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民国好好学习生活 第369节(1 / 2)

陆浩云心中大石坠地,原来不是临机后悔了,他如释重负换一个坐姿,准备耐心地听她剖白心迹。

    珍卿好一阵呆着脸不讲话,三哥把她抱在怀里,一下下摩挲着她的脊背帮她放松,她才慢慢道出她的纤细心思。她从明华酒店回来,忽然很怕因为自己的身世,给杜太爷造成不该有的伤害。身世在小范围曝露以后,小妹对祖父的态度变了,面对杜太爷的无理要求和怪诞行径,她变得比从前更有耐心,对杜太爷更加包容迁就。

    可是对杜太爷的无限包容,与自身的观念行事有冲突,她越琢磨越感受就越觉烦恼,又是无法调和的思想矛盾,很折磨人。

    陆浩云听他絮絮地说着,他的小姑娘才十九岁,她平时再冷静坚强睿智,到底还是在念书的小姑娘。身世变故没有压垮她,却在她心里留下伤痕。陆浩云陡生强烈的责任感,得做些什么抚平她的忧伤。

    三哥温柔地劝慰着她,变换措辞表达同一意思:

    “小妹,你心里很清楚,无论发生何事,祖父都不会离开你;无论发生何事,你也不会抛弃祖父。你们两个多年相伴,相依为命,时时关心,刻刻惦念,任何犹疑都是杞人忧天。

    “小妹,你要相信,血缘代表不了什么,就像你愿意为祖父做不情愿的事,你有事他亦会挺身而出。伤害他的从来不是你,你不必因为歉疚害怕,从此不跟祖父交心,在她面前事事压抑自己。你高兴了,就在他面前哈哈大笑,你不高兴,也不妨跟他大吵大闹。无论如何,他总会原谅你,就像你总会原谅他一样……”

    珍卿感觉,这样跟三哥待在一块,好像泡在妈妈的羊水里,珍卿渐把胸中块垒吐出:“三哥,你家亲友非富即贵,一个个又出手大方,我怕招惹歹人觊觎;你们还沾染三教九流,我一细想就心惊胆战……你就当我是胆小鬼,我不想接受贵客们的好意,不想揣测江湖人的心意,也不想接受世人的评头论足……三哥,就算结了婚,我也做不了八面玲珑的主妇,你对我要求别太高,行吗?”

    陆三哥给她揩拭眼泪,温柔地顺着她说:“我答应你。”珍卿忽然间又眼泪汪汪。三哥不明白,她为何忽然又如此伤心,女孩子的心事怎么地如此多变?噢,莫非是太感动了?

    三哥手里传来坚毅温暖的力量,珍卿看着眼前的英俊男子,他还是初见时的眉目神态,但他眼中的爱意关怀,比初见时真切得多。珍卿越发感到安心舒适。

    翌日早晨醒来,阳光和鸟鸣一样明媚,珍卿睡了好觉做了美梦,坐在床上静静地感受着。鼻间浮来沁人心脾的花香,耳畔是婉转娇媚的鸟儿啁啾。她回想昨天与三哥的对话,想着后半夜做的奇异的梦,捧着脸欣悦地长叹一口气。嗯,遇上三哥这样耐心睿智、充满爱心的人,不知道是她几辈子修过来。不过,她也是个耐心睿智、充满爱心的人吧!三哥自然也不亏。

    珍卿按一下床头的按钮,等从卫生间洗漱出来,胖妈已经把早餐端上来。胖妈告诉她三哥在家,今天没有出去忙活。

    吃完早饭坐在桌前放空,三哥踩着时间点上来了,他揽揽她的肩膀一同坐在窗前,看看她精神爽朗的脸庞,笑问:“做了什么美梦,阴雨转晴了?”

    珍卿被三哥这一提醒,想起她那个怪诞的梦。那梦境像是讲了一个聊斋故事,那故事人物简单、悲喜有制,规矩严整得不像一个梦,倒像精心编写的神怪小说。

    三哥微微生了一点兴趣,叫珍卿不妨跟他分享,珍卿略回想一番就娓娓叙述起来:

    “我梦见自己生在农家,是个贤良淑德、心灵手巧的姑娘。我自小与祖父相依为命——就是我祖父杜太爷,世代靠山吃山、采药为生,只在不放心祖父矜寡独居,一直择不到合适的婆家。

    “一年春天,我背着竹篓上山采药,见成片草丛中有朵不知名的花,生得异常娇艳美丽,可是独他一朵生在这里,未免孤单,土间还有土狗子啃它的根——土狗子就是蝼蛄——我怜惜之心顿起,便把这朵孤独美丽的花,连根带土移栽到家中,日夜在卧室窗前放着。

    “过了没有三天,我忽然做了一个怪梦,一个英俊斯文的小生——三哥,跟你长得特别像——说感激我搭救他的性命,他无以为报该当以身相许。”

    陆浩云给珍卿梳理头发,一直静静地聆听着,听到这里俊目染上笑意,搂着她鼻间吃吃地笑。

    珍卿也知道这梦太搞怪,自己也傻兮兮地笑两声。三哥从镜子里看到她娇憨的模样,忍不住在她耳廓上亲一口。珍卿怕痒地缩着脖子,咯咯笑了两声,求三哥让她把故事讲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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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3章 看花并非一朵花

    珍卿早饭后给三哥讲梦中事, 说她是一个上山采药的农女,半道看见一朵异常娇艳的花,将其移栽回去放在窗前, 忽然某夜做了一个怪梦:一个年轻公子说感激相救,欲要对她以身相许。

    “这年轻公子说要以身相许, 并信誓旦旦说明日就来送聘礼。我醒来没当一回事, 把梦当成笑话说与祖父听。谁知头顶突然长出几片绿叶, 把祖父也吓坏了, 我吓得赶紧往下揪扯那叶子, 断掉的叶梗处竟然流血了……

    “更奇的是,我头上扯掉的叶子,不但能自己重新长出来, 还慢慢地结出一个花苞,那花苞也渐渐要绽开。祖父带我到处求医问药,却无人能根治这奇绝之症,

    “我们祖孙对这怪症都已绝望, 听任头上长着绿叶红花, 对生活其实也没有妨碍。可自从这桩怪事发生,家里荒诞不经的事情越发多。我从山里移栽的那朵娇花, 不知为何总有土狗子来啃他的根, 无论怎么用药怎么治虫,土狗子还是不停地过来, 被药死杀死也在所不惜。我移回家的花眼看就要枯萎凋落……

    “一天夜里我又做了怪梦, 有个比人还大的土狗子怪, 能直立起身子还能口吐人言, 叫我把谁的珠子还予他, 不然就把我们祖孙的精血也吸尽。梦里那土狗子怪似有神通, 它的獠牙正要咬向我的脖子,忽被莫名的力量击中,他就落荒而逃了。祖父听见我的怪梦,更加发愁了……

    “……直到有一个跛脚道士路过,问我们是否见过大个的土狗子怪,我们祖孙这才算遇见高人,给他讲明了前前后后的怪事。这道人看我移栽盆中的花,又看我头上茂密的花叶,念叨着‘痴儿,痴儿’,才慢慢道出其中根柢。

    “他说我窗台上的花年久成精,为我所救后一见钟情,是诚意要娶我这凡人做老婆,因此把他的本命魂珠送给我做聘礼。草魅之精凝成的宝珠,有延年祛病、禳除妖邪之效,也是草木精灵的保命法宝,我头上长的叶和花,就是它的本相。土狗子怪本是花精的天敌,那花精原来有本命魂珠在,才能在土狗子怪的手下保命,他失了魂珠就不行了,现在被啃噬得只剩一线生机……

    “然后,我跟祖父感极涕零,说要把珠子还回去,道士却说花精是诚意送出宝珠,根本没想过收回去,他也动不了花精的禁咒,除非我与花精成就姻缘,神魂交融。我就一狠心一咬牙,说既然收了聘礼就嫁他好了,祖父也说人妖虽然殊途,但这花精诚是良配。那道人说我们既有诚心,便当立刻筹办婚礼,只要天地为媒,那花精自会现身与她亲近,只要两个人神魂交融,花精得了魂珠的助济,便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当我与花精神魂交融,那花精的宝珠散出的灵气,引得那个大土狗子怪来抢夺了。道人御剑跟土狗子怪打斗,可是那土狗子怪子子孙孙太多,密密麻麻无处不在,眼见好多小土狗子爬入新房,要将魂珠抢夺过去,正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奇迹发生了……”

    珍卿说到这里奇怪顿住,鼓着嘴似乎有点费解,叹着气慢悠悠地道出结局:“我的祖父杜太爷,平常看着就是凡人,却突然变成一个多手多足的飞蜈蚣,他就像鲨鱼吃小鱼虾米一样,腹节上亮出好多只眼睛,许多眼睛中激射出金光万道,把那些小土狗子瞬间射死,土狗子怪也被道士打落在地……”

    三哥费解地看着珍卿:“怎么会是飞蜈蚣,有什么典故吗?”珍卿撑着脸曼声解释:“小时候看《西游记》,蜘蛛精有个蜈蚣精师兄,那蜈蚣精肋下有千只眼,所以也叫多目怪,身上千眼能射出万道金光,连孙悟空都对付不了。梦里的材料大约从这里来。”

    听到这里,陆浩云垂眸微笑。不得不说,有的人天生就该做文学家,一个梦境竟能如此起承转合,悲喜跌宕,以至于明知是假的,他竟然有几丝感动。

    其实,最后的情节是珍卿瞎编的,她没法跟三哥解释,梦里的杜太爷其实不是蜈蚣精,他是站房顶上高举一根棒棒,喊两声什么咒语,穿上制服他就变成了奥特曼,然后一念“biubiu,biubiu,biubiubiu”,满目白亮激射的光线,映得整个天地亮如白昼,所有人都不能迎视,大大小小的土狗子就都嗝屁了。

    ……

    珍卿讲完却微微有点黯然,三哥询问缘故,珍卿幽幽地说道:“梦里的我是凡人,爷爷却是螳螂精,连梦也要应和现实,我的潜意识里什么都有。”连心结也暗含在里头。不过她不会再钻牛角尖,不过白感叹一下。

    陆三哥耐心地劝慰他:“你太多愁善感,你为什么不想,也许是祖父一直护佑你,你的潜意识觉得他很强大,梦里梦外都能护你无虞,所以你的故事是这样。”

    珍卿一听恍然有悟,感觉自己是钻牛角尖了。陆浩云又笑着提建议:“这个故事很有童心,不妨写成童话故事。情节完备不用太费脑子。”

    三哥太为她的智慧感动。一个人的心灵若无限丰富,外在的物质与形式对他确实不重要。在淡薄名利这一点上,陆浩云自愧是不如小妹。一场婚礼就让她如此困扰,看来他们结婚以后,应该尽量保护她文人的秉性,避免外界对她的无谓干扰。

    梦里的故事讲述议论完了,三哥忽从衣服荷包里掏出一个紫色丝绒盒子。好家伙,在白昼天光的散射下,盒中的物品似是千面折光,璀璨得叫人不能迎视。三哥于是起身将窗帘拉上,珍卿捧着那紫色丝绒盒子,仔细观赏里头精美的红宝石戒指:一颗异常圆润剔透的红宝石,在微暗的自然光中,散发着幽谧温润的红光,红宝石被一圈细小的圆钻拱卫着,白钻提亮红宝石微暗的光色,红宝石收敛钻石太过夺目的锋芒,如此搭配正是相得益彰。

    三哥叫珍卿把戒指戴到无名指看,尺寸不合适还能拿去改。珍卿戴上去仔细端详感受,三哥也拿起她手指细看,两人相视而笑:“正好合适。”

    三哥揽着她解释说:“那年我从欧洲回国,妈妈发电报给我,说陆家叫我准备聘礼,回国之后即刻完婚,那时候聘礼流行金银翡翠,我觉得全是陈腐俗气。经过port said看岸上有人兜售红宝石,莫名就喜欢上。红宝石乍看炽烈醒目 ,其实光华内蕴、沉静安详,我花光积蓄买了一大袋子,想将来若得遇良缘,定用它们装点我的新娘子。”

    珍卿的手虽瘦但嫩白,戒指与手相得益彰,陆浩云把他戴着戒的手也伸出,三哥的红宝石戒指设计简单,但他的手与戒指也都好看。他们头挨头手并手,亲昵地欣赏一会儿,珍卿煞风景地嘟囔一句:“三哥,好看是好看,可这么醒目的婚戒,容易招贼惦记,恐怕不宜常常戴着啊。”

    三哥好笑地捏她的脸,他当然知道太醒目不好,无奈解释道:“小妹,这是我的少年梦想,一念及要结婚,便觉仪式上非得有它不可。平常带的戒指,我打了金银玉三对,简单朴素,不会引人注意,平常就戴这些。不过,金不可常常贴身,还是少戴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