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呈先让秦一乐自己去忙,这才抬头看了他一眼,咧嘴一笑,又是那吊儿郎当的模样:“你说……鸡虽然是杂食动物,但一般人都觉得鸡是吃素的,现在连鸡都会吃人肉,那么……狗呢?”
他想起民和村那些狗冷不丁打了个寒颤:“你还真是找打。再说了,我当时不也说了狗吗,但是孙纲家没养狗。”
“不一定得是他自己养的。虽然民和村名义上是个小村子,但直通地铁,上下班都很方便,他们不种地也不养鸡鸭,基本都在市里工作两点一线,没必要养那么多狗,而且还个个膘肥体壮,凶悍得和狼似的。”
“那照你这样说的话,整个民和村的村民都是抛尸的帮凶,狗要是吃了生肉,难免弄得一身是血,我就不信狗主人会没发现。
而且,就算肉可以吃,那骨头呢?以狗的能力,也没有办法把人类颅骨都处理到渣都不剩吧?”
“我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衍生出了另一个推测。既然狗把尸体处理干净是不太可能的,那么有没有可能……抛尸的根本就不是人呢?”
谢霖后背一阵阴风吹得汗毛奓立,磨了磨牙:“你真找打是不是。”
“不是我胡说,我的怀疑是有道理的。你看这个。”应呈说着调出一张照片,是当时那些狗群的特写,他把照片放大,虽然有点糊,但并不影响谢霖一眼就认出那只给他们留下极深印象的大黑狗,只听他接着说,“这狗有印象吧?我昨天晚上给张叔打了个电话,辛苦他挨家挨户核实这些狗,结果发现所有的狗里,只有这只不是民和村村民养的,但所有人都表示很眼熟这只狗,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它在村里晃悠。
你仔细看,这些狗都朝着这只大黑狗匍匐摇尾巴,甚至露出肚皮,这都是狗类里一种典型的示弱表现,这只狗就是民和村这群狗的狗王。”
“狗王?”
他点头:“农村的狗普遍都是散养,给它们集结成群恢复血脉里的野性提供了便宜。现在我们已知孙纲的所作所为仅包括杀人,分尸,打包尸块,然后把尸块抛出院子。
那么你觉得,是什么……能在不引起狗群惊动的情况下,出入村子并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尸块?”
“狗王。”谢霖悚然一惊,直觉后背寒透到心里去,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以那条狗熊似的硕大体型来看,要搬动尸块,简直轻而易举。
“假设这条狗充当了抛尸工具,而训练狗来抛尸还是有很大风险的,为了规避风险,抛尸距离不会很远。”
“不一定。照你这种假设,万一狗是负责把尸块运到另一辆车上呢?”
应呈说:“对,是存在这种可能,但你先听一下我的猜测。”
他又调出那张地图:“假设狗负责直接把尸块运到抛尸地。那么,狗毕竟没有人那么灵活,所以一定会选直线最短的距离,根据远抛近埋的原则,尸体应该是被埋了,再假设所有的尸体都被集中处理,那这块地一定不会小,民和村附近可能用来埋尸的大型空地,最有可能的只有……这里。”
谢霖一看,地图上明晃晃写着「天成建筑公司承包地」。