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民国好好学习生活 第344节(1 / 2)

“周惠珍从前是一根筋,我跟她几乎不能沟通。她从前对我误解甚深,双方没有照面的必要。当然,她如今有丈夫有儿女,自然不会有不可理喻的想法,我主要并非是怕她纠缠,一则恐他卧病的丈夫多心,还怕陆家再弄出额外的故事。所以原本想着,能不沾染既往之人,还是不要沾染得好。“

    珍卿想起三哥刚才接的电报,明知故问:”有这么简单吗?”三哥没有跟她直言,反问道:”你猜呢?“

    陆浩云没法将心思阖盘托出,最近生意场上不太平静,他不想再在异地他乡自找麻烦,谢公馆经历风波后才平静下来。而且古水镇的船帮行事猖獗,虽然还不至于让他感到恐惧,但百分之一的隐患,他都必须放大到百分之百来预防。把周惠珍和小妹放在一处称量,周惠珍的遭遇再不幸,也赶不上他为小妹考虑的心。

    珍卿大约能猜到三哥的心思,今年是谢公馆的多事之秋,他们一家人屡次面临危机,大家脑子里都有根弦绷着,也确实应该谨慎到底。

    他们有一会没有说话,阿成过来告诉三哥,江平的谌律师已经回电,说明天一早就带人过来。珍卿抱着他脖子问:“三哥,你介意我会介意周惠珍吗?”陆三哥捏捏她的脸,笑而不言。

    珍卿明白地跟三哥讲明心迹:

    “其实,我跟三哥有缘结合,是你与周小姐退婚后。如此,我并不觉得对她有愧。但是异地而处,若我是一个柔弱闺秀,内事外情通通不会料理,一定也想找个三哥这样的伟岸丈夫托付终身,然后顺顺遂遂地过一辈子。周小姐的短见偏执,并非完全是她个人的错,她不幸双亲早故,周围的所谓亲人们,大多在误导她利用她,让她对自己的处境无能为力。

    “三哥,就算她只是一个陌生人,我也会同情她的不幸,更何况你跟她还有渊源。但我有时候也自问,如果没有我,你有多大的可能会娶周小姐呢?她会不会是另一种人生呢?”

    三哥抚抚她的脸蛋,轻轻啄吻一下,笑了:“我不知道世上还有你的时候,我就确信不会娶她,我甚至做好心理预备,万一她以死相逼,我将受到千夫所指。”

    珍卿偎依在他怀间,紧紧搂着他的脸,不由自主地傻笑:“我当然知道。”但忍不住又叹了一声:“三哥,我当然没那么脆弱,也不会把不属于自己的责任揽上身。可是很奇怪,我希望周小姐过得幸福些。三哥,我晓得你有侠义之风,你的心也是热的。虽然顾虑重重,终究还是会帮她的。”

    珍卿闭着眼在他怀里发腻,她觉得刚才有点语无伦次,但好像把心思也表达清楚了。

    陆三哥理解她的微妙纠葛,问出一个问过后觉得很傻的问题:“小妹,若我跟周没有退婚,你还会——爱我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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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2章 庞家的棘手官司

    三哥问珍卿, 若他没及时与周惠珍退婚,她还会不会爱他。

    珍卿捏着他衣襟上的扣子,默默地审视自己的内心, 又觉得不愿意有这种设想,这种设想让她很不舒服, 不过她的答案还是忠于内心:“若没有到生存绝境, 我不会轻易爱人之夫!”

    珍卿两辈子的生存环境, 都让她没有发展成“圣母”的机会, 她的圆滑奸狡和冷酷狠心, 会因境遇的顺遂自动隐藏,但若是真到了生存绝境,很多事她未必不会去做。但她托生在财主的家里, 自己好好奋斗也能自立,犯不上去自轻自贱——因为她上辈子的原生家庭,让她明白女孩被轻贱是什么滋味, 她脑袋里有根弦是不能轻易碰的。

    陆三哥怜爱地看着她, 兜着她的下巴亲她的嘴唇, 心绪有点复杂地笑着说:“那我该庆幸早与周氏退婚,不然你便不会爱我了。”

    珍卿搂着他的脖子, 亲昵地跟他碰碰鼻子:“所以尽了人力, 还须老天爷玉成,老天爷还是最大的。”忽听头顶上一阵闷雷响, 他们两个相视而笑:看来, 老天爷也觉得他最大呢。

    最初来到古水镇的时候, 陆浩云就打算带珍卿多待一阵, 本就把她的生理期预算在内。翌日上午下了半天雨, 三哥陪珍卿待在孟家玩耍。中午雨后天晴, 还见了一会太阳。珍卿在孟家闷了两天,太阳出来就想出去散散。

    珍卿听三哥讲本地的古建筑,才晓得此处有一处古代园林,最近取的一个名字叫“暇园”,此园历代都是豪富之家的别墅。自从民国后就被政府征收,后来又被一队兵马当成驻地,其后就糟蹋得不成样子。两年前有人来到暇园游赏,一处年义失修的回廊倒塌,当时砸死了一个人,之后暇园就彻底被冷落了。三哥说本来想买下这个旧园,但最近做事力不从心,决定还是不要太消耗自己。

    三哥见珍卿对此园有点兴趣,便特意带她去游一游,其实就在孟家竹林靠西边不远。珍卿打算带相机去多拍些照片,回去可以给杜教授和元礼看——这一老一少两个人一个常年考古,一个钟意建筑物。

    月初元礼和娇娇去江州探亲,去后数日没有消息,后来收到二姐夫的来信,才晓得原先的吴大嫂林玉馨,跟原来相好的男朋友姘居,元礼和娇娇没有心理预备,完全不能接受。孩子们闹出一场风波,元礼在混乱间还被打伤。很奇怪的是,二姐夫本拟带两兄妹回去,元礼却死活不肯回海宁。二姐夫无可奈何,正好他老家甬安就在近处,便把元礼和娇娇送去待几天。一直待到现在还不回海宁。

    珍卿和三哥正在游逛暇园。里面的堂楼亭轩多已败了,花圃园林也隐约看出旧迹,来的时候没有下雨,逛一会就下起小雨。于潇潇细雨徜徉其中,寻幽揽胜的感觉很不错。不过这危楼颓梁还是危险,他们观览一番便出来,没有在里面多做停留。他们过石桥到孟家竹林,在孟先生修的亭上向外看,观看那“风前凤尾摇,雨中劲节韧”的景象。雨渐渐越下越大了。三哥有点后悔带她出来。

    等一会雨还没有变小,胖妈把备着的衣服给她穿着,她靠在三哥怀里犯困,过一会亭子外面有一些动静。

    他们从亭子里看向东北方,披着蓑衣却没戴斗笠的启民,看样子是从东北面江边回来的。今天一早三哥请的谌律师过来,是孟家的人帮着带路沟通,启民自然也在庞家帮忙的。

    珍卿正想喊启民来避避雨,但启民不戴斗笠竟走得很慢,随着他的身影越来越近,他身后现出个跛腿的女人——她头上倒是戴着一顶斗笠,珍卿透过雨帘仔细看过去,那跛腿女人并不是孟家的女佣,也非曾见过的庞家老妈子——庞家的老妈子要矮上不少。

    珍卿正想出声喊启民,发现他提着一只铁铲,走向与亭子相反的方向。这小伙子竟在滂沱大雨中卖力挖笋,那个跛腿女人艰难地蹲下身,压着上半身把撅下的笋捡进竹篓。

    珍卿跟陆三哥都觉得奇怪,外头雨势这么大,哪家人会派个跛脚老妈子来做事,喜欢虐待佣仆的人家吗?

    启民帮那跛腿女人挖完笋,两个人争抢了一会竹篓,终究由启民背起那装笋的篓子,那女人跟在启民后面走,即便她身上没有负重,跛着脚在急雨中行走,也犹如逆水行舟似的艰难。

    珍卿听怡民说到过,竹林往东北方向就是江边,那里除了庞先生家都是穷人,然后就是从花船上来的人。启民帮助的大约是哪家的穷苦人吧。要说孟先生的三个孩子,真是一个赛一个古道热肠,在这个年代非常难得。

    珍卿他们没等到雨势变小,叫人回去拿了皮鞋和斗笠蓑衣,顶着大雨回的家。

    孟先生特意等他们回来告知,庞家祖宅的归属已经弄清白。陆三哥请的那位律师谌先生,是江平吃得非常深的人物,人家在军政商界可都有靠山。谌律师才一上来,就戳穿了汪家人的大话——当然,汪家人的大话也是从船帮亲家那里听来,汪家人不过是拉大旗做虎皮,何曾与江平武将军有什么亲旧?不过是欺负周惠珍和丈夫年轻愚弱,容易糊弄,就想肆无忌惮地强占人家财产!

    反倒是三哥请来的谌大律师,确与江平武向华将军有关系——人家有个堂妹嫁给了武将军的侄子。汪家的少爷不晓得轻重,还在仗着与船帮崔氏是亲家,想着跟江平来的律师叫板。但汪家的老爷还是晓得高低,吃不过谌律师三两回的恫吓,立刻就夹起尾巴来做人。

    庞家的祖宅归属究竟怎么回事,当事人心里都是门清的,有谌律师这样的大佬坐镇,汪家人哪敢跟庞家对簿公堂?听起来真是荒诞之极,庞家出事也有数月了,庞家两口子怎么挣扎都没有转机,几乎快被人家折腾得家破人亡。可谌律师的大驾一到,竟然不到一天就“理”清楚,据谌律师对庞家人的保证,不出两天这桩官司的手续就能走完。

    珍卿确定,谌律师一定也是江平一带的地头蛇,三哥这个强龙压不过的地头蛇,找另一个地头蛇随便压压就完事。在这个时代,法律好像只是摆设和工具,有钱不一定能过得好,还一定得有权有势。

    为了避免以后再有反复纠葛,受害者庞家夫妇说要卖掉祖宅,房子将会挂到房产经济行里等买主。

    先回来的济民从庞家带回一封信,周惠珍和她丈夫庞越生,对于热忱帮助他们的孟先生,感激得五体投地、不知如何回报,所以他们夫妇想于明日登门致谢,以表感恩忱敬之意。

    珍卿一看书信上的手迹,晓得大概是病弱之人的手书,果然,请柬末尾落了两人名字——庞越生、周惠珍顿首拜上。

    庞先生一直病病怏怏的,庞太太生产还没有满月,再说此事非是他孟震远的功劳,孟先生也不想厚颜领受,特意把信给三哥和珍卿看。陆三哥不欲节外生枝,珍卿也没有受人感激的瘾,叫孟先生自己全权处置。

    吃完晚饭,三哥要跟孟先生说一会话,珍卿从前院进到后院时,看到厨房的廊檐下面,孟太太在问大儿子启民,今天去江边的庞家送东西,如何耽搁那么久才回来。珍卿不由生出一点好奇心,给珍卿熬红枣木耳汤的胖妈,看见珍卿正在往厨房瞅,以为她是在瞅她呢,告诉她汤没多大功夫就好,叫她回房间去等着。

    另一边说话的孟太太和启民,没有继续刚才的问答。

    珍卿回房里没太琢磨这个事,她对着镜子梳理长长的秀发,看见鼻子下面像要长痘痘,暗觉这两天补汤喝太多了。她放弃琢磨这些无聊小事,想到小说接下来涉及的人物,珍卿把速写本翻开细看。

    她把近年遇到的各种普通人,多纳入她的《欲界俗人广记》,包括各种底层职业的人。胖妈端着红枣木耳汤进来,絮絮叨叨地催珍卿快喝,她珍卿的画本扒拉过来看。珍卿指着她鼻下的小红痘,嚷嚷着把碗推开:“不能再补了,你看看这个,再补我都要流鼻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