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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当时死者死去时间太久, 超过半年,无法确认更多线索,顺着买主的线索也追查不下去, 姚大人便命我们翻过去卷宗,看看是否有类似线索案件。”

    姚炳兴一看便是熟手。

    谢吉祥道:“当年父亲也曾说, 姚大人于他来说亦师亦友,父亲能有后来成就, 全仰仗姚大人教导。”

    对于查不下去的案子, 姚炳兴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并且这个死者的死亡特征很特殊。

    牡丹骨和绿丝绦加在一起, 有很明显的执念作案动机, 也就是说,对于凶手而言, 杀人不是目的,死后的形态才是他的杀人动机。

    这个杀人者很可能是连环杀人者。

    光有一朵孤零零的“牡丹”,对于这样的偏执狂而言显然不够。

    查卷宗是很枯燥的。

    “当时郎中们全部上阵,不仅把疑案司的未结之案全部寻出看了一遍,甚至还找了仪鸾司, 通过上请陛下调阅仪鸾司的卷宗。”

    当时燕京办案复杂,一部分转给仪鸾司,一部分由疑案司处置,这样就会产生一个很不好的结果。

    当有连环案件出现时,两边没办法互通有无,根本不可能立案侦察。

    这样一来,对于案子的侦察便难度陡生。

    “我没有去翻卷宗,我的差事就是那具显露出牡丹骨的尸体,”邢九年道,“不过当年疑案司人才济济,不过五日之后就有了结果。”

    “早在天宝十一年一月的时候,仪鸾司就办过一起案子,因为案子很简单,很快便匆匆破案。”

    邢九年现在说起来,都很是惋惜。

    当年如果仪鸾司上点心,即便是简单的案子也仔细侦察,结果会不会不同?

    “仪鸾司的案件

    死者实际上比疑案司的案件死者死亡时间要更早,疑案司的死者是在去岁年末十一月前死亡,而仪鸾司的死者则死于十月左右。”

    所以,仪鸾司的案子更早发生,也更早“侦破”。

    一般这种连环案件,每一个单一案件发生时间越早,其实留下的线索越多。

    因为一开始的杀手不熟练,他的杀人手法和喜好会在一次次的杀人中完善,就如同疑案司的这个案子,几乎什么线索都没有留下来,可以说是查无可查。

    假设把仪鸾司案件当成第一案,疑案司案件当成第二案,那么这个杀手的变化和进步之快,令人心惊胆战。

    姚炳兴当时就把所有事关这个案子的卷宗调出,并请调当时负责该案的仪鸾司被镇抚使唐则及其手下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