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3节(1 / 2)

想想自己初来乍到,能有什么引得江平之沉默的事情,大概是……

    她死活都要下乡的事情。

    果不其然,过了一会儿,随着吉普车开过乡间小路,开始晃晃悠悠,江平之看着李明宛不适的蹙起眉头的时候,不冷不淡的开口,“现在才知道下乡苦了吧,这还只是开始,你待在北平不好吗,非要下乡。你还一声不吭,难道这么多年,我都白做你哥哥了?”

    李明宛自知理亏,好半晌没敢说话。

    她虽然不像其他人,因为江平之的压迫感而怕他,但是作为从小看着她长大的人,在自知做的不对的情况下,难免气弱。

    江平之看着她本来都因为车子颠簸而晕车难受了,还是尽量忍住的模样,心中那丁点的郁气早就消了。

    他放轻声音,软了语气,“好了,你既然已经下乡了,就别像之前一样,什么事都不告诉我。我受李伯伯之托,要照顾好你,所以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怕麻烦。”

    李明宛知道下乡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她低低应了声,“嗯。”

    自从知道李明宛要下乡之后,江平之就托人打听过她下乡的那个村子的情况。

    怎么说呢,附近几个公社都不太富饶,民风也不算好,但李明宛去的村子是附近难得富饶一点的,主要是主事的大队长人还算好,明事理,是四里八乡有名的公道人,村子里的村民也比较勤快。

    关键是离江平之的驻地近,由此可见,李文畔也是花了不少心力。

    江平之和李明宛稍微说了些村子里的人和事,以及一些节日里的避讳,然后又道:“你到的早,知青到了以后都要先去大队长那,我既然接你过来,等会儿去拜访的时候,就和你一起去。

    村里面要是有人欺负你,一定不要瞒着,知道吗?如果你怕影响不好,不能提李伯伯的名字,就提我的,我住的近,他们多少要顾及些。我有空的时候会去找你,有什么想吃的想喝的,可以告诉我,到我那去打牙祭。有的活太累了,干不完,能留着的,就留着我来。”

    不管江平之说什么,李明宛都乖乖应好,听到后面,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这……下乡了,有些活还是我自己来吧,我没那么娇气。”

    “我只怕你刚开始下乡不适应,从来没做过农活的人,突然一口气做活,很难习惯。”江平之解释了一句,突然道:“到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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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章

    李明宛闻言,顺着江平之的目光向外看去,比起刚刚泥泞的土路,间或的农田和野地,眼前出现的一切,如果说有什么不同,只能说是多了几排稀稀落落的土屋。

    李明宛在现代的时候,去过最荒凉的地方就是老家的镇子,可最少也是砖房,还得是贴了一片片瓷砖的那种,房屋彼此都挨着,下楼就是街道,没有大城市的灯红酒绿,也有基本的生活设施,早餐店、超市、卖几十年前流行的老款衣服的服装店、菜市场……

    街上总是有行人经过,不是在挑挑拣拣,就是和相熟的街坊聊天。

    穿越来这里之后,除了被救出来的那天,其余时间不是待在临时孤儿院里,就全都待在北平。

    突然间看到这样一片从未踏足的景貌,对李明宛的冲击还是不小。好在她早就做过心理准备,还不至于望而却步。

    在李明宛透过车窗打探村子的时候,江平之已经先一步下车,他绕过车子,帮李明宛把车门打开。在没有生气的情况的下,他对李明宛一直都是温声细语,当然,他纵使是再生气,也没有对明宛发过火。

    “下来吧。”他温声说。

    李明宛从善如流,从车上下来。帮江平之开车的通讯员小肖则乖觉的把李明宛的行李拎了下来,跟在他们身边。

    早在之前,江平之就和红岭村的大队长打过交道,所以带着李明宛去大队长家的时候,熟门熟路。路上偶尔有下工晚的村民经过,他们看着李明宛和江平之都和看大熊猫一样,转头和同伴偷笑闲话,也有胆子大的想做些什么,可是一看江平之的装扮和身上的威严,举起来想指指点点的手又不自然的放下。

    就连村口晃荡说笑的闲汉,也不敢吹个口哨什么的。笑话,顶着江平之锐利的目光,谁敢去招惹跟在他旁边的姑娘,看江平之迫人的气势,还有挺拔高大的身材,很难想象可以挨几拳。

    好不容易到了到了大队长家,因为天色慢慢灰暗,忙碌一天的农家人已经开始难得的休闲时光,所以大队长正坐在院门口的摇椅上抽着旱烟。

    按理来说,大队长家的环境在村子里应该挺不错的了,可他们的房子依旧是土屋,但是比起别人家的,他们的土屋足足有两层,上面一层的地板是木头做的,墙面是土混合稻草,最难得的是他们还用土墙垒出了一个院子,看着就清爽舒心。

    在农村,家家户户的门几乎都不会关上,所以江平之一走进来,大队长就看到了。

    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一起身脸上就布满笑意,“江团长,您怎么来了?”

    江平之客套的笑了,“我妹妹下乡,就带着她来拜访您了。”

    红岭大队大队长目光这才落到江平之身旁,一个清秀漂亮,皮肤白皙清透,便是四里八乡最出挑的姑娘也比不过的小姑娘。她身上还穿着的确良的衬衫和素茜色的裙子,就是镇上也瞧不见这样好看的打扮,脚上的那双皮鞋,也不知道他半年的工资买不买得起。大队长陈福田也有一双皮鞋,可穿了很多年,爱惜的很,时不时就拿出来保养,不是重大场面绝舍不得穿,可是和李明宛的脚上的那双比起来,就逊色太多了。

    他能做大队长,除了被周围人赞颂的公道之外,人自然不能迂腐不通人情,他顺着江平之的话开始夸李明宛,“原来是江团长的妹妹,怪道这么俊,看来江团长家都是个顶个的好相貌。来来来,快请坐。”

    李福田大队长殷勤的招呼江平之和李明宛,就连后面帮忙拎行李的小肖都被热情对待。

    这年头当兵可是个好出路啊,不像在乡下刨食,指不定哪天闹个饥荒,就又吃不上饭。陈福田也有好几个子侄,说不得哪天就要求到人家头上,想到这里,陈福田愈发热情,还招呼自己在屋子里的妻子,端点热茶出来。

    陈福田的妻子徐彩玉听了,连忙放下手里的活,去灶台的柜子那,拿出珍藏的丁点茶叶,冲了开水端出来。

    塑料的红色托盘,上面摆了四杯茶水,说是茶水,里面只是有茶叶,可茶汤没有半点颜色,叶子还稀碎的很,一看就知道是不入流的碎茶。

    耐不住主家人的客气,李明宛看着江平之端了杯茶,她也跟着端起来,茶是滚烫的开水泡的,所以烫得很,李明宛小心的吹了两口才敢喝。

    茶水一入口,倒没有想象中的难喝,虽然没什么茶味,可是喝起来有点儿甜,感觉像是加了糖。看得出来,大队长一家是很认真的招待了,不仅泡了茶,还往里面加糖,在乡下没有那么多票,每个人能买到的糖少的可怜,在这个时候的农村绝对算是稀罕货。

    李明宛坐了一路的车,从火车站到红岭大队,可是从早上硬生生开到傍晚的,如果不是江平之亲自来接她,她就要转坐两三次的长途车到镇上,如果运气好的话,能在天黑前遇见老乡的牛车,一路蹭回村子,运气不好的话,只能等第二天大队里面派人同意去镇上接回来。

    所以相对其他知青来说,李明宛到的算是早了。

    她也少吃了很多一路颠簸的苦头。

    尽管李明宛的性情比起过去好了很多,但是这种和老一辈打交道的人情世故,她还是不太擅长,更别说作为一个小辈,这时候好像压根没有她插嘴的机会,李明宛只需要负责好好做坐在哪里,提到她的时候,浅浅微笑点头,至于怎么寒暄,都是陈福田大队长和江平之在你来我往。

    因为没自己的事,李明宛虽然看起来坐的很端正,但是思绪多少有些放空,等到他们问自己话的时候,明宛才反应过来。其实她不知道他们前面说了什么,不过明宛掩饰的好,陈福田没有发觉不对,只有江平之才看出了李明宛方才在走神,他主动道:“陈大队长说,队里已经划好了知青住的地方,你到的早,可以先去挑,也能提前打扫一下,你觉得呢,要不要去看看?”

    李明宛点头,“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