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3章(2 / 2)

    “不过……我闺蜜的丈夫已经决定谅解了,这种情况的话,我闺蜜应该不用刑事拘留吧?”

    略微想了想,青岚又忍不住问了个问题。

    根据她知道的那些刑法知识。

    她闺蜜目前并没有被民警带走,但她并不敢肯定。

    “这个……不一定的。”

    数秒后。

    刚结束了一天的庭审,回到了家里的秦牧又补充了一句:“这次你闺蜜的丈夫虽然没有报警,但他只要再次遭受了家暴,随时可以选择报警。”

    “而根据亲告罪的立案原则,只要符合最低立案标准的,都应当予以立案。”

    “我的建议是,让你闺蜜收敛点,千万别真的把自己给作进去了。”

    秦牧轻叹了一声,放下了手机。

    这个事情……

    也很出乎他的意料。

    同样是家暴事件。

    若是性别一换,恐怕全网都将炸锅。

    这次……

    施暴者换成了女性,王珉又选择了谅解,事情才没有闹大。

    在网络上。

    家暴一直是一种极为敏感的,涉及了男女两性暴力。

    女性一直处于弱势群体,受到关注是正常的。

    但……

    若是男性遭遇到了家庭暴力,该报警的时候还是要报警。

    那点面子并不值钱。

    随后。

    他和青岚简单聊了聊,便结束了交谈。

    走进了书房。

    准备制作今日份的视频素材。

    今天是庭审的第二天。

    法院的六个刑事审判庭又审理了数百个被告,出现了一些新的刑事罪名。

    其中有几个刑事罪名比较冷门。

    分别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破坏军婚罪,代替考试罪,聚众哄抢罪等。

    “今天这期视频,主要是讲解这四个罪名。”

    看着镜头。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录制这期视频。

    今日份的被告里……

    有一个小型的拐卖妇女、儿童的团伙。

    专门从事拐卖人口的买卖,已经完成了数十起交易,将数十个女大学生、幼童卖到了偏远地区。

    甚至有的……

    直接卖到了国外去。

    这个行为,妥妥的构成了拐卖妇女、儿童罪。

    “刑法240条,这个罪主要指的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这类犯罪……

    和其他犯罪不同,属于紧急类型的失踪犯罪。

    只需要接到了相关举报,便应当立即立案,予以侦查。

    立案标准较低。

    而在量刑上。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几大特殊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