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太夫人根本不给她机会:“我可不要。也没有糕糕和果果。”
芃芃瘪着嘴巴,最后把蹴鞠球给了欢奴。
她也知道欢奴没点心和果果,压根都没开口。直接随意的将蹴鞠球往欢奴怀里一塞,就走了。
砚奴还在和布老虎奋战。
最后芃芃自己选了那个金灿灿的小饭碗,不撒手了。
那只小饭碗,是芃芃满月时候,陛下赏的。
纯金打造,没有任何累赘的装饰,只在外头用红玛瑙雕出一只红彤彤的南瓜,碧绿做成几片叶子,而后镶嵌上去,再去其他。
付拾一很喜欢这一只小金碗,觉得又可爱又精致,来历不凡,还豪横。
将来拿去给芃芃做嫁妆,也很有派头。
两个孩子都选定了自己想要的,抓周也就结束了。
付拾一瞅着自家闺女,严重怀疑她并不是因为这只饭碗多好看,多富贵,而是单纯的联想到了吃饭——
但她没有证据。
芃芃看上去兴致勃勃。
付拾一将她抱出来,河源郡主则是指挥欢奴去将弟弟带出来。
欢奴不得不进去,跟着弟弟将那个硕大的布老虎拖出来。
两人拔萝卜一般撅着屁股使劲的样子,差点没将一群大人逗得笑死。
芃芃则是在付拾一怀里紧紧抱着小饭碗,黑葡萄似的眼睛里写满了可怜巴巴。
她拍了拍小饭碗,委委屈屈:“饭饭。”
付拾一叹了一口气:好了,我知道你对干饭爱得深沉了。
她任命了:“等下洗过手就吃饭。”
芃芃立刻高兴了。
李长博逗她:“这个碗给耶耶,耶耶给你吃肉肉。”
芃芃连思考都不用,毫不犹豫就将那只碗塞给了李长博。
夫妻两个对视一眼,都是无奈而好笑。
杜太夫人还怕他们夫妻两个失望,还特地宽慰了一句:“不要想那么多,这个事情做不得数。这么大的孩子,正是喜欢吃的时候。就不该放吃的。”
付拾一摆摆手:“不打紧,爱吃也不怕,有拾味馆在,以后她想吃什么都行。再不行,还可以跟我学做饭。”
爱吃,除了有长胖的烦恼之外,还真就只剩下快乐。这也挺好的。
自家闺女,快快乐乐的就好。
而且唐朝嘛,稍微有点肉也不要紧,别太胖影响健康就好。
李长博也眉眼带笑:“正是。她要学会做饭,我们就有口福了。”
李春山多少有点心疼孙女:“你平时是不是没给她吃饱?”
对于这个疑问,付拾一直接用行动解释:“您抱会儿?”
然后就将孩子塞进了李春山怀里:芃芃身上每一斤肉,就是证据。
一岁的孩子,十多斤正常,二十斤已经算不错,她倒好,二十三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