来。她翻出几张银票,直直往陶记去。正赶上小伙计热火朝天的擦货架,一瞧见她,眉毛鼻子笑到一处,道:“薛小姐又来了,今儿个是要挑件什么?”

    今天遇到的尽是些蠢狗,笑的都跟哭样,唯独这小伙计笑的情真意切,她一扬头道头道:“挑你们掌柜的,在哪。”

    那小伙计一丢抹布,哎哟了一声,高喊着:“小姐您可别说笑”,却又老老实实指了后院道:“您自个儿去就成,反正熟门熟路,掌柜的交代过。”

    薛凌转身闪身进了侧门,身后小厮回头继续擦着一尘不染的各种行当,嘴里念叨:“这可就奇了怪了。”

    陶弘之刚煮好茶,见薛凌过来,先起身施了礼,邀她坐下,这才自己坐下,续了茶水给薛凌道:“薛小姐好久不见。”

    想想去老李头那什么也没吃,倒添了一肚子气,她也不客气,茶端到嘴边,却又防备的看着陶弘之道:“什么玩意?”

    陶弘之笑道:“余甘。”

    薛凌深吸一口气,要放,犹豫了一下,轻抿了一口,还是没忍住抱怨了一句:“什么玩意儿。”

    陶弘之道:“赶巧了,平日煮的少,昨儿与友人小聚,珍馐贪多,想用些清苦的缓缓。薛小姐稍后,我去换一味来。”

    薛凌赶忙摆手道:“不用了,反正我也不是来吃茶,我想求你件事儿”。不等陶弘之答话,她将两张银票置于桌上道:“我有个伯伯,开了个医药铺子,不想被人缠上了,我一个不留神,没守住手,那人赖在那不走,定要讹我五千两银子。”

    “这么大笔数目,总得筹上两天。我又怕那人欺了我伯伯一家,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友人,能暗中帮我照看一二?两日即可。”

    陶弘之不答话,转身走到床前,不知从何处摸出个盒子,推到薛凌面前,开了盖子,里头一叠银票有拇指那么高。

    薛凌哑口,她倒不是不知道陶弘之有钱,能在京中开个这么大个铺子,没钱他也不行。但她实在没想到,这人能随手把看上去就不止五千两的银票丢过来。

    见她不答话,陶弘之道:“怎么,是怕还不起么,我又不收利息,且先拿去解了困,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薛凌盯着盒子里头,再看陶弘之一脸慷慨,完全不知道这人是看穿了自己在说谎,故意让人下不来台,还是真的急人所急要借钱给自己消灾。

    但不管是哪一桩,这谎都没办法再圆下去。略作纠结,薛凌抓起盒子往外走,感谢二字都没说。

    陶弘之道:“薛姑娘。”

    薛凌道:“干嘛,万一五千两不够呢?”

    “那一并给了也行。”

    果然,还是拓跋铣太慢了,薛凌抱着盒子站在街上。人一有了挂念,没解决之前就寝食难安。她都等不及后日,恨不能现在就绕回存善堂。早间就湿冷,这会头顶乌云更是阴郁,风也愈加萧瑟。

    这梁国的天,一日凉过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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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9章 余甘

    周身人流华糜,往来身影彩绣。往远些看,琼楼上娇娥掩袖,玉宇间公子合扇,好好个盛世繁华。陶记所在的这条街,与存善堂那块地,仿佛不是在同一个京中。

    薛凌这一夜没怎么入睡,既惦记着存善堂那头,又对霍家的事开始焦躁,好在江府的人来的颇早。纵是她刚迷糊了睡着不久突然被人叫醒,仍是快意居多。

    霍云婉只知霍云昇会在今日离京,具体怎么个走法,何时启程,她却是一无所知。即使是知道了,给薛凌来信也多有不便。

    江玉枫当然也无从知道霍家要怎么安排,江府带来的消息,是那几个鲜卑人已经离京。

    几日前,薛凌已经收到消息,那几个人要与霍云昇一道上路。是故与江玉枫说好了,去鲜卑人的住地守着。待到人一离京,意味着霍云昇也就动了身。

    今天到分外适合这狗暗度陈仓,盂兰盆节,家家都要祭祖,魏塱也不例外。皇帝去了,文武百官理所当然都得跟着。这么浩浩荡荡的一路人往几朝先帝陵寝去,回来还得祭天拜地。看门的扫地的都被拉去做了护卫,城中例巡松泛的很。

    虽说霍云昇想要离京犯不上挑的这么天时地利,但小心使得万年船,谨慎点也没错处。且那三鲜卑人多半是在京中就已经跟霍云昇凑一起了,跟着几个胡人一道儿走,霍家大少爷的身份也不好亮出来使。

    薛凌换了身便行衣物,一块白玉束发冠高高挽了髻,出来道:“遣人跟着了吗?”

    来人点头称是,道:“依着姑娘所言,离的远远的。宁肯跟丢了,也不能露了去。”

    她捏了一下手腕,随口道:“极好”。在京中时,胡人没与霍家住在一处,暗中动些手脚轻而易举。如今和霍云昇凑到了一堆,在做些什么沿途留记号的蠢事实在太过冒险。

    霍准就算不防着胡人,也要防着路上出什么岔子。跟着霍云昇的,必定都是些心腹好手。虽目前还不知道跟了几个,但肯定是不少于胡人之数。万一发现了异常,她到时候没地找人不说,宁城霍云旸一旦接到了消息,这事儿的变数又多了几万重。

    因此薛凌早早便知会过,不必节外生枝,江府这头若是连两三辆马车都看不住,那她也不必如此迂回求圆,一剑捅死霍准,大家都落个简单清净。

    薛凌想的倒也没什么差,霍云昇既是称病,必不敢光明正大行马。他一副富家公子哥,要扮个劳苦脚夫走山趟河的也不现实,至少在没到霍家兵权所辖的势力范围内之前,霍家一行人都该是寻常商人打扮。

    类似几个下人小厮赶着马,少爷躺在车厢里听曲品茶。就算马跑的快些,旁人也只当是这家上赶着去接哪家买卖。但霍云昇连三个鲜卑人,已是有四颗脑袋。要想路途上舒服些,这就得两架马车了,何况霍家还得跟着几个下人。

    所以说是让江府跟的远些,但霍家阵仗不小,能跟丢了,那也当真是江玉枫父子瞎了狗眼。

    薛凌又道:“今日朝事何时会散?”

    那人道:“这小的没去过,可说不好。不过祭祖后又有祭天大典,按规矩,怕是各位大臣还得留下来饮宴,怎么也得日头偏西了才会归家。”

    “知道了,去吧。”

    申屠易拎着刀在院里已站了好一会,见人一走,就走上前来,闷声道:“何时?”

    薛凌捏了一把手腕,往隔壁屋瞧了一眼,才道:“回来得是亥时的点,不急。不过今晚月明,有些事,那位是不是见不得?”

    申屠易也瞧了一眼屋里,却并没迟疑,道:“不妨事,我与她提过”。顿了一顿,他道:“她也想看看……想看看究竟是谁骗我。”

    薛凌目光下移,在申屠易抓着刀柄的手上一闪而过,挑了挑嘴角,戏谑了一句:“那真是感情好,夫唱妇随”,说着便出了门,今儿她还有旁的事做。

    布匹店的老板娘守了十多年的柜台,向来自诩慧眼如炬,不曾想今儿马失前蹄,瞅着薛凌进来了半晌,都没能冲上去问一句:“姑娘要挑个什么花样的”。

    倒不是觉着薛凌花不起银子,只是她这小半辈子,迎了京中大半的夫人小姐公子丫鬟,第一次见着单个儿的大户姑娘家独自前来,还作了男相,一时间觉得迷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