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死去的室友啊,你在天之灵看到了吗?up进化成多更兽了,你可以瞑目了。”
“代考罪都有?刑法管的咋这么宽?那我在大学里帮同学代考,岂不是也犯罪了?”
“嘶!!楼上的,识相点赶紧去自首,现在主动认罪,说不定可以争取到减刑的机会!”
“聚众哄抢罪的立案标准这么低?但我咋感觉现实中没怎么管呢?”
“我觉得,没管的原因……是因为没人去报警,根据我的经验,只要符合立案标准,一报一个准!”
“……”
三个板块里。
网友们看到秦牧又更新的这个视频后,格外激动。
恨不得每天都能有更新。
当了秦牧的粉丝这么久。
他们现在……
也不再是简单的为了学点法律。
不少人已经身体力行,从自己做起,学着秦牧的处事态度,不再隐忍退让,凡事往死里较真。
不得不说。
这么做了之后,他们的心情倒是舒畅了许多。
也整治了不少道德绑架之类的事件。
但……
唯一一个不好的是,渐渐地,他们发现自己身边已经没朋友了。
无论是公司同事,还是小区邻居……
都远远躲着他们。
不过……
一想到up,他们瞬间就释然了。
秦牧以一己之力,让整个晋城对他退避三舍,视若灾星。
他们这才哪到哪?
“又学到了一个法律知识,下次我去给灾区送菜,中途再被人哄抢,我反手就报警!”
“我帮朋友问一句,破坏军婚罪立案标准这么低吗?只要同居就可以立案?那同居有标准没有?一晚上算不算同居?”
“呵呵呵,建议严查一下楼上的,我看他不像是帮朋友问的。”
“一晚上不构成同居的,同居的法律定义指的是异性男女共同居住,且发生了某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存在一定的持续性。”
“那我就放心了,我们都是女的,应该不会构成破坏军婚罪吧?”
“好家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事?我想问问,法律在哪里?道德在哪里?楼主你……的联系方式在哪里?”
“算我一个,我也是女的。”
“……”
马明坐在电脑前,一遍遍的刷新着论坛。
突然看到了这个劲爆刺激的话题。
讨论人数……
已经从几十人变成了上千人。
把他的小心肝吓得一颤。
连忙启动站长权限,将这个帖子给锁定了,禁止跟帖和评论。
再让这些网友们评论下去……
事情将愈发不可收拾,极有可能触犯聚众那啥罪。
到时候……
他的论坛估计就没了。
“不过……女和女的在一起,就不构成破坏军婚了?”
锁定了帖子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