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妮这些天也特别忙,过年了,要做新衣裳的人也特别多,大人的,小孩的,都喜欢她做的衣服手艺好,款式新颖,收费还便宜。
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的人来找她做衣服,她为人又实诚,生怕赶不上别人过年的时候穿,也只能挺着个大肚子不停地赶工。
累是真的累的,但心里高兴,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生活有奔头,再累都觉得值得。
这忙着忙着,就忙到了大年三十。
沈焰一大早就起来,打扫了院子,搬了张桌子到院子里,拿出一早就准备好的红纸,裁好,摊开,准备写春联。
林辰歆眨了眨眼睛:“你还有这本事?”
沈焰得意地笑:“瞧着吧!”
天知道他等到这一天有多不容易,就许她时不时在不经意间展露自己优秀的一面,给他惊喜,让他倾慕?
作为一个男人,他也希望能够在自己心爱的姑娘眼中看到羡慕崇拜的光芒的。
但如果是自己巴巴地跑过去告诉她自己会什么什么,那就太落于下乘了,没有了惊喜和触动。
一直忍到了今天,终于有机会可以大展身手了。
想当初因为他太过调皮捣蛋,他爸妈为了磨磨他的性子,找了最好的书法大师,天天按着他学习书法,每天不写够一百个大字就不许吃饭睡觉。
那日子,简直就不是人过的。
好在任何艰难的付出都有收获甜美果实的一天。
沈焰将手中的毛笔蘸满了墨水,大笔一挥,如行云流水一般,笔墨酣畅的大字就跃然纸上了。
“春回大地山河秀,日暖神州气象新!”
横批:普天同庆。
他的字跟他这个人是一样的,跌宕遒丽、鹤膝蜂腰,矫若游龙,力透纸背。
哪怕林辰歆并不太懂书法,也看得出来,这绝对是一笔下过苦功夫的好字,她毫不吝啬她的赞赏:“写得真好,你怎么这么什么都会啊,真厉害呀!”
她这辈子的运气怎么这么好呢,这么好的一个男人,不偏不倚,正巧就被她遇上了。
林辰歆目光盈盈,清透的眼眸中有星光璀璨。
沈焰最后一笔落下,提起残墨的毛笔,转头看向她,晨光笼罩,仿佛给他的身上镀上了一层仅属于主角的光环。
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靠近。
这一刻,两人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有些加快,哪怕对方早已是亲密无间的枕边人,依然无法抑制自己随时随地都会为对方心动。
“咳咳!”
快要粘在一起的两人迅速分开,不太自在地向门口看去。
“爱华嫂子,这么早啊!”林辰歆打着招呼,心里却不免有些责怪沈焰,这一大早的开什么院门啊!
爱华嫂子也没想到这小夫妻两个一大早开着院门亲热,也颇有点不自在:“早、早啊,家里炸了点猫耳朵,不知道你们爱不爱吃,给你们送点过来。”
林辰歆连忙接过爱华嫂子手里的碗,拿进厨房里把这种油炸小面点放好,又装了一碗他们自己炸的小酥肉出来,跟爱华嫂子客套了一番。
好不容易才把人打发走。
沈焰也觉得自己可能是脑子有点抽了,好端端的一大早开什么院门呢,好好的气氛,就这样被破坏掉了,重来一次的话,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进入状态。
正想去把门关上,陈团长来了:“刚听你嫂子说,小沈会写对联啊?”
沈焰谦虚:“写不好,随便写着玩玩!”
陈团长看着桌上写好的对联:“这还叫写不好?那就没有写得好的了!真没想到,小沈你还有这本事啊!”
夸完之后,陈团长搓搓手:“嘿嘿,小沈啊,要是不麻烦的话,帮我家也写一副吧!”
“倒也没什么不方便的。”沈焰这红纸准备了挺多的。
索性直接提笔挥毫,给陈团长家也写了一副:“光明磊落忠于党,鞠躬尽瘁为人民!”
横批是:振兴中华。
可以说是非常地伟光正了。
陈团长喜滋滋地双手捧着对联回家去了。
沈焰把剩下的红纸裁成小块,长方形的用来写上“出入平安”、“心想事成”、“万事如意”等等,用来贴在家里的门上。
正方形的写“福”字。
他看着林辰歆兴致勃勃地盯着他写字的样子,忽然心中一动,把笔递了过去:“你要写一下吗?”
林辰歆眼睛一亮,连连点头:“嗯嗯,好呀!”
接过毛笔,蘸了墨水,正要下笔,忽然想起什么,看了沈焰一眼:“我不会写,你教教我?”
沈焰等的就是这一句呢,立刻站在她身后,握住了她执笔的手:“下笔要这样……”
感受到身后炙热的体温,林辰歆侧头去看脸侧近在咫尺的那张脸,他神色专注,却没有留意到声音已逐渐暗哑。
“这样吗?”她轻轻地在他的耳边吹气。
“别闹。”沈焰的手抖了抖,笔下的墨迹也不受控制地歪了半分,“写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